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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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8-09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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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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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28701000
保山市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从事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室、政治待遇股、生活待遇股及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保山市隆阳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老干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事业单位:保山市隆阳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117,420.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7,420.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48,734.44元,增长29.94%,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收入11,306.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收入183,779.00元;
3.2017年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资、改革性补贴调标、生活补助、奖励金等,新增收入753,649.4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115,820.40元。其中:基本支出4,115,820.4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01,878.35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支出11,306.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支出183,779.00元;
3.2017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资、改革性补贴调标、生活补助、奖励金等,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新增支出356,229.53元;
4.2017年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减少支出149,436.1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5,820.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1,878.35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基本支出11,306.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83,779.00元;
3.2017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资、改革性补贴调标、生活补助、奖励金等,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356,229.53元;
4.2017年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减少基本支出149,436.1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5%,人均247,911.1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65% ,人均26,476.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5,820.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1,878.35元,增长10.82%,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购房补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6.00元;
2.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79.00元;
3.2017年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资、改革性补贴调标、生活补助、奖励金等,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229.53元;
4.2017年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36.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88,78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505.40元、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961,770.00元、在职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2,911,50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购房补贴27,03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778.54元,支出决算为44,778.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32.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46.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124.61元,下降1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25.61元,下降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99.00元,下降18.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2,225.61元,是由于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2017年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3,899.00元,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32.54元,占61.26%;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6.00元,占3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32.5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32.5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老干部局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4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老干部服务与管理接待17346元共计21批次22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公务接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152.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36.18元,减少27.34%,主要原因为: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减少149,436.18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118,876.46元;
(2)差旅费资金,3,480.00元;
(3)培训费资金,1,120.00元;
(4)公务接待费资金,17,346.00元;
(5)劳务费资金,64,485.01元;
(6)工会经费资金,26,449.00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27,432.54元;
(8)其他交通费用资金,134,550.00元;
(9)税金及附加费用资金,3,413.6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资产总额9,979,150.9元,其中,流动资产978,085.83元,固定资产9,001,065.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5,319.5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8,946.33元,固定资产增加456,373.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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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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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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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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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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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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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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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979,150.90 |
978,085.83 |
9,001,065.07 |
6,967,181.66 |
310,9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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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89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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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5,924.9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54,847.35元,工程采购支出261,077.63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154,847.35元及党建示范点工作项目建设26,077.63元。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5,924.9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54,847.35元,工程采购支出261,077.63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金额415,924.98元。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没有项目收支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28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