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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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918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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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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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8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财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制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制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等相关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着力加强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工作稳步、持续推进,在促进隆阳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人事教育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与企业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涉外金融股、监督检查与会计股、农业综合开发办、综改办、征管与票据股、核算股、国资办。

22016年,根据区人社局批复,将驻昆办划归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其他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原因是2016年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隆办法(201676号文件,车辆编制数为0。移交隆阳区政府办机关事务局8辆,2016拍卖1辆,调配其他乡镇3辆。由于参改车辆相关移交、处置手续未办理,车辆数量及价值仍在我单位本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4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77.27万元,增加154.13%,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职工人员普调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1万元,占总支出的94.4%;项目支出111.3万元,占总支出的5.6%;与上年对比增加618.6万元,增加45.22%,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度职工人员普调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9.5万元,增加54.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大批调整并补发工资,用于拨付各乡镇基层政权运行工作业务费和拨付各单位基层建设工作经费,造成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9万元,减少26.8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金财工程34万元,2016年未安排。具体项目开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对比增加4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大批调整并补发工资,用于拨付各乡镇基层政权运行工作业务费和拨付各单位基层建设工作经费,造成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7.7万元、对个人与家庭的补助89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万元;

2. 教育()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教育助学项目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 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缴纳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及残疾人保证金;

4.农林水支出37.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各乡镇基层政权运行工作业务费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办公费0.84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0.77万元、邮电费0.88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1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57万元,下降4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5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3万元,下降45.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增长22.15%,主要因为本年度各级交叉检查及调研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提高。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体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减少5.55万元, 2016年单位公车改革,8辆车直接交由隆阳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不得使用,本年只支出车辆保险及维护费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占18.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占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6年单位公车改革。8辆车直接交由隆阳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本年只支出车辆保险及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

支出11.0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0批次,接待人次1,238人。主要用于各级交叉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9.5万元,增加54.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大批调整并补发工资,用于拨付各乡镇基层政权运行工作业务费和拨付各单位基层建设工作经费,造成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6%。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357.83万元,主要分项目为货物采购43.27万元,具体为隆阳区财政局购置电脑设备、办公家俱、农业综合开发指挥部宣传广告牌等设备采购。工程采购251.06万元,具体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服务采购63.5万元,具体为隆阳区金融办十三五规划服务费、综改办项目规划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费。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资金。以上采购均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同时增加了单位资产账。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