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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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6-102802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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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6-09-12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实施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职务任免、惩戒、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退休等工作;保持干部队伍合理结构;负责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公务员管理及委托或按有关规定负责驻隆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和调任、转任工作以及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含工人)的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9、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2、贯彻执行引进智力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出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7个机构。其中2个副科级机构, 15个股级机构,即: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引智办公室、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信息管理股)、考试工作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办公室)、信访与仲裁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监察大队)。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5个:
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股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将保山市隆阳区人才市场和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力市场整合为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为保山市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保山市隆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挂靠保山市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明显
(1)目标任务超额完成。认真贯彻“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个人自主择业”的就业方针,把促进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改善就业创业环境。
(2)扶持政策执行有力。
(3)就业平台服务到位。
(4)技能培训成效明显。
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1)社会保险征缴面不断扩大。
(2)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全区共有退休人员13413人,社会化管理率100%,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工伤职工定期待遇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
(3)社保基金监管更加规范。完成五项社保基金自检自查和内审,扎实开展“严禁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建立完善组织机构、业务运行、财务运行、信息系统等四项内控制度,制定业务经办规程,明确业务环节职责。
(4)医保改革试点有序开展。
3、人社服务企业彰显常态化
(1)服务企业零距离。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联合进驻保山工贸园区,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派驻业务办理骨干现场办公。
(2)援企稳岗政策扶持。下调保险缴费费率。
(3)困难企业社保缓缴。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在生产经营中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指定具体股室受理咨询和联系对接,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政策和经办流程,提高企业知晓率。
(4)企业需求人才配置。
4、人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
(1)强化人才引进和机制体制创新。健全引智引才政策支撑体系,完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引才方式。
(2)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把紧公务员“进口关”,强化公务员素质培训,规范公务员考核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搞活公务员内部流动和循环。
(3)强化专技人员队伍管理。完善以聘用制为核心的事业单位管理体系,紧盯“进、聘、管”三个环节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
(4)工资福利改革谨慎推进。顺利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
5、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步伐加快
(1)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2)加强劳动合同备案管理。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
(4)加强信访维稳筑牢防线。
6、自身建设提升干部新形象
(1)注重能力建设为民服务提质增效。组织开展人社系统政策法规测试7期次,促使人社干部政策法规理论水平稳步提高。
(2)坚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二级单位3个(隆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隆阳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72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29人,较上年增加6人,退休人员28人,较上年增加3人。其中行政人员59人,工勤4人,事业66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2015年4月已移交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留存我单位使用1张车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人社局全局决算总收入21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5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23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部分汇总入2015年决算当中;各级财政增加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大学生村官经费拨款指标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人社局全局决算总支出2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1万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3785万元,占总支出的18%;与上年对比增加5535万元, 主要原因:2015年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部分汇总入2015年决算当中;各级财政增加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大学生村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3万元, 原因为2015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及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6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37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2万元, 主要原因:区财政统筹安排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和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部分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就业专项资金支出7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712万元;城居保中心兑付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014年以奖代补资金37万元;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支出2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与上年对比增加5372万元, 主要原因2015年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部分汇总入2015年决算当中28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待遇提高2474万元;大学生村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局机关机关运行公共服务支出。
2.教育(类)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轻纺产业园用工招工培训经费支出。
3、社保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主要用于:就业中心工资福利等支出29.45万元,单位离退休支出38.82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出1299.39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46.44万元,其他就业补贴支出(就业专项资金)7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农林水支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1412.83万元;社保中心工资福利支出603.5万元,为支付在职人员工资、代财政发放离休人员每月生活补助、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148.72万元,为支付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网络信息维护费、劳务费、上缴区财政局国库预算单位2013年结余资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36.20万元,为支付退休人员工资、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上缴区财政局国库预算单位2013年结余资金、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奖代补资金;医保中心工资福利支出94.7万元,医保IC卡费上缴省制卡中心13万元,付居民医保经半点业务费28.9万元,上解市医保信息维护费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经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原因: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支出1413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支出41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7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人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已本年4月移交区人民政府等方面节约开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镜)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2015年4月已移交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留存我单位使用1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执行国内接待批次49批,接待人次1329人,接待费开支7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0万元,降幅5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级部门业务往来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待城居保接待乡镇核对导入征缴数据餐费,接待上级及同行部门产生的费用;全市特慢性病评审会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万元。各项经费支出均比2014年减少,特别是办公费支出30万元较上年39万元减少9万元,劳务费5元较上年21万元减少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5万元较上年7.94万元减少7.79万元。办公费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劳务费减少原因为我单位2015年支付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笔试、面试经费支出均由往来款经费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原因为我单位2015年新增固定资产6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支付0.15万元,其他的5.65万元固定资产用往来款支付。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3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万元、邮电费0.98万元、差旅费0.66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24万元、工会经费0.43万元。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网络信息维护费、劳务费、上缴区财政局国库预算单位2013年结余资金等。
医保中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保IC卡费已经基本办理完成,只有少量挂失补办的医保IC卡费,所以IC卡制卡费收支出减幅较大。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申报采购预算资金46万元,其中:货物26万元,工程20万元。二级单位不单独申报政府采购,由局机关统一申报,各中心按实际列支固定资产。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