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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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80914-0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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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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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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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区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的编制工作。

2.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 拟定全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区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全区机构改革工作。

4. 拟定和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5. 负责建立健全全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调整建议。

6. 综合协调区级各部门之间、区级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区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或审批乡镇(街道)、区级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7. 负责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动态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并做好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工作。

8.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9. 承担管辖权限内的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赋码工作。

10.  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审核工作。

11. 负责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内设5个股级机构: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监督检查股、登记管理股(隆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新三项措施,严格编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创新三项措施规范管理编制“三量”,盘活编制资源,增强编制管控主动性。

1)明3项规”严控总量。规定编制总量分5类管理,严格把关,确保不混用、不乱用、不超用;规定编制总量年度核准,结合层级管理和部门、乡镇(街道)职责任务的变化情况,采用“编随事走”的原则,对区直各部门编制实行一年一核准、乡镇(街道)三年一核准,既保证了编制在总量内调控,又有效保障了发展任务的用编用人需求;规定超编人员消化办法,严守“红线”,不再核定暂定编制,不将暂定编制作为招录、调动人员的依据,2017年已消化收回暂定编制305个。

2 3项机制盘活存量。建立部门空编集中管理机制,打破编制“终身制”和“私有化”,采取空编集中管理的方式,动态调整编制,切实盘活现有编制存量,有效解决进人难、引才难的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编制保障;建立健全编制待分配机制,从全区编制总量中预留待分配编制,着力保障区委政府重大决策、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用编;建立系统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对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编制每年进行专项分析,提出调整方案,盘活行业系统的编制使用,推动行业系统内专业人才的科学流动和合理配备。

33项制细管用量。制定编制使用通知单、人员出入编报告登记、机构编制管理证等3项制度,严把编制“出口关”,规范编制使用流程,严格入编管理,建立有序的人员流动监控机制,推进编制管理的精细化和常态化。

2.推动四类改革,围绕中心发力。着力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中心的作用,全力完成了重点改革任务。一是配合做好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于2017年12月完成了区监察委、纪检组和巡察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人员编制配备等工作。二是先行推动 “去行政化”改革。按照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有关精神,2017年核销了3个中学和1个医院12个科级领导职数,涉及的3个学校校长和1个医院院长都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三是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改革。出台了《隆阳区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备案制建立了公立医院编外用才的新机制,为进一步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拓展了空间。四是启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制定了《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17年12月启动吉昌律师事务所、良种繁殖猪场2个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通过转制和撤销的方式,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解决政企不分、事企不分的问题。

3.坚持“三有”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各部门力量,坚持“面上有措施、点上有特色、落实有保障”的“三有”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面上有措施。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提出24项具体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地有声。一是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大力精简审批事项,2017年取消10项,累计取消167项,精简率达60%。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114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对其中99项进行清单管理。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初步完成了投资项目审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部审批清单编制工作。深化收费清理改革,取消、停征或调整了涉及15个部门的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2017年涉企清费减负608.33万元。深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157项工商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取消40项,精简率达87%;扎实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做好放管结合的“加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一单两库”,列入清单的随机抽查事项522项,1367名执法人员和41565个市场主体、327个事业单位、66个社会组织全部入库,做到了全覆盖;2017年组织全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2081个市场主体、18个事业单位、20个社会组织进行了随机抽查。建立社会信用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将未按期公示年报的96户企业、1915户个体工商户和7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重点监管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探索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工作,限制工商部门“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有关注册登记、工程招投标及贷款业务6人次,配合法院系统拦截失信被执行人6人次。三是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区808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服务大厅。优化投资项目集中审批, 2017年全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已办结事项321个,办结(上报)时限缩短3313天,审批平均提速76.53%。开通投资审批网上中介超市,隆阳辖区79家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全国各地2517个中介机构均可参加隆阳区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公开竞选,2017年网上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公告115个,公开选取结束113个,签约项目127个,履约结束99个,资金节约率40%以上。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着力对政务服务事项、材料进行清理,取消9个事项、22项证明材料。2017年,全区各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累计接待办事群众64.99万人次,受理办结审批服务事项73.44万件,审批服务提速50%以上,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2)点上有特色。注重引导创新,以典型示范带动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成立了隆阳区“园中园”政务服务中心,为入园企业以及其他四个县(市)园中园企业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推行“12351”审批服务提速、“十二公开”阳光政务服务和“一次办结”措施,并探索办理结果物流快递送达的服务方式,提升了便民服务效率。永昌街道办事处建立大数据平台先行先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初步实现为民服务工作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隆阳公安分局创新推出54条便民措施和无假日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3)落实有保障。一是建立会商制度。建立了以政府办、编办、发改、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工作事项,整合资源推动工作。二是建立培训制度。2017年举办1期“放管服”专题培训班,对乡镇(街道)和全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建立专报制度。每季度收集、分析一次“放管服”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政府研究,及时安排相关工作。四是建立督查制度。区政府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督查,同时根据承担改革任务的轻重,分成3个层次、制定3个督查指标,有针对性的进行督查,2017年6月,全区组织开展了一轮“放管服”大督查,范围涉及30个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查找突出问题6项,制定整改措施7项,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4.强化基本业务,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抓好机构设置。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完成了2个行政机构、6个事业单位和3个群团组织内设机构的调整设置工作。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完成了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了“吃空饷”清理整治工作;会同纪检、组织、人社完成了全面清退借调人员整治工作,共清退借调人员74名。三是做好域名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2月,隆阳区已开办网站数达361个,挂标率达99.6%,基本实现域名注册全覆盖目标。四是着力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流程。全面实现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网上全流程办理,2017年共办结设立登记20件、变更登记76件、注销登记9件、年度报告30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1,198,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0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198,09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6,579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57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186,57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度支出为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6,579元。与上年对比增1,186,57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0。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35%,人均101114.1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5% ,人均16122.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5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186,57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1,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5%。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部分。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047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47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047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47元,增长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资金新增6,047元,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决算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04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4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4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因为2017年开展了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实地督查工作、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及外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到我办指导工作。其中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共计7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共96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176元,与上年对比增316,17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是2017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88104.60元  

2)维修(护)费,3664.40元;

3)会议费,7230元;

4)培训费,10240元;

5)公务接待费,6047.00元;

6)劳务费,22215.00元;

7)工会经费,13696.00元;

8)其他交通费用,77250.00元;

9)办公设备购置,52029.00元;

10)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5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资产总额534,010.9元,其中,流动资产476,381.9元,固定资产52,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4,010.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6,381.9元,固定资产增加52,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5,6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4010.90 

476381.90 

52029.00 

52029.00 

56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为0元,本单位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