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8-091403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43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市侨办对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对各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研究拟定我区侨务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区侨务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制定我区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乡镇侨务工作。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为海外侨胞、归侨侨眷服务,争取侨心,凝聚侨力。
(3)研究提出对我区华侨、华人工作建议,开展对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海外社团联谊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研究提出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5)负责拟定我区侨务对外宣传工作;积极配合省、市侨办开展华侨、华人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
(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区投资者的正当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为侨资助人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7)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区定居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2.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
(1)团结、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
情民意,加强团结、广泛沟通、化解矛盾;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改革、开放、稳定、发展服务。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在我区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推荐人大和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事安排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4)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兴办侨资企业。
(5)积极宣传和贯彻党的侨务方针、政策;树立归侨、侨眷的典型事迹,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引导归侨侨眷争做建设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6)负责总结和汇报侨联工作情况,拟定今后工作发展思路;组织实施全区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决议。
(7)认真研究新世纪侨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不断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8)承担区委、区政府授权的有关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区委常委第20次会议研究同意,7月23日召开了隆阳区第四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全区200多名侨界同胞欢聚一堂,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隆阳区侨联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隆阳区侨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1名、常务委员9名、主席1名、副主席3名(其中,兼职副主席2名),并聘请侨联顾问3名。
2017年,市委办公室印发《保山市侨联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立足隆阳的侨乡特点和侨联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在具体措施中突出精、准、实的要求,起草拟出《隆阳区侨联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征求各单位意见,形成《隆阳区侨联改革实施方案》。11月6日报区委改革办评估,10日交专项小组审议,11月13日报组织部审核通过,12月28日上第36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隆阳区侨联改革实施方案》(隆办发[2018]8号)(秘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939,3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9,380.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52,191.56元,增长92.82%,主要原因为:
1. 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新增收入52,800.00元;
2. 区侨办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新增收入127,500.00元,该笔资金由财政拨款,指标文号为隆财社〔2017〕37号C安排了127,500.00元;
3. 政府性绩效奖励资金,新增收入72,000.0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收入75,873.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939,380.6元。其中:基本支出939,380.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52,191.56元,增长92.82%,主要原因为:
1. 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新增支出52,800.00元;
2. 区侨办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新增支出127,500.00元,该笔资金由财政拨款,指标文号为隆财社〔2017〕37号C安排了127,500.00元;
3. 政府性绩效奖励资金,新增支出72,000.0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支出75,873.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9,38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2,191.56元,增长92.82%,主要原因为:
1. 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新增支出52,800.00元;
2. 区侨办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新增支出127,500.00元,该笔资金由财政拨款,指标文号为隆财社〔2017〕37号C安排了127,500.00元;
3. 政府性绩效奖励资金,新增支出72,000.0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支出75,873.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5%,人均119,773.7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 ,人均36,789.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38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2,191.56元,增长92.82%,主要原因为:
1. 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00.00元;
2. 区侨办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500.00元,该笔资金由财政拨款,指标文号为隆财社〔2017〕37号C安排了127,500.00元;
3. 政府性绩效奖励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00.00元;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73.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3,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519,468.00元、2016年度一次性奖金15,045.00元、政府性绩效奖励金72,000.00元、购买办公用品以及购买党报党刊12,000.00元、工会经费9,238.00元、2017春节慰问费18,000.00元、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和争先进位考核奖57,332.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0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555.6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元、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127,5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购房补贴4,24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6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资金年初没有预算,是由于开展2017年国内侨务工作调研接待和人旅栏目《寰行中国文化桥梁》接待。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10.00元,下降5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0.00元,下降56.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110.00元,由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6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2017年国内侨务工作调研接待1批次,接待7人,以及人旅栏目《寰行中国文化桥梁》接待1批次,接待1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73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3,490.00元,增长285.58%,主要原因为:
区侨办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新增支出127,500.00元,该笔资金由财政拨款,指标文号为隆财社〔2017〕37号C安排了127,5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16,410.00元;
(2)区侨办第四届侨联换届选举经费,127,500.00元;
(3)培训费,2,400.00元;
(4)公务接待费,860.00元;
(5)劳务费,6000元;
(6)工会经费,9,238.00元;
(7)公务交通补贴,52,800.00元;
(8)办公设备购置经费,9,8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资产总额523,983.96元,其中,流动资产441,593.96元,固定资产81,7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559.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5,353.63元,固定资产减少128,31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6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
|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
合计 |
1 |
523,983.96 |
441,593.96 |
81,790.00 |
|
0 |
0 |
|
|
|
|
600.00 |
|
|
|
|
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3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35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2,490.00元,办公家具购置986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5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35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2,490.00元,办公家具购置986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所以没有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