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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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6-102805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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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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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16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农场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意见等五个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的精神,农场的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垦区公共事务管理,保障农场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场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场的执政基础;搞好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农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场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按属地管理原则,潞江农场到隆阳区管理后,继续保留,作为区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设置,联系协调职责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农场内部设公共管理机构2个,公共服务机构3个即“两办两部一中心”。公共管理机构设置党务办公室(配备4人)、场务办公室(配备4人);公共服务设置:财务部(配备4个)、经营发展部(配备8人)、社会服务中心(配备5人

党务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党务、组织、人事、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计生、档案等方面的工作。

场务办公室工作职能:承担农场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和办理信访、文秘、负责资产管理、户籍管理、内保、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财务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承担农场场部财务及农场内外经济往来业务,负责农场企业收支的预算工作。

经营发展部工作职能:主要承担农场产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土地管理、基础实施建设,生产资料组织、生产技术指导及市场拓展、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并做好经营管理、产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能:主要承担劳资、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惠农政策落实、民政优扶、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并做好与社会事务相关协调工作。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农场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意见等五个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的精神,农场的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垦区公共事务管理,保障农场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场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场的执政基础;搞好农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农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场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十二五”以来,在隆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潞江农场党委团结带领全场干部职工,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弘扬农垦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全场上下和谐稳定。特别是2015年各项经济指标均得到较好完成,农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体制机制逐步理顺

农场在“十二五”期间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职能,保持农场国有土地性质不变、职工身份不变,坚持“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方向,实行属地管理、产权到场、承包到户,创新了管理体制,激活了经营机制,调整了利益分配,理顺了劳动关系,健全了社会保障机制

(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保持健康发展

一是农业结构趋于合理。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由于咖啡老化,农场大力发展反季蔬菜、热带水果(龙眼、芒果、火龙果)和其他热带经济作物(坚果、辣木)种植。二是优化队内生活环境。“十二五”以来,农场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以改善队容队貌为切入点,逐年完成了14个生产队1457户危房改造任务,三是改善基地生产条件农场积极争取财政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相继实施了红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咖啡园节水灌溉系统、金塘队提灌站等项目

(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一是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更加深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农场享受低保人数较多,低保金额逐年增多,自2011年以来共计发放1016.2万元;共有81人享受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27.55万元;共有557人享受了临时救助,发放金额27.85万元;帮扶农场困难职工总计612人,帮扶金总计21.37万元;金秋助学23人,总计4.6万元;认真开展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问题。二是切实解决了职工群众看书难问题。农场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争取,于2014年3月成立潞江农场文化站,包含一个电子阅览室和一个农家书屋,其中电子阅览室含12台电脑,农家书屋藏书2004册,这不仅保障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更能让职工群众借用书中知识指导生产,为其带来经济效益。三是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为各队配备音响、电教设备14套,各队组建了各具特色的文艺演出队,文化生活繁荣活跃。农场出资修建了场部休闲广场、文化广场和灯光球场,购置了健身器材、投影放映设备。累计放映电影85场次,举办文体活动32场次,进一步丰富了职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全面落实维稳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场、队两级群防群治网络,建立6995信息平台实现网格化管理。农场成立了由30人组成的治保队和20人的应急小分队,共组织治安巡逻50余次,配合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公安局开展各类节庆活动安保10余次,开展大清查30余次,出动人员2500人次。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依法治场目标,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专题宣讲活动14次,发放维稳宣传材料3500多份,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次。三是狠抓安全生产。在全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了防火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了职工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了对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全年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了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抓好综治维稳。农场成立了综治维稳办公室,充分发挥收集民声“听诊器”、表达民意“传感器”、化解矛盾“减压阀”的作用,有效解决了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1年以来共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98件,直接配合参与处理信访问题23件,群众满意率达100%,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基层16个支部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每年对基层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提高干部素质;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后进党组织的整顿工作;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砺炼党员干部队伍,营造拼抢争超的干事氛围,每年“七一”建党周年之际,都评选表彰基层先进党组织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和优秀共产党员36名。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三个培养”,即:把优秀青年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把个人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成党员,不断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素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自2011年以来农场共培养发展预备党员21名,如期转正16名。其中,发展35岁以下党员8名。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农场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认真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和区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规范了财务制度,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能力,强化厉行节约力度。五是认真开展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四群教育、三查三看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及“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统筹安排学习工作,把集中学习座谈、面对面宣讲、走访征求意见等同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两不误,两提高,两促进”,推动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决算总收入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预算安排收入586万元,较上年458万元增加128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差和调资增资124万元,安居工程拨款增加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占总支出的58%;项目支出202万元,占总支出的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487万元,较上年336万元增加15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差和调资增资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万元。与上年161万元对比增加124,主要原因原因是人员经费差和调资增资1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万元。与上年176对比增加26万元,上年结余项目资金297万,其中:税改转移支付资金117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80万元,本年增加301万元,其中:2015年税改转移支付资金117万元,项目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74万元,本年项目支付202万元:税改转移支付5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43万元,结余397万元,其中:年税改转移支付资金176万元,项目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36对比增加151万元, 本年支出487万元,较上年336万元增加15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差和调资增资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基本支出有:(1)工资福利支出193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3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万元;项目支出有:(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万元、(2)基本建设支出14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注此款不是专门的“三公经费拨款,是用2130102农垦运行-集体转业官兵经费支付”)。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无增减,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5万元,主要2014年潞江农场的公务用车在企业核算,不在财政拨款中核算。

(三)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范围)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国营潞江农场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万元,与上年161万元对比增加124,主要原因原因是人员经费差和调资增资1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3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202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