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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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6-102804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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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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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15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负责拟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机构体制改革、创新。

3、负责推进全区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站)、电影放映、体育场馆等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指导乡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工作。

4、研究、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艺术创作,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展览、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

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博物工作,推进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体育产业,推动文化、体育产业繁荣发展,促进文化、体育与旅游的结合,开展文化、体育招商引资工作。

7、依法负责审核、审批和管理全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相关工作。

8、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制作、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

9、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单位、出版活动、出版物内容。

10、负责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活动。

11、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管理全区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比赛。

13、指导我区体育总会的工作,负责全区性的体育社团(协会)的资格审查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14、负责全区对外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交流和宣传工作,代表区人民政府签订文化、体育合作协议,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15、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

2、抓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根据《隆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14—2016)》,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发展壮大文化企业,深入挖掘保山南红玛瑙文化内涵,创新产品开发,扶持永子、彩陶等特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理顺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

4、加快梳理哀牢文化、永昌文化、丝路文化、抗战文化和民族宗教文化,着重梳理丝路文化,理清隆阳文化脉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

5、切实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加快推进癞石头山转播台维修工程。

6、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突出项目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全力做好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力争文广体等基础设施项目更多的进入国家、省市盘子,确保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 25%以上。

7、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重点完成送戏下乡演出70场、农村电影放映3216场,积极向上申报实施文化惠民示范村建设,抓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精心打造春节农民狂欢月服务品牌,开展好文化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

8、切实加大体育惠民设施投入和管理,合力抓好永子棋院等文化体育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奥体中心体育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力争能够实现部分场馆向社会民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认真做好云南省第一届青运会、第四届市运会备战工作。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提升全民身体素质。

9、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文化产业增加值15亿元,占全区GDP7%;辅导群众文化活动2万人次(任务数1.8万人次);完成8次较大规模群众性体育活动(任务数8次);完成文化下乡演出70场,(任务数70场),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3216场(任务数3216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任务数3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149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隆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隆阳区体育服务心

4.隆阳区村村通服务中心

5.隆阳区文化馆

6.隆阳区图书馆

7.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决算总收入20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59.1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了对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1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7万元,占总支出的33%;项目支出1401.4万元,占总支出的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4.5万元,增加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文广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3万元,增加3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文广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万元,减少是因部分项目资金到账较晚,年内未实施,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实施。具体项目开支为:文化惠民经费18万元,文化惠民示范村经费1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352.1万元,示范区专项资金6.2万元,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经费12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梁金山故居维修经费80万元, 放电影经费2.6万元, 发射台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户户通工程经费28万元, 村级文体广场建设资金60万元, 农村文化设施经费10万元, 文化工作者经费41万元, 农村文化以奖代补经费40万元, 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奖励资金4万元, 体育设施经费395万元, 游泳馆项目20万元, 全民健身工程示范点建设经费30万元, 2014年体彩公益金区级分成50万元,名人堂免费开放经费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文广体育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与上年对比减少187.5万元,减少是因部分项目资金到账较晚,年内未实施,项目资金结转下年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保障区文广体育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6.3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6.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类)支出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文广体育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20.3万元数减少1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2015年月4月份收归区政府统一管理;二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文广体育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文广体育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文广体育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456人,接待费开支4.3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4年支出了办公场所房租10万元、税金1万元、名人堂运行保障经费10万元、名人堂木制百叶窗5.3万元、少体校训练器材费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隆阳区文广体育局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