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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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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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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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7901000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高黎贡山隆阳分局主要对高黎贡山保护区内的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审定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各项建设与管理,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各类机构、有关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共管;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国内、外交流合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制和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协调各股室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人事考核、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督查工作。
(2)财务股:财务独立核算机构1个,认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建立并执行计划财务制度;编制保护区事业经费预算、决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3)保护管理股:宣传和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研究和组织起草保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保护区资源安全和边界管理工作;负责森林消防、野外巡护、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社区共管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周边社区经济发展与保护区资源保护的矛盾和问题。
(4)科技股:开展保护区物种、栖息地、生态系统的调查、研究、监测工作,为保护区科学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技术手段;承担保护区科研监测和对外技术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和组织合作项目的实施,并对在保护区开展的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对保护区内的旅游项目建设、参观和旅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管理站:以站为单位,在分局的统一领导下,保护管理本站管护区域资源。
3.人员情况
全局人员编制为64人,现实际在职46人,缺编18人。在职人员中,按文化程度分:研究生1人,本科31人(占总人数的67%)、大专10人(占总人数的22%)、中专1人、初中3人。按职务职称分:管理人员6人、林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5人、林业工程系列工程师9人、林业助理工程师20人、技术员1人、工人技术系列高级工5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防火工作。隆阳分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周密制定扑火预案,确保了2017年防火工作实现“零”森林火灾目标。
2.资源管护工作。以“守护神行动”、“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全力抓好资源保护工作。
3.公益林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创新管理模式,强化公益林资金管理,切实加强护林员管理,组织开展公益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
4.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在市管护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局根据监测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各项监测工作。
5.自然教育工作。一年来,多次组织自然教育,较好地践行了高黎贡山自然学校办校的理念和宗旨,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6.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2017年正在实施的国际小母牛项目,共计1014户参与项目实施,使农户受益。“魅力高黎贡·我参与” 青少年科普教育体验活动,培养了青少年热爱高黎贡山、热爱家乡、为家乡而自豪的情感。
7.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我分局派出3名同志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并重新分配了180户扶贫对象,稳步推进扶贫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810,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0,37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57,247.74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调增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新增收入580,579.34元;
2.保护区保护管理项目经费及政协提案专项资金,新增收入800,000元;
3.在职职工购房补贴,减少收入1,120元;
4.因人员调出办公经费资金,减少收入134,500元;
5.由于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减少收入287,71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110,767.95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379元,占总支出的98.04%;项目支出100,388.95元,占总支出的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7,636.69元,增长5.09%,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新增支出570,579.34元;
2.因人员调出及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支出34,111.05元。
3.由于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支出287,711.60元;
4.在职职工购房补贴,减少支出1,1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10,3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607.74元,增长5.87%,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新增基本支出609,439.34元;
2.由于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基本支出287,711.60元;
3.因人员调出及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基本支出43,000元;
4.在职职工购房补贴,减少基本支出1,12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5%,人均99,495.9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5% ,人均9,425.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388.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71.05元,下降22.99%,主要原因为:
1.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支出减少。高黎贡山2017年保护区保护管理项目,项目开展进度为14.3%,项目资金到位时间临近年末,导致项目未能及时开展。
2.政协提案专项资金100,000元,用于高黎贡山保护区赧亢管护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进度为0%,由于项目未完成,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00,000元。
实施的两个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00,388.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10,767.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7,636.69元,增长5.31%,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579.34元;
2.由于人员调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711.60元;
3.因人员调出及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11.05元;
4.在职职工购房补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38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办公费76,900.40元、邮电费1,690元、差旅费1,513元、会议费2,840元、公务接待费265元、劳务费1,500元、福利费4,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80.55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2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2,058.80元、离休费121,21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4,273,2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506,053元、津贴补贴997,368元、奖金30,000元、奖励性绩效284,802元、办公费28,7484.06元、手续费1,292元、水费1,234.42元、电费3,930.35元、邮电费10,758.26元、差旅费36,808元、维修(护)费3,590元、会议费7,760元、公务接待费45,083元、劳务费120,400元、工会经费57,83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790.11元、有线电视维护费300元、生活补助21,49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购房补贴33,83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000元,支出决算为172,218.66元,完成预算的15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870.66元,完成预算的126.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48元,完成预算的377.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本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公务用车日常损耗较大,超预算支出26,870.66元;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除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等日常工作外,另开展了棚户区改造、机构上划、精准扶贫、环保督查、创卫等工作,与各级各部门沟通交流加强,接待增多,超预算支出33,348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7,228.66元,增长2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702.66元,增长1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526元,增长107.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新汽车大修,超上年支出13,702.66元;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除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等日常工作外,另开展了棚户区改造、机构上划、精准扶贫、环保督查、创卫等工作,与各级各部门沟通交流加强,接待增多,超上年支出23,526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70.66元,占73.67%;公务接待费支出45,348元,占26.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870.6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870.6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资源管护、科研监测、巡护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34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4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机构上划、精准扶贫、环保督查、创卫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隆阳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8,011,749.88元,其中,流动资产6,359,557.82元,固定资产11,082,890.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69,30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0,424.3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46,578.45元,固定资产增加703,845.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与上年持平,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959,168.7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959,41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1,082,890.0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50,424.33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6,959,168.7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14,344.09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37,370.8元,工程采购支出165,578.97元,服务采购支出211,394.32元。主要用于:护林防火哨卡建设37,800.38元,管理站办公楼修缮127,778.59元,家具用具采购237,370.8元,物业管理服务50,000元,其他服务采购161,394.32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344.09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2017年,财政下达项目资金800,000元。项目资金能够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保护区职能、职责密切相关。
2.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结转结余,制定相关实施方案,项目组织良好。
3.产出情况分析
2017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388.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971.05元,下降22.99%,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科研监测、社区宣传、自然教育等日常工作。
2017年度共开展野外巡护450次,2340人次;制作森林防火火警宣示标牌44块、防火宣传作业本1000本、森林火灾警示手册200本、防火彩旗168套;开展鸟类、兽类、两栖类的监测调查工作,历时24天,参加人员共计110人天次。此次监测共设定鸟类监测样带7条、兽类监测样带7条,两栖类固定样地3块;共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然教育相关的培训6次,参训人员达30人次,有效提高了大家的相关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自今年1月份以来共组织自然教育活动16次,461人次。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2017年“零”火灾的好成绩,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职责履行,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各自的岗位职责,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思想保障,积累了经验,为实施其他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