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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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7-0925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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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9-25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一年来做了以下工作:1、严谨细致,做好综合秘书工作;2、积极主动,做好督查信息工作;3、认真周密,做好机要保密信访工作;4、扎实周到,做好后勤服务工作;5、积极主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6、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抽调30多名干部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分批进入扶贫挂钩村帮助抗旱、指导农业生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2.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3.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决算总收入13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6年与2015年对比总收入相当.主要原因分析:办事处虽划小,但社区经费收支仍在兰城街道办事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86万元,占支出的89.94%,项目支出134.88万元,占支出的10.06%。
按支出经济分:工资福利支出563.61万元,占42.04%,商品和服务支出268.08万元,占19.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96万元,占35.65%,其他资本性支出31.09万元,占2.3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兰城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5.86万元。与上年1048.34万元对比,增加157.5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社区干部提标等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兰城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88万元。上年是119.9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扶贫资金28.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1.05万元。
(1)人大事务支出4万。
(2)农村危房改造资金61.05万元。。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63万元。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3.6万元。
(5)农村基础设施2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的1140.13万元对比增加了20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社区干部提标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发放、服务费用支出;
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5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商品和服务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9%。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和服务费用支出、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社区干部小组长(党小组长)的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和其它商品服务费用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5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2%。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发放和商品服务费用支出及城市清扫人员及垃圾清运等
6.农林水支出1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4%,主要用于农业中心、林业中心人员工资发放和其它商品服务费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6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兰城街道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8.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47万元。
兰城街道办事处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6.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6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接待费用减少,批次及人次均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兰城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兰城街道办事处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9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96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7.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兰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兰城街道办事处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78批次,5441人次,接待费开支18.47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22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干部加班工作餐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行政经费支出1444514.17元,基本支出1404514.17元;
2015年度行政经费支出1442236.27元,基本支出1424736.27元;
2016年度比2015年度基本支出减少20222.1元.
2016年度固定资产4051895.4元,2015年度固定资产3380200.4元,净增671695.00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计1493467.46元;货物600487元,工程693380.46元,服务199600.00元,资金主要是财政资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