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7-7-04_A/2016-1028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9-16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受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委托,管理和经营财政有偿资金债权转股权业务、经批准的国有资产股权出售、转让业务,政府及有关部门授权的国有资产重组和经营业务,用所持有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业务;筹措城市基础建设资金,管理区级财政用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部分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资金。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协调融资贷款。区国资公司在去年成功发行80,000万元企业债券后,今年又为清源环保公司向富滇银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资产担保,为污水处理厂2012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1000万元到期后办理了展期手续,这些融资工作为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

2、依法履行监督职责。2015年,公司继续认真贯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对出资企业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公司委派的兼职董事、监事也能认真履行职责,代表区国资公司参与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要求各授权资产单位按期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财务监督,监管好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

3、偿还政府贷款利息。在公司积极协调及区财政局、金融办的强有力支持下,截止9月底,共偿还政府性到期贷款本金3,260万元,利息17,360,096.27元,很好地维护了政府诚信。

4、积极追缴国有债权。对于到期的国有债权,一方面积极组织人员上门催收,另一方面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将不愿归还欠款的债务人起诉至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催缴工作,转贷给有关乡镇的到期贷款,各乡镇已承诺12月份归还。

5、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完成好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全年,共抽调2名同志参加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2名同志代表区财政局及本公司参加保山中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主要责任部门之一,对玛瑙矿山和市场整治及开发,打击私挖滥采等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精力,准备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手续,为下一步有序开发打下了基础。另外,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公司每位干部职工都投入到“挂、包、帮”工作中,完成了入户调查,制定了帮扶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无。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决算总收入756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3.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14年决算收入57.92万元,增加7505.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7500万元为中心城市建设历史债务偿债资金,9.15万元为永昌水业公司专项审计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5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5万元,占总支出的0.67%;项目支出7,509.15万元,占总支出的99.33%。与上年对比2014年决算总支出5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0万元,同比增加21.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内调入职工2人及调整工资等;2014年项目支出23.58万元,同比增加7485.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增加财政拨入7500万元为中心城市建设历史债务偿债资金,9.15万元永昌水业公司专项审计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5万无。与2014年基本支出29.2万元对比增加21.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调入职工2人及年内调整工资造成。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45万元,占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9.15万元,其中7500万元为中心城市历史债务偿债资金,9.15万元是对永昌水业公司的专项审计费用。与上年项目支出23.58万元对比增加7485.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增加7500万元为中心城市历史债务偿债资金,专项审计费同比去年减少14.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52.78万元对比增加7507.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增加7500万元为中心城市历史债务偿债资金,专项审计费同比去年减少14.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中心城市建设历史债务偿债资金4000万元及9.16万元专项审计费用;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中心城市建设历史债务偿债资金3500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5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运行日常工作人员及办公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2.35万元减少1.9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隆阳区统一收回公务用车辆,下半年不再发生费用。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国(境)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42万元,比2014年决算2.35万元减少1.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司正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由于我公司既是事业单位双是企业法人,公务车辆记入企业帐固定资产帐,所以事业单位帐有车辆运行费用,无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万元,其中:与上年4.82万元对比增加1.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出差差旅费比去年增多造成支出增多。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