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老龄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424-0001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16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5年隆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在区民政局直接领导和上级老龄办帮助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能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工作理念;按照“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老龄工作;积极实施《隆阳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突出重点、强化基础、全面推进老龄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隆阳区老龄办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老龄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为21441人高龄老人发放了高龄补助,发放金额1284万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2家、改扩建完成1家,正在建设1家、正在办理开工手续2家、正在申报的5家。为隆阳区老龄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隆阳区老龄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暂定编制6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老龄办决算总收入1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收入比上年下降4.3%。下降原因是:项目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万元,占总支出的86.4%;项目支出211万元,占总支出的1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
0%。总支出比上年增12.8%。增加原因是:2014年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到2015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老龄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0万元。比上年增214万元,增加原因:一是高龄老人补助人数比上年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增。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资金支出211万元,比上年减38万元,减少原因是2015年项目较2014年下降。具体项目支出情况:1.老龄事务支出130万元(居家养老建设资金); 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1万元(其中居家养老36万元;农村幸福院资金45万元)。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 | 比上年增减(万元) |
部门决算总收入 | 1448 | +179 | |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 1448 | 100 | +179 |
部门决算总支出 | 1551 | +176 | |
其中:基本支出 | 1340 | 86.4 | +213 |
项目支出 | 211 | 13.6 | -4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老龄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8%。与上年对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项目资金结转到2015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万元。
名称 | 金额(万元) | 占总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1470 | 94.78 |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 45 | 2.9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 | 0.1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93 | 83.37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30 | 8.38 |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老龄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三公”经费的开支,可用可不用的支出坚决予以压缩。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民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老龄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民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老龄办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1.压缩公用经费开支;2.对百岁老人的慰问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1万元;工会费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隆阳区老龄办2015年重点工作绩效情况:
2015年我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有20935人,共发放高龄补助1284万元,高龄补助标准增长13.9% 。80—9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为每人每月350元。全区养老床位数达到770张。认真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证1777本,累计办证42528本。2015年8月20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隆政发﹝2015﹞104号),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区养老服务业2015年至2020年的总体目标,部署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为全区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