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档案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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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6-102804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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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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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9-12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依法管理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档案条例》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的档案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档案科学技术和专业理论研究,推进全区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组织全区档案资料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对外交流活动。

(二)加强区档案馆功能建设

积极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并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负责接收、收集、征集、管理辖区内各种载体的重要档案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不需向本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单位除外),确保档案的安全;负责档案馆档案整理、抢救、鉴定、统计、开放和开发利用,向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提供利用服务;负责区政务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建设,收集政府公开信息,为查阅人员提供服务;负责规划实施全区范围内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督促各综合档案室信息建设工作。

(三)加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转报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省、市档案局(馆)交办的各种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机关工勤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机关工勤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档案局决算总收入14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25.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中央补助隆阳区国家综合档案馆项目资金1164万元指标下达,馆建项目将要开工,项目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7万元,占总支出的58.21%;项目支出116.51万元,占总支出的41.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6.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档案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31,主要原因分析公车运行维护费调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9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档案局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档案馆项目建设开支增多。具体项目开支情况:隆财预〔2015〕834号文件下达资金2012699-其他档案服务支出60万元,已全部支出;隆财教〔2015〕385号文件下达2012604-档案馆信息化建设经费60万元,已支付15.3801万元;隆财教〔2015〕385号文件下达2012604-档案馆10万元,已全部支出;结转上年隆财预〔2014〕1780号文件档案馆建设项目经费5万元。已支出1.1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档案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06,主要原因分析:档案馆建设项目准备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有所增加;工资调增,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8%。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2.27万元,项目支出116.51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6%。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档案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且公车运行维护费年内未安排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档案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档案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2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6.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档案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4年决算数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档案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和基本支出都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62.27万元,项目支出116.51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61.12万元。其中货物9.85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51.27万元。固定资产合计142.3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47万元;通用设备66.8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52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