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粮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04_A/2016-102801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15
第一部分 隆阳区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对隆阳区粮食流通企业的粮油购、销、调、存、加工等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服务,行使政府行政职能。协助粮食企业“创先增优、扭亏为赢、贯彻执行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会计核算与粮食企业的人员、所有有关粮油业务彻底分开核算。
二、部门基本情况:隆阳区粮食局机关于2004年4月机构改革政企分开,属一个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行政单位,属县(区)级预算管理级次,执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编制12人,2015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2人。内设粮食行业管理股;粮食政策法规股;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股;粮食调控股;军粮供应储备股;粮食质量管理股;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财政社会保障股2015年12月31日实际拨款供养离退休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隆阳区粮食局人、财、物、并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和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隆阳区发改局制定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三、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粮食局无重点工作任务。
隆阳区粮食局情况
(一)隆阳区粮食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粮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粮食局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隆阳区粮食局决算总收入22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第一、因为粮食企业2014年处置粮站资产收入415万元,通过粮食局往来核算,2015年没有资产处置,所以,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100%,负债类往来账变动率为-84.71%。第二、人员增长率为0%。第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第四、由于2015年调整提高工资,导致预决算差异率为37.88%。差异额为62.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增加了11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28万元,住房补助9万元,房租收入14.94万元(因为粮食局并发改局清理以前年度应收未收的房租)。2015年比2014年工资福利部分增加18.20%,离退休补助增加29.12%。办公经费0%。第五、2015年非税收入应缴未交国库款、财政专户款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增加3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粮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了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6%,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少。人均占用1.21万元/每年。离退休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7%。其他资本性支出占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粮食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隆阳区粮食局2014年、2015年没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粮食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27万元。又其中:人员支出202.26万元,公用经费21.7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粮食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隆阳区粮食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隆阳区粮食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具体无购置车辆原因、情况;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局到各乡镇粮站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粮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0人,接待费开支0.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农户科学储粮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粮食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7万元,与上年对比略有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0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0.29万元、维修费3.85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0.98万元、接待费0.20万元、劳务费1.13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车辆维护费2万元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隆阳区粮食局国有资产土地所有权属隆阳区国资公司,办公用房2004年由粮食企业划拨使用时企业已提足折旧,车辆2辆已使用10年以上。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我单位无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