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索引号
01525687-7-04_A/2017-092507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9-25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是主管全区公路和水路交通的政府职能部门,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标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行业上受市交通局的领导。二级单位有1个事业单位,即: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承担着全区农村公路修建、改建、养护等工作,码头渡口的管理工作。1个二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分别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局系统部门决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编制决算。截止1231日,离退休42人(局机关15人,地方段27人),人事部门核定我局编制数66人(含暂定编制10人)其中地方段39人(事业编),编内实有在岗人员49人(含地方海事3人,地方段31人)。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1、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6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2839.56万元;2、进行了2016通村油路建设工程项目6项及2015年通畅工程的续建,建制村通畅率达95%以上;3、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总里程2852.949公里,其中:县道564.537公里,乡道1626.566公里,村道661.846公里;4、固定资产超额完成。2016年,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43000万元,超市级下达考核任务数3000万元;5、对全区范围内的道路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提高了道路安全性,完整性,打击了道路侵权违法行为,改善了道路周边环境;6、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协助完成了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改制工作;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总规划下,完成了全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完善了路网结构,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便利了人民群众出行。8、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9、认真履行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的职责及涉水单位(乡镇)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共同监督管理合力,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海事管理遵循“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的工作原则,确保了我区2016年水上运输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85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9.02%,减少主要原因分析

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减少的原因是(1)基本收入支出增加工资正常增资及津补贴调整造成(2)项目收支的减少由于2016年安排项目资金比2015年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85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7895.6万元,占总支出的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9.71%,主要原因分析。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名称

2015

2016

增减变化

基本支出

543.95

630

15.82%

项目支出

40108.39

7895.6

-80.31%

合计

40652.34

8525.5

-79.03%

2016年度收入支出减少的原因是(1)基本收入支出增加工资正常增资及津补贴调整造成(2)项目收支的减少由于2016年安排项目资金比2015年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及津补贴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4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78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3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收支的减少由于2016年安排项目资金比2015年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转移支付)。(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0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16年安排项目资金比2015年少,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42人工资。

2、农林水支出(农村道路建设)325万元主要是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杨家桥至羊邑公路建设补助,占支出的3.81%

2.交通运输支出79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6%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费用630万元(发放在职人员49人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及工会经费等)2、公路新建31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支付勘察设计费)3、公路改建2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支付勘察设计费);4、管理养护1407.3万元(省市补资金1198.6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工作,地方公路管理段208.7万元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费用)5、 海事管理21.2万元(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费用);6、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6042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通村油路工程及县乡道改造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9%主要用于兑付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中的购房补贴。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一致。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25万元,下降48.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26万元,下降5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9万元,下降39.0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车改革及我局财务本着“勤俭节约、增收节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自求平衡”的原则,牢固树立了节支就是增收的观念,加强了财务监督,规范了财务行为,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占39.53%;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占60.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海事行政执法及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开支(电话费、水电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增加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相关使用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