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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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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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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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主要职能具体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利用外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开展经济社会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2)承办区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批、实施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中涉及区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
(3)完成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属于独立核算。内设机构:办公室、招商股、项目综合股、企业服务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以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以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为契机,瞄准目标区域和目标企业,以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轻纺化纤产业园、板桥生物产业示范园和辛街功能片区四大片区和东城区“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为抓手,着力实施“一把手”带头招商,着力抓好重点产业专题招商、小分队招商、驻点招商。
2、通过实施重点精准招商,成功引进一批经济支撑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企业,打造规模化的产业集群。在工业上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央企和大型民营企业作为招商重点,引进了总投资72亿的汉能控股集团,该项目为保山市近年来最大的工业单体项目、引进了总投资12亿元的元亮科技有限公司、引进了总投资3亿元的隆鑫钢构有限公司;在农业上,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万亩观光农业园的规划,引进了总投资40亿的云南锦苑花卉、总投资1.2亿元的深圳华大基因;在商贸物流上引进了总投资4亿元的瑞和锦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681359.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1359.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342568.51元,增长100.28%,主要原因为:
1.行政运行资金,职工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收入343569.11元;
2.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新增收入220000元。
3.招商引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增加60000元
4.招商引资外出推介考察、项目前期专项经费增加600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收入97858.6元;
6.住房补贴,新增收入1193元;
7.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收入40951.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779699.0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182.83元,占总支出的41.31%;项目支出1631516.19元,占总支出的58.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27892.1元,增长(减)79.13%,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支出343569.11元;
2.招商引资省对下资金,新增支出7296元;
3.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新增支出220000元;
4. 招商引资外出推介考察、项目前期、驻点招商专项经费,新增支出598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支出97858.6元;
6.住房补贴,新增支出1193元;
7.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支出40951.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机关的日常支出1148182.83元。与上年对比增401669.51元,增长53.81%,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支出343569.11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支出97858.6元;
3.住房补贴,新增支出1193元;
4.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支出40951.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7%,人均40465.9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3% ,人均4163.9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1516.19元。与上年对比增826222.59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为:
1.辛街乡特色小镇建设,新增支出7296元,项目开展进度为23%;
2.招商引资外出考察、推介资金经费,新增支出250047.2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资金新增支出263142.83,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驻点招商资金新增85736.5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隆阳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新增22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9699.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227892.1元,增长79.13%,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工资、政府绩效奖励新增支出343569.11元;
2.招商引资省对下资金,新增支出7296元;
3.全区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新增支出220000元;
4. 招商引资外出推介考察、项目前期、驻点招商专项经费,新增支出598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增支出97858.6元;
6.住房补贴,新增支出1193元;
7.行政单位离退休,减少支出40951.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400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55320.72元;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组成。商品和服务支出:1494399.7元;由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组成。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0588元;由全区招商引资奖励金组成。其他资本性支出:23695.6元,是办公设备购置。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11682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2017年购房补贴资金887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562.05元,完成预算的162.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6562.05元,完成预算的162.6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超年初预算156562.05元,主要是用于外出推介重点企业暨招商引资企业莅临隆阳区实地调研、考察、洽谈、合作,后续服务招商引资企业产生的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50641.35元,增长16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5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2206.35元,增长163.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资金增加,由于2017年招大引强更加突出。高标准定为、精准发力招商,成功引进一批经济支撑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企业。接待量大于2016年,超上年支出156562.05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无偿划拨区政府公车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06562.0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6562.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6562.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出推介重点企业暨招商引资企业莅临隆阳区实地调研、考察、洽谈、合作,后续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179.11元,与上年对比增49500.24元,增长85.82%,主要原因为:
(1)工会经费新增8086元;
(2)其他交通费用资金新增42900元。(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9302.11元;
(2)工会经费资金15077元;
(3)其他交通费用资金82800元。(在职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招商局资产总额920188.14元,其中,流动资产715313.54元,固定资产20487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9033.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7518.22元,固定资产减少35151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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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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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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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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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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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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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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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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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20188.14 |
715313.54 |
2048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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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8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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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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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245.6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245.6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5435.6元;办公电脑3台13500元;传真一体机1台331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45.6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外出驻点小分队招商项目:隆阳区成功引进云南锦苑花卉、深圳华大基因、江西大众钢构、瑞和锦程、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汉能集团、元亮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共签约13个合作项目。协议总投资134.1亿元。13个项目中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项目10个。截至目前新签约项目已有8个项目开工建设。带动了隆阳区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发展。
2.辛街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进行了项目前期包装,积极进行项目推介,寻求项目投资方实地调研,考察隆阳区,尽早实现项目落地建设,促进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
3.本局无主要民生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