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7年1—9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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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171110-0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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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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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0

 

 

 

隆财预〔2017278                 签发人罗向前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719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1031日在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隆阳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恩强

 

一、19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区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二、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公共预算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三、攻坚克难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抓牢收入征管促增收

(二)优化支出结构重节支

(三)鼎力争取支持促发展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隆阳区20171—9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19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全区财政部门克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及减税清费等不利因素,贯彻落实供给侧改革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辟财源、强化征管,全区经济平稳运行。

(一)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月,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09095万元(区级191066万元、工贸园区16314万元、旅游度假区171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收47255万元,增长29.2%,为年初预算269206万元的77.7%,高于时序进度2.7个百分点7191万元。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995万元(区级113302万元、工贸园区11462万元、旅游度假区1231万元),增收21844万元,增长21%,为年初预算178815万元的70.5%,低于时序进度4.5个百分点8116万元。为市下达预期目标177900万元(区级160970万元、工贸园区14230万元、旅游度假区2700万元)的70.8%,低于时序进度4.2个百分点74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评价为

全区财政总支出完成514159万元(区级447353万元、工贸园区60832万元、旅游度假区5974万元),增支90045万元,增长21.2%,为年初预算598666万元的85.9%,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6404万元(区级393039万元、工贸园区19426万元、旅游度假区3939万元),增支5194万元,增长1.3%,为年初预算521580万元的79.8%,高于时序进度4.8个百分点25219万元。为市下达预期目标519450万元(区级486600万元、工贸园区28500万元、旅游度假区4350万元)的80.2%,高于时序进度5.2个百分点268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评价为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116万元(区级13065万元、工贸园区49069万元、旅游度假区2982万元),增收58050万元,增长821.5%,为年初预算83176万元的78.3%,高于时序进度3.3个百分点2734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625万元(区级17184万元、工贸园区41406万元、旅游度假区2035万元),增支50012万元,增长471.2%,为年初预算77079万元的78.7%,高于时序进度3.7个百分点2816万元。

(二)区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9月,区级(不含园区、度假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91066万元,增收41393万元,增长27.7%,为年初预算245212万元的77.9%,高于时序进度2.9个百分点7157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302万元,增收17365万元,增长18.1%,为年初预算161120万元的70.3%,低于时序进度4.7个百分点7538万元,为市下达区级预期目标160970万元的70.4%,低于时序进度4.6个百分点7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评价为

区级(不含园区、度假区)财政总支出完成447353万元,增支60544万元,增长15.7%,为年初预算504234万元的88.7%,高于时序进度13.7个百分点69178万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3039万元,增支13446万元,增长3.5%,为年初预算486400万元的80.8%,为市下达预期目标486600万元的80.8%,高于时序进度5.8个百分点280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评价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评为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65万元,增收10042万元,增长332.2%,为年初预算14201万元的92%,高于时序进度17个百分点2414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84万元,增收12109万元,增长238.6%,为年初预算17827万元的96.4%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1445万元,增收39304万元,增长1835.8%,完成年初预算25000万元的165.8%,高于时序进度90.8个百分点22695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130万元,增收34989万元,增长1634.2%,为预算的100%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 全区财政总收支比上年同期增长,财政总收入高于时序进度。一是税收入完成158289万元,增收33985万元,增长27.3%,拉动财政收入增长了21个百分点,占比75.7%二是非税收入完成50806万元,增收13270万元,增长35.4%,拉动财政收入增长了8.2个百分点,占比24.3%

2. 全区非税收入支撑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用明显。全区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收入同比增长35.4%高于税收收入增幅8.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大幅增收13270万元强力支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同时地方税收今年前7个月减收,8月开始增收4545万元,9月增收8574万元。

3. 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调度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拨付工资性支出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支出,确保了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各项重点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交通运输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民生支出338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

回顾1-9月,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基本平稳,稳中趋缓,面对当面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及减税清费等不利因素,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一是营改增以来地方主体税源流失,地方税收预算执行严重塌时序进度,对整体收入的完成造成了不小的压力,第四季度组织收入困难空前。二是非税收入占比过高,收入质量不高,区级可用财力较少。三是历年借垫资金数额大,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国库资金调度艰难。

二、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公共预算调整

1. 区本级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386万元,比年初预算148522万元减少1136万元,下降0.76%。主要是汉庄镇交回区管辖,在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区乡收入调整。

上级补助收入117735万元,比年初预算110295万元增加7440万元,增长6.74%。主要是预计中央、省、市加大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调入资金55181万元,比年初预算32840万元增加22341万元,增长68.02%。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增加39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15590万元,清理收回沉淀结余资金2850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33030万元,比年初预算7205万元增加25825万元,增长358.43%。主要是新增债券25000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4万元,比年初预算纯增。主要是为了满足各项增资需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以上预算收入调整后,区本级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55056万元,比年初预算298862万元增加56194万元,增长18.8%

2. 区本级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基本支出21642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209316万元增支7107万元,增长3.4%。主要是零星调资及新增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8562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7592万元增支48033万元,增长127.8%。主要是增加重点项目支出47386万元。

专项上解支出41886万元,比年初预算40715万元增支1171万元,增长2.87%。主要是专项上解审计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单位经费1013万元。

补助乡镇支出3092万元,比年初预算4034万元减支942万元,下降23.35%。主要是乡镇新一轮体制调整,部分支出减少。

债务还本支出8030万元,比年初预算7205万元增支825万元,增长11.74%。主要是市级下达债券资金增加。

以上预算支出调整后,区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为355056万元,比年初预算298862万元增支56194万元,增长18.8%

3. 区本级公共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公共预算总收入3550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3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7735万元、调入资金5518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0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4万元),公共预算总支出3550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048万元、专项上解4188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0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03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21300万元,比年初预算14201万元增加7099万元,增长49.98%。主要是区本级土地出让金增加。

债务转贷收入2720万元,比年初预算9088万元减少6368万元,下降70.07%。主要是上级债券转贷资金比申报数量减少。

上年结余收入(不含专项资金)441万元,比年初纯增。

以上收入调整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4461万元,比年初预算23289万元增加1172万元,增长5.03%

2.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6361万元增支3639万元,增长57.20%。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2720万元,比年初预算9088万元减支6368万元,下降70.07%。主要是上级债券转贷资金减少。

调出资金11741万元,比年初预算7840万元增加3901万元,增长49.75%

以上支出调整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4461万元,比年初预算23289万元增加1172万元,增长5.03%

3.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3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20万元、调出资金11741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1.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44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25000增加53445万元,增长213.78%。主要是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转让收入增收40720万元、增资扩股增收12000万元。

2.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855万元,比年初预算纯增。主要是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付云南省城乡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12—2013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回购资金。

调出资金40590万元,比年初预算25000万元增加15590万元,增长62.36%

以上支出调整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78445万元,比年初预算25000万元增支53445万元,增长213.78%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8445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0720万元、增资扩股收入12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84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855万元、调出资金40590万元),收支平衡。

三、攻坚克难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抓牢收入征管促增收。一是力促区国税局依法增收超收。进一步强化税源征管监控,加强重点税源分类分级,调整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后3个月工作力度不减,以弥补区级收入缺口。二是力促区地税局应收尽收。对耕地占用税存在的困难,积极向区委、政府汇报以取得支持,财政、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区地税落实和解决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三是力促直征局应收尽收。跟踪好耕地占用税、契税两大税源,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及时了解不动产项目动态,准确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加强现有税种征收管理,继续抓牢财产行为税等存量税种的征管。四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应收尽收,保证预计收入任务完成。

(二)优化支出结构重节支。一是加快支出进度。争取上级财政加大对我区国库资金的拨款额度,缓解国库压力。积极筹措资金,统筹调度,全力加快支出进度。二是优化财政支出。大力推动三农发展,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等重点项目的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三是认真贯彻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一以贯之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贯彻中央、省、市节约方针。四是强化地方债务监管。完善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严防地方财政系统性风险,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五是进一步科学盘活存量资金。

(三)鼎力争取支持促发展。一是向上争取支持。树立能用就不用思想,按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不减的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把握机遇抓争取,加强向上级的汇报请示,最大限度争资金、争项目、争品牌、争政策、争规划。二是积极争资立项。认真研究财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精准脱贫攻坚、县域经济发展等政策,精心包装项目,主动作为,加强向上对接与协调,力争政策性财源,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支持。三是落实市级产业基金扶持。针对目前已获得产业基金支持的企业,加快项目推进,成立资本运营公司,完善负责产业基金的资金承接的有关事项。对有意向争取产业扶持的公司积极对接,向上级沟通接洽。四是做好PPP示范项目上报和已批项目的实质运作,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力争上级奖补资金,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坚持严格依法理财治税,狠抓增收节支,努力提高财政增收质量,不断完善支出管理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71027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710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