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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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925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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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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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25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蒲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蒲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镇参照区委、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蒲缥镇2016年重点工作:一是构建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实施320国道蒲缥段改造工程,推进蒲缥客运站建设,力争蒲缥东西绕镇公路建成通车,积极配合大瑞铁路、猴普铁路蒲缥段建设,争取隆阳至蒲缥快速通道立项,全面实施村组道路硬化,到2021年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100%二是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快水利改革步伐,加大石漠化和水土综合治理力度,启动实施水库除险加固、灌溉沟渠配套工程规范化建设,实施菖蒲塘村烟水配套工程。三是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集镇管理水平,完善周边道路、供排水、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加大古镇明清古建筑群修缮改造力度,实施蒲缥大河支流治理、农贸集贸市场建设、集镇综合服务体建设、集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完成蒲缥、核桃两个安置点扶贫搬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镇政府、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蒲缥镇人民政府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退休38人、退职0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蒲缥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收入合计346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0.58万元,占总收入的9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年初结转和结余97万元,占总收入的2.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46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82万元,占总支出的38.47%;项目支出2133.76万元,占总支出的61.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1333.82万元。与上年1062.0万元对比增加支出271.82万元。人员支出964.4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72.3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2133.76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1616.50万元对比增加517.26万元。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党委、人大、财政等部门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7.57万元,主要用于武装警察、消防工作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2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部门及退休人员补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

(六)城乡社区支出247.6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1678.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村级干部补助一事一议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559.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九)其他支出143.5万元,主要为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蒲缥镇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4.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95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蒲缥镇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蒲缥镇及区内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蒲缥镇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140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各级部门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