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2014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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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04_A/2015-1028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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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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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9-10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的隆阳区2014年区级(不含园区,下同)和区本级(不含园区和乡级,下同)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区级和区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

(一)区级地方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2014年,区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69539万元,同比增加28735 万元,增长20.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515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1519万元,增长23%;完成财政支出422027万元,完成预算指标431265万元的97.9%,同比增加19292万元,增长4.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764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4557万元,增长7.2%。

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15154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429 万元(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6128 万元,调入资金8599 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收入总计397310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7646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07 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7 万元,调出资金450 万元,支出总计393750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60 万元。其中:结转下年度支出2442 万元,净结余1118 万元。

区级基金收入完成42560 万元,为预算数的104.7 %,比上年决算数减收11341 万元,下降21 %;基金支出完成54381 万元,为预算数的90.6 %,比上年决算数减支5265 万元,下降8.8 %。

区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基金收入 425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15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834 万元,调入资金450 万元,收入总计63159 万元;当年基金支出54381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42万元,调出资金万5390元,支出总计59529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30 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区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2014年,区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5302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55388万元的98.5%,同比增加33140万元,增长27.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3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09700万元的96.9%,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5432万元,增长31.4%;完成财政支出392108万元,完成预算指标408829万元的95.9%,同比增加11713万元,增长3.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41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49356万元的98.5%,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8878万元,增长5.8%。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数与今年初向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1063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429万元(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28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28万元,调入资金85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收入总计39133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41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0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031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支出总计3882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8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度支出2442万元,净结余641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调入资金减少。

区本级基金收入完成42560万元,为预算数的68.3%,比上年决算数减收11341万元,下降21%;基金支出完成47993万元,为预算数的89.4%,比上年决算数减支7165万元,下降13%。基金收支数与年初报告数相比略有减少。

区本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基金收入425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46万元,调入资金450万元,收入总计56771万元;当年基金支出479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2万元,调出资金 5390万元,支出总计5314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63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630万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445万元,主要是省市区财政对隆阳区2014年从土地收入中计提基金进行核对清算,清算结果对区级多提部分445万元返回区级财政。

二、2014年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区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主题,抓住丝路经济带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重大机遇,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全面超额完成了市、区政府下达的年度收支考核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各项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健全稳定增收机制。紧紧围绕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收入管理。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加强税收监管,实时掌握税源增减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动态分析。配合税务部门抓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和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纳税评估改革,充分挖掘主体税种的增收潜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财政基金预算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征收。2014年,非税收入(含基金)完成8.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同比减收8720万元,下降8.9%。三是加强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通过努力,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8.7亿元,增长23.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亿元,增长28.2 %,大幅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级考核任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民生支出达32.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4%。一是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区教育支出78186万元,同比增长2.93%,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0.02%。争取到全面改善贫困老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上级资金5672万元、薄弱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资金1899万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6245万元,拨付“两免一补”经费补助13047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6574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43万元。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拨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259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288万元。圆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扫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亿元,同比增长8.5%。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向1786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7亿元。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筹措资金529万元保障受灾群众尤其是“7.28”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针对孤残等弱势群体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孤儿、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福利水平。三是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医疗卫生支出5.52亿元,同比增长10.1%。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23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补助508万元和城乡医疗救助998万元,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争取到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2.35亿元,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安排资金5149万元支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四是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区支农支出6.39亿元,增长13.1%。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1.27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 1050万元,综合直补资金 8531万元,良种补贴资金105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10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完成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6305.8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投资3939.95万元。完成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7000亩,扶持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5个及龙头企业项目2个,项目投资3940万元。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推动隆阳美丽乡村建设。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2个,项目总投资3726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1743万元。五是促进文体科技事业繁荣发展。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0万元,促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农村文化建设及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资金290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124万元,大量文体资金的投入,推进了全区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六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区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78亿元(其中:区级配套2.64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696套、各级补助资金4765万元,有力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为1062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10万元。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财政改革,逐步完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系,扎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一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财政国库资金调控能力和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实施改革资金总量37.13亿元,同比增长29.2%,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8%,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二是加大公务卡改革工作力度,切实增强行政成本控制。区本级68个部门219个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办理公务卡7155张,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4662万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金财工程运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信息系统运转正常。启动了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身份认证管理工作,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性更上一个新台阶,一体化财政信息系统运行平稳、高效。全年共有305个单位上线,办理业务32640笔,支付资金44.14亿元。四是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现了“管”、“采”分离,严格政府采购日常监管, 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透明,采购效率大幅提升。全年完成采购资金2.08亿元,节约1687万元,节约率7.52%。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和能力,加强财政投融资改革。通过银行贷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完成政府性融资13.3亿元。协调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三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放创业就业贷款7亿多元,扶持创业4000多人,有效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开展“三农”金融创新服务试点工作,全区“三权三证”林权抵押贷款4.74亿元,完成林业贴息贷款1102万元。六是加强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和机构建设。深入实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区、乡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促财源培植、促债务化解”的要求,合理划分区、乡财政收支范围,理顺区、乡财力分配关系,调整完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赋予乡镇财政合理自主权,不断壮大乡镇经济实力。加快标准化财政所建设步伐,2013年安排实施的4个标准化财政所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14年安排实施的2个正在建设中。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4348万元,同比减支1448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万元,同比减支309万元,下降9.36%。公务接待费支出1342万元,同比减支1116万元,下降4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7万元, 同比减支23.4万元,下降6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27万元,增长28%,其中:行政运行费支出9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0万元增长 4.4%。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牵头制定了隆阳区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及下乡交纳伙食费等管理办法,以刚性的制度约束来遏制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有力推动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机关作风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健全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存量财政专户清理核准工作。通过清理审核,撤销财政专户2个,核准财政专户18个,待定专项支出专户11个。四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审计部门对区级14个单位部门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会议费等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堵住腐败“资金链”。五是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认真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对全区128个预算单位(街道)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了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缴国库2748 万元、收缴专户6408万元。六是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出台了《隆阳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坚持以预算绩效评价为抓手,将绩效评价贯穿财政监督工作始终。七是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建行“助保贷”和信用社“富保贷”累计审批扶持企业贷款20户资金1.15亿元。财政累计申请省级中央扶持项目17项,申请省级扶持资金5736万元,争取到上级扶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2993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支持。八是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九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会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强偿债能力。制定了《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举债审批程序,明确赋予财政部门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的职能。截止12月底,政府债务系统内锁定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余额44.3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2.68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45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36亿元,政策性挂帐0.9亿元。2014年到期锁定债务77530.84万元,其中:中心城市债务51636.47万元(市级应承担46759万元),区本级债务25894.37万元。2014年实际偿还各种债务9.83亿元(银行贷款4.8亿元),其中:债务系统锁定债务4.9亿元(区本级债务2.19亿元,中心城市债务2.71亿元),债务系统外债务3.9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债务1.03亿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4年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保山工贸园区、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实行独立财政管理体制,导致隆阳区本级财政收入增量减少,加之从2014年起保山中心城市税费上划市级80%,以及兑现乡镇干部人均增资500元和增加村(社区)干部补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等预计新增支出5200多万元,使区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应纳入预算安排支出的项目还有2.5亿元无力列支,有待逐年消化。二是国库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区级每月公共财政预算正常支出约需3.09亿元,其中:工资性支出800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正常运转资金4600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上级补助重点民生支出需1.83亿元。由于国库资金困难,除保证工资发放外,其他支出均无法正常保障。另外,因国库资金调度困难,至年末未拨付上级专款及额度结余支出资金缺口近2.9亿元。三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近年来,隆阳区在财源建设和民生事业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加之隆阳区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各类历史性债务负担十分沉重。截止12月底,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44.39亿元,其中:隆阳区本级债务36.79亿元,乡镇级债务6.71亿元,政策性挂账0.89亿元。对这些存在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财政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的各项部署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议要求,狠抓财源建设和收支管理,大力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不断解决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财政收支任务,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