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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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7-011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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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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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2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和把握国家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收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围绕收入跨越发展目标,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积极培植骨干财源,千方百计组织收入,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盘活财政资金存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认真分析测算,预计与年初相比,区级财政收入有以下变化:一是经测算我区可用财力为245829万元,其中,区本级可用财力235058万元,比年初211224万元增加23834万元(含2016年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区本级可用财力235058万元构成是:上年结余1185万元(不含专项结余)、上级补助收入103266万元、调入资金107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新增债券收入)14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87万元、自生财力1020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4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21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98万元)。增加财力23834万元构成项目主要是上年结余增加11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7535万元(预计“营改增”政策性减收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6000万元,以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调入资金增加273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412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增加3031万元。二是年初预算已安排可调整资金14137万元。三是债务转贷收入45530万元(不含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以上三项合计预计可调整财力83501万元。区级财政支出有以下变化:一是安排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二是安排债务还本支出45530万元。三是2016年年初预算后又新增而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新增工资刚性支出23971万元,包括:警衔津贴687人1143万元、临时性补贴13267人4634万元、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8782人1300万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026人1685万元、调整基本工资,工资基数提高,增加住房公积金1906万元、改革性补贴13680人10261万元、中央增资13680人1231万元、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增加382万元、新增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部分1282万元、高龄老人补助6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85万元。以上三项合计预计支出总计83501万元,筹资办法:一是清理了年初预算已安排可调整的项目支出指标,以及返回执收非税收入单位非税成本性支出压支指标。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处置国有资产收回资金调入统筹使用,收缴财政专户及单位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其他资金,重新安排统筹使用。按《预算法》规定,针对以上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按照积极稳妥,确保工资、运转、民生资金需要,不增加一般性工作经费的原则,认为在有限的范围内有必要对隆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度财政预算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来源
1.上年结余收入1185万元(不包括项目资金),纯增。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0457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预计税收收入92239万元、非税收入48218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0326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535万元。主要是上级已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收入增加和预计上级下达“营改增”政策性减收收入增加。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调整为64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6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754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3)体制补助收入2366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4)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476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84万元。
(5)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390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00万元。
(6)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收入13554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7)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721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调整为46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88万元。
(9)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817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10)省市专款切块到县基数1731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11)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4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12)“营改增”政策性减收收入调整为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000万元。
(13)园区收入增量按40%分成收入调整为54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852万元。
(14)其他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382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07万元。
4.调入资金调整为107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33万元,一是从基金预算调入资金2840万元,纯增。二是处置国有资产收回资金调入2622万元,纯增。三是其他调入530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29万元,因年初预算安排调入其他资金不能落实。
5.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59530万元,比年初预算纯增。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378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12万元。
专项上解支出调整为3821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31万元。主要是收入超基数上解增加、党校职业学校经费上解增加。
上述各项收入比年初增收合计72395万元,再减专项上解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031万元后,新增财力69364万元,加上调减年初预算安排不再下达而需要重新安排的支出指标14137万元后可用于调整预算的资金来源为83501万元,剔除列收列支项目债券转贷收入还贷59530万元(含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实际可用于调整预算的资金来源为23971万元。
(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增加的支出
调整压缩年初预算项目资金14137万元为科目调剂,不影响总量,新增财力69364万元用于以下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05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83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调整为17737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834万元,项目支出调整为576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000万元(具体调整安排详见表8-1、8-2)。
2.债务还本支出调整为45530万元,比年初预算纯增。
(三)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年初预算可用财力246601万元,安排支出246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224万元、专项上解35179万元,收支平衡。调整后可用财力318996万元,安排支出318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058万元、专项上解382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5530万元,收支平衡。
(四)一般性债务转贷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一般性债务转贷收入59530万元(其中,新增债务转贷收入1400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45530万元列债务还本支出)安排使用情况是:2016年第一批一般性债务8910万元。隆阳区通瑞达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用于2010-2012年农村公路改造2000万元;隆阳区隆城投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解决西水东调工程项目6500万元;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解决隆阳区2003-200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5.62万元;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用于解决拖欠奎阁村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款44.38万元。
2016年第二批一般性债务7990万元。其中涉外股用于解决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西发)19万元;保山市隆阳区交通局用于解决沙丙二级公路工程欠款4273.92万元;保山市隆阳区交通局用于解决刘家坡至水寨至霁虹桥农村公路改造工程BT融资3441.18万元;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解决拖欠李义学下麦庄、横山小学改造学生食堂及附属工程款4万元;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学校解决拖欠王德喜旧寨小学改造学生食堂及附属工程款7万元;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解决隆阳区2003-2007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款244.9万元。
2016年第三批一般性债务9760万元。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用于解决拖欠烤房建设工程款及道路和文化建设工程款73万元;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人民政府用于解决拖沙丙线至云保线通畅工程路基工程款196.4万元;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用于解决欠款20.144万元;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用于解决泼水广场工程款60.98万元;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用于解决职工宿舍楼工程款130.9万元;保山市隆阳区森林公安局用于解决隆阳区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欠款214.06万元;国库股用于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204.112万元;教育局及各学校用于解决学生食堂、教学楼及附属工程欠款8860.404万元。
2016年第四批一般性债务18870万元。隆阳区通瑞达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用于解决2010-2012年农村公路改造8000万元;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解决西水东调工程项目10500万元;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用于解决隆阳区公安局办公大楼建设项目370万元。
2016年新增一般性债务14000万元。扶贫整村推进项目3000万元;扶贫异地搬迁项目11000万元。
(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区本级对列收列支项目原则上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平衡。包括:上年结余6066万元,比年初向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4861万元增加1205万元。
用于工程项目上的调入资金172万元。
以上列收列支合计,增加支出1377万元。
年初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781万元,本次当年财力追加23834万元(不含安排债务还本支出45530万元),列收列支增加支出1377万元,调整后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58992万元。到本次报告时止,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5899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410037万元增长11.9%。
二、调整基金预算
(一)调整基金预算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不含专项资金)840万元,比年初纯增。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8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211万元。收入调减的主要原因:一是经市政府批准在2016年解决的中心城市历史遗留地块中,好人家二期项目100亩土地预计收入5500万元,但因此地块被保工贸园区作为贷款抵压物抵压在银行,致使此地块无法出让,所以,年初预计收入5500万元无法实现。二是已挂牌出让的辛街农贸市场38亩土地(康大乡镇公司),土地出让总价款3800万元,用地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2015年土地出让金只缴了1300万元,尾款2500万元年内缴清困难很大,所以,土地出让金尾款2500万元无法入库。三是年初预计市级财政应清算区级的土地出让收益的20%部分资金900万元,经核实,市级年初预计可出让土地受现行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的影响,无法全面实现年初预计收入,且已出让土地由于收储成本较大,土地出让基本无收益,所以,导致区级年初预计的上级财政可分配区级收入900万元无法实现。
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2792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920万元。
以上合计,收入调整为325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549万元。
(二)调整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800万元,比年初预算12011万元减少10211万元。(具体调整安排详见表13)。
债务还本支出27920万元,比年初纯增。
调出资金调整为2840万元,比年初纯增。
以上合计,支出调整为325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549万元。
(三)调整基金预算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年初预算可用财力12011万元,安排支出12011万元,收支平衡。调整后可用财力325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8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9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不含专项资金)840万元。安排支出325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920万元、调出资金2840万元,收支平衡。
(四)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使用情况
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920万元安排使用情况是: 2016年第一批专项债务8020万元。隆阳区隆城投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解决保山市隆阳区东片区廖官新农村示范项目2900万元;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解决隆阳区王官片区新农村土地收储整治开发项目2000万元;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解决环城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信托贷款3000万元;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解决拖欠李宗岗瓦窑镇集镇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欠款95万元;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解决向珑阳公司借款25万元。
2016年第二批专项债务14400万元。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解决环城东路道路建设项目信托贷款5000万元;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解决隆阳区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9400万元。
2016年第四批专项债务5500万元(第三批没有专项债务,只有一般性债务)。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解决东片区廖官新农村示范区土地收储、整治、开发项目5500万元。
三、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63万元(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14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22万元),可用财力4763万元,纯增,安排支出476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2141万元、调出资金2622万元,收支平衡。
四、其他
保山工贸园区和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已经由财政分局实行了实体化管理,收支列入隆阳区统计范围,已经划出部分不在区级调整预算范围。
当否,请批示。
附:
1.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平衡情况表(表1)
2. 2016年1—9月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
(表2)
3.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可用财力与年初对比表(表3)
4.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表4)
5. 2016年预计两税返还收入计算情况表(表5)
6.2016年预计补助乡镇上解支出项目表(表6)
7.2016年预计上解上级支出表(表7)
8.2016年区本级调整增加(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表8-1、8-2)
9.隆阳区历年垫付资金未能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表(表9)
10.隆阳区2016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表(表10)
11.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平衡情况表(表11)
12.2016年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表12)
13.2016年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表13)
14.2016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平衡情况表(表14)
15.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支出科目表(表15)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