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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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7-0925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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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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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其他权利。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6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的五年,镇人民政府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埋头苦干,较好地完成了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道路设施明显改善。五年来,投资4600余万元硬化农村公路12条,总长 79.8 公里 ,道路养护总里程达 126.58 公里 。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推进。五年来,投资786万元完成了彭海水库等6座水库的除险加固;投资477万元完成了小堡子抽水站等4座抽水站的改扩建;投资175万元新建龙潭村梅子沟提灌站1座;投资454万元,完成人畜饮水工程6件及干支渠防渗工程2件;投资3976万元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示范工程和保山坝南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完成三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和105个小塘坝的安全度汛及蓄水工作;投资1800万元完成永铸、杨官、汉庄、沈家等4个社区的土地平整项目。

城乡建设面貌不断改变。人居环境得到提升,加大违法建房整治力度,共拆除违建临建129 23150 平方米 ,整治违法占地 7330 平方米 ,治停违法建房户548户,违建势头有所遏制。乡村规划全面推开,对沈家、杨官等7个社区进行了村庄规划,24个村(社区)进行了村庄布点规划,完成了龙潭、团山、灰窑等村的整村推进及新农村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造中低产田3600亩,实施土地整治4200亩,累计投资1909.29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1881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45个,共硬化村庄道路 19.9 公里 。汉庄、大堡子、团山、云瑞4个村(社区)的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五年来,累计征收土地22601亩,拆迁房屋893户,迁坟5343冢,兑付征地拆迁资金13.97亿元,为园区成功引进路华集团、昆钢钢结构、安徽海螺集团、山东浪潮集团等知名企业及推进园区轻纺、建材、木材加工交易、园中园布局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扶贫齐头并进,全镇计划搬迁安置203654人,其中:集中搬迁安置47168人。争取园区产业扶贫基金200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2个,真正实现挪穷窝换穷业地有机结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事业人员50(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42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2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2万元,占总支出的38.04%;项目支出2634.1万元,占总支出的6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总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4251.3

1617.2

2634.1

 

38.04

61.9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7.2万元。比上年1695.3万元减少78.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开支的日常用经费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1617.2

1597.8

19.4

 

98.8%

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4.1万元。与上年2651万元相比减少1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汉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数4251.9万元相比减少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所在职、部分半供养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人大代表活动及会议经费、中信会计培训服务公司服务费(汉庄镇20112015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民主评议和基层党组织经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镇司法所在职、半供养人员、兼职交通协管员及等支出。

3.教育支出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爱心圆梦公益活动”资助扶贫大学生助学金和团组织建设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死亡抚恤费以及高龄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死亡抚恤、义务兵优待等社会保障资金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镇计生办在职人员及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我镇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金竹田旅游开发前期工作经费。

9.农林水支出19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7%主要用于镇农业综合和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村组干部补助、森林防火、烤烟生产扶持、扶贫开发专项经费、农村道路建设、殡葬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等专项资金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2%为园区财政安排补助隆阳区水瓦线公路建设资金。资金拨付至镇财政所后付隆阳区交通局。

11.农村危房改造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汉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8.9万元,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用相对下降,其次汉庄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监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汉庄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汉庄镇人民政府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实际使用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8.9万元减少1.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村庄整治、安全生产检查、政府中心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汉庄镇人民政府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2016年与2015年部门决算中都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是我镇近几年的部分接待费用均在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中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汉庄镇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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