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水务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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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5
隆阳区水务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水务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水务系统有8个二级单位,分别是河道管理所、水质检测中心、中小型水库管理中心,北庙水库、红岩水库、大小海坝水库、明子山水库、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根据机构设置,水务系统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宣传国家水行政的文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配合编制区境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和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3)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实行一体化管理,组织拟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休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报审、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4)宣传、贯彻计划用水、节水用水政策,统筹安排水资源,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定,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对水功能区和饮水区的水质及水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组织报审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调处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7)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供水及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8)组织编制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小型水利工程、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可行性报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水利水电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9)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扣开发;办理跨地州河流隆阳段的有关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有重要水利基本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10)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1)主管城市供水工作。对城市供水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立水源、水质的日常检测制度,并定期与环境、卫生等部门联合检测,公布检测结果组织编制城市供水的有关专业规划、负责城市供水资源的管理,对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网规划进行审查、申报、审批;对城市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管;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12)组织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查、申报、审批开发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政收。(13)水利行业的小水电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工作。(14)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指导水利队伍建设。(15)承担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高度。(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区水务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区累计开工各类水利工程1114件,新增灌溉面积2.13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平方公里,完成干支渠防渗5.1公里,征收水资源费503万元,累计完成各类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4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水务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隆阳区水务系统
2隆阳区水质检测中心
3隆阳区中小型水库管理中心
4隆阳区河道管理所
5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管理所
6隆阳区北庙水库管理所
7隆阳区明子山水库管理所
8隆阳区红岩水库管理所
9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务系统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水务系统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43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2.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务局的项目收入比上年度明显少,财政安排的水利资金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会有所差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水务系统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609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1.71万元,占总支出的40.04%;项目支出3656.58万元,占总支出的59.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4.7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到位资金较晚,尚未来得及支付,项目的收入本年度也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水务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64%,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调整了在职人员的工资并发放了车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区水务系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0.6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工程实施时间较长,每年能够实施的项目大小也有区别,2016年仍在继续实施部分15年开工但尚未完工的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图所示(因水利项目明细较多,只罗列了水务局实施的项目,二级单位基本无基建项目):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 |
本年预算安排 |
比预算增减额 |
本年支出 |
|
|
合计 |
7150.17 |
310.28 |
6839.89 |
3853.55 |
|
2019999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2.62 |
93.54 |
-0.92 |
92.10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9 |
6.49 |
|||
2110799 |
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 |
332.5 |
|
|
43.02 |
|
21208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
|
|
51.11 |
|
2130301 |
行政运行 |
231.08 |
177.55 |
53.53 |
228.49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1950 |
|
|
576.14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
|
28.79 |
||
2130310 |
水土保持 |
640 |
|
|
171.87 |
|
2130312 |
水质监测 |
26.96 |
39.18 |
12.22 |
80 |
|
2130314 |
防汛 |
168.8 |
|
|
157 |
|
2130315 |
抗旱 |
1946 |
|
|
1367.41 |
|
2130316 |
农田水利 |
615 |
|
|
319.85 |
|
2130317 |
水利技术推广 |
10.36 |
|
|
10.36 |
|
2130331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392.42 |
|
|
108.04 |
|
2130335 |
农村人畜饮水 |
120 |
|
|
63 |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491 |
271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
|
42.58 |
||
2136999 |
其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125 |
|
|
125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94 |
|
|
1.9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水务系统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对比减少55.5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度大幅下降,因为收到的项目资金减少,从而项目支付的资金也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2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办公费用的开支,各类水利项目的实施,其中办公费及人员开支2441.71万元,水利项目的实施3480.4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水务系统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的28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5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进行了公车改革,公务接待没有安排预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7.52万元,下降4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51万元,下降4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1万元,下降37.0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了公车改革后不再发生车辆使用费,整个水务系统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6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13.6万元,占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2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水库管理中心的车辆使用以及水利项目实施所在地的考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我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部门水务系统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水务系统加大了对水资源费的征收与管理,参加了区委组织的两学一做学习、歌咏比赛,增加了在职人员的薪酬,发放了公车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24.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5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9.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5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29.44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