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隆阳区新农办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6-102805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17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新农办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负责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事务,统筹协调区级涉农部门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拟定区市新农村建设战略和规划,组织有关涉农部门研究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政策,参与研究全区涉农重大政策。
二是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工作,适时对“三农”重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全面反映全区“三农”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调查研究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涉农课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检查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对外开放、农业招商引资、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工作。
四是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学习培训,负责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的日常服务、指导、考核、评选表彰、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等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实现农业特色优质化、道路房屋整洁化、村风民俗文明化、社会秩序和谐化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新农村建设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体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更加完善,各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素质明显提高,村风民俗文明进步,社会环境安定有序,使社区成为文明村、富裕村、和谐村,在全乡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在全年的指导员工作中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指导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各派出单位对派出干部要做到在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为他们创造必要条件,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的坚强后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暂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新农办决算总收入67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XX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对比增加21.46万元,增3.26%,主要原因分析在于2014年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由财政专户管理未纳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9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2万元,占总支出的14%;项目支出601.19万元,占总支出的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15万元增16.92%,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在于2014年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由财政专户管理未纳入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新农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缩减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新农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1.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在于2014年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由财政专户管理未纳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新农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1.15万元增16.92%,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在于2014年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由财政专户管理未纳入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新农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缩减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二是2015年虽然公车保有量未变化,但实际上其中1辆公车已经上交由区政府统一支配使用。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原因是2014年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未在预算指标中列支,而是用上级拨入工作经费列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新农办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新农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4.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新农办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新农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26人,接待费开支1.56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决算增加0.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隆阳区新农办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新农办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15万元增16.92%,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在于2014年区级新农村建设项目由财政专户管理未纳入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新农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