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大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6-102802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18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隆阳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等。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等。
4、监督“一府两院”的主要工作等。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正确履职提供服务;为人大机关正常运转提供服务。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1、按期举行区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市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区级相关报告及事项。
2、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查,主要对全区殡葬改革工作、保山中心城市新城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等。
3、开展工作评议,主要是对区农业局、保山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工作进行评议。
4、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区委的重大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
5、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正确处理好人大依法任免干部与党管干部原则的关系,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6、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完善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服务措施,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7、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退休33人。
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人大办部门决算总收入708.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8.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7.40万元,增24.04%,主要是行政运行增加68.98万元、人大会议增加31.56万元、代表工作增加2.24万元、归口行政离退休增加34.6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0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10万元,占总支出的85.64%;项目支出101.80万元,占总支出的14.36%。与上年对比增加93.18万元,增15.13%,主要是行政运行和人大会议支出上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人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7.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2万元,增11.3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和归口离退休费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区人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56万元,增44.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人大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93.18万元,增15.13%,主要人员工资及退休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85.4万元、会议支出101.8万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万元、代表工作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区人大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3.81万元,降56.41%,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有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区人大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区人大部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9.3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区人大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1820人,接待费开支16.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4.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人大部门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14万元,降52.5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38.0万元、水费邮电费4.7万元、差旅费28.0万元、培训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委会费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2万元,其他费用7.7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