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殡仪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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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6-102806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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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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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17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开展帮困济丧和殡葬服务进社区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化殡葬改革,大力开展“绿色殡葬”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0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3、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与上年对比如下:

指 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 次

1

2

3

4

5

实有人员编制数

10

10

0

行政编制

其中:行政工勤人员

事业编制

10

10

0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14

13

1

7.69

2015年9月区内调入1人

其中:行政人员

其中:行政工勤人员

事业人员

10

9

1

11.11

2015年9月区内调入1人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4

4

实有车辆编制数

7

5

2

40

殡葬制度改革,火化量增大

在编实有车辆数

6

6

0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殡仪馆部门决算总收入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万元,占总收入的55.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317万元,占总收入的44.27%;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主要原因分析如下图:

本指 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 次

1

2

3

4

5

一、本年收入

716

454

262

57.71

人员增加,购置火化炉1台、购置殡仪车2辆,维修升级旧设备、综辆合服务楼竣工、修建业务用房

其中:财政拨款

399

183

216

118.03

人员增加,购置火化炉1台、购置殡仪车2辆,维修升级旧设备

二、上级补助收入

0

0

0

三、事业收入

0

0

0

四、经营收入

317

271

46

16.97

全区推行火化、火化人数增加

五、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

0

0

六、其他收入

0

0

0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万元,占总支出的22.17%;项目支出364万元,占总支出的4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317万元,占总支出的36.2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 ,主要原因分析如下图:

指 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 次

1

2

3

4

5

一、本年支出

875

301

574

190.7

人员增加,购置火化炉1台、购置殡仪车2辆,维修升级旧设备、综辆合服务楼竣工、修建业务用房等

其中:基本支出

194

143

51

35.66

人员增加,购置火化炉1台、购置殡仪车2辆,维修升级旧设备、综辆合服务楼竣工、修建业务用房殡仪车等

项目支出

364

45

319

708.89

安装火化炉设备一台以及购入2辆殡仪车等

上缴上级支出

0

0

0

经营支出

317

271

46

16.97

人员工资、殡仪车增加等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0

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殡仪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火化炉、殡仪车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52%。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如下图:

指 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 次

1

2

3

4

5

一、基本支出

194

143

51

35.66

(一)工资福利支出

54

39

15

38.46

其中: 基本工资

26

10

16

160

人员增加

津贴补贴

6

9

-3

-33.33

节约开支

社会保障缴费

3

2

1

50

工资增加

伙食补助费

1

-1

-100

节约开支

绩效工资

19

17

2

11.76

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1

87

4

4.6

火化量增加,出差次数增多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

17

25

147.06

调整工资标准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7

45

-38

84.44

增加殡仪车

其中:专用设备购置

45

-45

-100

节约开支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7

7

增加殡仪车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殡仪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要原因分析如下图:

指 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 次

1

2

3

4

5

项目支出

20

15

5

33.33

增加殡仪车2辆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殡葬用车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殡仪馆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23%。与上年对比增加2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如下图:

指 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原因

栏 次

1

2

3

4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7

173

214

123.7

人员增加,购置火化炉1台、购置殡仪车2辆,维修升级旧设备、综辆合服务楼竣工、修建业务用房等增加殡仪车2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殡葬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事业单位离退休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其中: 退休费17万,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

殡葬支出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万元:基本工资26万元,津贴补贴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万元,绩效工资19万;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办公费6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燃料费8万元,劳务费39万元,工会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生活补助3万元,购房补贴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万元,大型修缮62万元,其它交通工具购置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殡仪馆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殡葬用车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殡仪馆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殡仪馆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购置费27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27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殡葬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殡葬事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殡仪馆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20人,接待费开支1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4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殡仪馆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殡仪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审批手续,购置了2辆殡仪用车27万元;火化炉改造升级2台,新建家属休息室雨棚120平方米,一共46万元,保障了遗体接运的正常运行,减少了遗体火化时间,提升了服务质量。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