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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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04_A/2015-09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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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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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2-21
— 2015年1月21日在隆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主题,抓住丝路经济带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重大机遇,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全面超额完成了市、区政府下达的年度收支考核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各项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全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区(含2个园区和乡级,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425万元,增长13.6%,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28400万元,增长28.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3722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长17.2%;非税收入完成35380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长70.5%。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04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支22620万元,增长6.1%,比2013年决算数增支29378万元,增长8.1%。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1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1904万元,调入资金872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869万元,收入总计43260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04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55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7万元,支出总计4166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937万元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577万元,净结余1360万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当年难以形成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额度余额,需结转2015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2014年区本级(不含园区和乡级,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67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56万元,增长8.8%,比2013年决算数增加13133万元,增长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907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长3.1%;非税收入完成30861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增长54.4%。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4586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支3155万元,增长0.9%,比2013年决算数增支2774万元,增长0.8%。
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7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5372万元,调入资金826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28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590万元,收入总计39112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58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05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7万元,补助乡级支出16464万元,支出总计3880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9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442万元,净结余656万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当年难以形成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额度余额,需结转2015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2014年隆阳区区级(不含2个园区,但含乡级,下同)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154万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76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基金收入完成53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同比减少23354万元,下降30.3%。基金支出完成67141万元,比上年减少10593万元,下降13.6%,完成年初预算的64.7%。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538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93万元,收入总计78871万元;基金支出671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8万元,调出资金5402万元,支出总计730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870万元。
区本级基金收入完成42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3%,同比减少11341万元,下降21%。基金支出完成54381万元,比上年减少5265万元,下降8.8%,完成年初预算的73.5%。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425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8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15万元,收入总计62709万元;基金支出543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3万元,调出资金4940万元,支出总计595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8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185万元主要是年终清算时间较晚,已入库未下达支出,待2015年安排使用。
2014年隆阳区区级完成基金收入42560万元,完成基金支出5438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890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5.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77万元,增长17.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05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29万元,增长22.2%。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789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79万元,收入总计973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5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25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620万元。再加上年结余334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101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2个园区和乡级的社会保险基金不独立核算,故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平衡情况与全区数一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因2014年年初未向人代会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故在年度预算度执行中,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以上均为快报数,市财政局审核批复我区2014年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4年全区财税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4年,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健全稳定增收机制。紧紧围绕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收入管理。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加强税收监管,实时掌握税源增减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动态分析。配合税务部门抓好“营改增”试点工作和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纳税评估改革,充分挖掘主体税种的增收潜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对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财政基金预算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征收。2014年,非税收入(含基金)完成8.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同比减收8720万元,下降8.9%。三是加强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通过努力,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8.7亿元,增长23.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亿元,增长28.2 %,大幅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级考核任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民生支出达32.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4%。一是建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区教育支出78186万元,同比增长2.93%,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0.02%。争取到全面改善贫困老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上级资金5672万元、薄弱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资金1899万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6245万元,拨付“两免一补”经费补助13047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6574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43万元。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支持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拨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259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288万元。圆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扫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亿元,同比增长8.5%。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向1786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7亿元。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筹措资金529万元保障受灾群众尤其是“7.28”山洪泥石流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针对孤残等弱势群体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孤儿、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福利水平。三是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医疗卫生支出5.52亿元,同比增长10.1%。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23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补助508万元和城乡医疗救助998万元,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争取到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2.35亿元,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安排资金5149万元支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四是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全区支农支出6.39亿元,增长13.1%。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1.27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 1050万元,综合直补资金 8531万元,良种补贴资金105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 10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完成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8个,项目总投资6305.8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投资3939.95万元。完成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7000亩,扶持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5个及龙头企业项目2个,项目投资3940万元。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推动隆阳美丽乡村建设。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2个,项目总投资3726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6个,项目总投资1743万元。五是促进文体科技事业繁荣发展。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0万元,促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农村文化建设及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资金290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124万元,大量文体资金的投入,推进了全区文体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六是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区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78亿元(其中:区级配套2.64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2696套、各级补助资金4765万元,有力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为1062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10万元。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财政改革,逐步完善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系,扎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一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财政国库资金调控能力和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实施改革资金总量37.13亿元,同比增长29.2%,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8%,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二是加大公务卡改革工作力度,切实增强行政成本控制。区本级68个部门219个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办理公务卡7155张,通过公务卡报销还款4662万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金财工程运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信息系统运转正常。启动了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施身份认证管理工作,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性更上一个新台阶,一体化财政信息系统运行平稳、高效。全年共有305个单位上线,办理业务32640笔,支付资金44.14亿元。四是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基本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现了“管”、“采”分离,严格政府采购日常监管, 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透明,采购效率大幅提升。全年完成采购资金2.08亿元,节约1687万元,节约率7.52%。五是拓宽融资渠道和能力,加强财政投融资改革。通过银行贷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完成政府性融资13.3亿元。协调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三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发放创业就业贷款7亿多元,扶持创业4000多人,有效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开展“三农”金融创新服务试点工作,全区“三权三证”林权抵押贷款4.74亿元,完成林业贴息贷款1102万元。六是加强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和机构建设。深入实施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区、乡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促财源培植、促债务化解”的要求,合理划分区、乡财政收支范围,理顺区、乡财力分配关系,调整完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赋予乡镇财政合理自主权,不断壮大乡镇经济实力。加快标准化财政所建设步伐,2013年安排实施的4个标准化财政所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14年安排实施的2个正在建设中。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4348万元,同比减支1448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2万元,同比减支309万元,下降9.36%。公务接待费支出1342万元,同比减支1116万元,下降4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7万元, 同比减支23.4万元,下降6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27万元,增长28%,其中:行政运行费支出9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0万元增长 4.4%。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牵头制定了隆阳区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及下乡交纳伙食费等管理办法,以刚性的制度约束来遏制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违法现象,有力推动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机关作风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健全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体系,扎实开展存量财政专户清理核准工作。通过清理审核,撤销财政专户2个,核准财政专户18个,待定专项支出专户11个。四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审计部门对区级14个单位部门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2013年以来部门“三公”经费管理、会议费等预算管理,从源头上堵住腐败“资金链”。五是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认真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对全区128个预算单位(街道)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了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收缴国库2748 万元、收缴专户6408万元。六是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出台了《隆阳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坚持以预算绩效评价为抓手,将绩效评价贯穿财政监督工作始终。七是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建行“助保贷”和信用社“富保贷”累计审批扶持企业贷款20户资金1.15亿元。财政累计申请省级中央扶持项目17项,申请省级扶持资金5736万元,争取到上级扶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2993万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贷款支持。八是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九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会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增强偿债能力。制定了《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举债审批程序,明确赋予财政部门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的职能。截止12月底,政府债务系统内锁定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余额44.3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2.68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45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36亿元,政策性挂帐0.9亿元。2014年到期锁定债务77530.84万元,其中:中心城市债务51636.47万元(市级应承担46759万元),区本级债务25894.37万元。2014年实际偿还各种债务9.83亿元(银行贷款4.8亿元),其中:债务系统锁定债务4.9亿元(区本级债务2.19亿元,中心城市债务2.71亿元),债务系统外债务3.9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债务1.03亿元。
各位代表,回顾2014年的工作,我区财政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由于保山工贸园区、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实行独立财政管理体制,导致隆阳区本级财政收入增量减少,加之从2014年起保山中心城市税费上划市级80%,以及兑现乡镇干部人均增资500元和增加村(社区)干部补贴、村民小组工作经费等预计新增支出5200多万元,使区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应纳入预算安排支出的项目还有2.5亿元无力列支,有待逐年消化。二是国库资金调度十分困难。区级每月公共财政预算正常支出约需3.09亿元,其中:工资性支出800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单位正常运转资金4600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上级补助重点民生支出需1.83亿元。由于国库资金困难,除保证工资发放外,其他支出均无法正常保障。另外,因国库资金调度困难,至年末未拨付上级专款及额度结余支出资金缺口近2.9亿元。三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近年来,隆阳区在财源建设和民生事业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加之隆阳区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各类历史性债务负担十分沉重。截止12月底,隆阳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44.39亿元,其中:隆阳区本级债务36.79亿元,乡镇级债务6.71亿元,政策性挂账0.89亿元。对这些存在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困难,经济增速放缓,发展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年财税工作面临着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支出压力剧增等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长期趋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速推进,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的地位日益显现,为我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正确认识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常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做好2015年的财税工作。
2015年全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强化风险防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隆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情况,2015年全区和区本级地方财政收支安排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305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0.8%;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0387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4%。收支预算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能否回暖仍不确定,支撑税收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不牢;二是由于非税收入不具有可持续增收的条件,预计全年增幅将呈现明显回落态势;三是我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规模的差额日益扩大,支出在高基数基础上难以继续维持高增长;四是目前可以预见的中央、省、市财政转移支付增量空间相对较小,不足以支撑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实现大幅增长。
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0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6039万元,上年结余15937万元,调入资金1818万元,收入总计43685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38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90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万元,支出合计436852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879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1.3%;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4895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其中:上级专款补助182217万元,上年结转专款2442万元,剔除上级专款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429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4.6%。2015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既充分考虑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中央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有利条件,也充分考虑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财政支出刚性压力剧增和收支矛盾加剧的不利影响。是一个较为积极的收入目标任务,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是能够完成的。也就是说,收入已经打足,支出打的很紧,是一个积极的收支预算。
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87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220万元,上年结余3098万元,调入资金1818万元,乡镇上解收入2918万元,收入总计39684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89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37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5519万元,支出合计396846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隆阳区区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2808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713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440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7.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936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1.69%。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原在基金收支核算的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残疾人保障金、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6个基金科目收支调整纳入公共预算,基金收支安排相应减少。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444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70万元,收入总计5962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593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61万元,支出总计59621万元,收支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80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2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33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8.5%。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318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85万元,收入总计 4433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4334万元,收支平衡。
2015年,隆阳区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33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1575万元,较快报数增长3.4%,其中:保险费收入41624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4 %;利息收入920万元,较快报数下降0.8 %;财政补贴收入38860万元,较快报数增长6.9%。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结合我区历年社保基金的实际增长情况,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10 %,因此,保费收入相应增长。二是在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基本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人员补助水平之和,将提高到年人均470元。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按优惠利率计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6683万元,较快报数增长 7.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6497万元,较快报数增长7.4%,转移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151万元。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失业保险月人均失业金按照15%的增幅测算。二是按照中央提高医疗报销比例,适当消耗历年结余,但不超过累计结余20%的医改工作要求,结合近三年医保待遇支出的平均增长率,合理测算医保待遇支出。三是全区社保基金预算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2015年,全区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9474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61.7%,年末滚存结余预算46575万元,较上年增长25.5%。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2015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1575万元,较快报数增长3.4%,其中:保险费收入41624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4%;利息收入920万元,较快报数下降0.8 %;财政补贴收入38860万元,较快报数增6.9 %。收入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区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较上年增长比例不低于5%。二是中央、省、市、区财政对区本级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三是严格执行保值增值规定,按优惠利率计息,增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5年,区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6683万元,较快报数增长7.7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6497万元,较快报数增长7.4%,转移支出35万元,其他支出151万元。支出预算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调整待遇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预计将有所增长。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较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支持平,原因是为保证全区基金平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省市统筹,目前全区收支已依靠上级补助。
2015年区本级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9474万元,较快报数增长161.7 %,年末滚存结余预算46575万元,较快报数长25.5 %。基金规模仍在逐步扩大,结余继续积累,基金运行稳定。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按新预算法的要求,除市本级外五县区暂不具备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条件,拟于2016年预算统一编制,本次暂不报告全区和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四、2015年主要财政工作及措施
为确保2015年全区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以上的目标任务,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一是完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坚持依法治税,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和非税收入收缴体系,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二是强化税源征管监控。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的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治税工作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研判,密切关注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工程进展,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完善财政票据管理机制,不断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点收入的征管,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
(二)科学规范管理财政支出。一是努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机构有效运转的基础上,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适度倾斜。二是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落实好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提高医改资金使用效益;以农村基础教育为重点,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三免费”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开展;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进一步规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等工作,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保持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田水利、农村公路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投入,促进投资持续快速增长。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好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预算改革工作,重点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按要求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二是严格规范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国库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强化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评审,以评审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四是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继续做好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区乡预算运行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切实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四) 依法加强财政监管。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建立财权有序运行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二是稳步推进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有效防控财政风险。认真贯彻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联系,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继续完善政府性债务信息统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等基本制度,有效管控债务风险。三是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新预算法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四是努力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公开制度。要把加大财政预决算和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除涉密信息外,都要全部公开,并且要细化公开的内容,使所有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都置于阳光之下,倒逼和推动用钱部门切实加强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五)全力抓好财源培植。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对烟草、蚕桑等产业实施财政扶持,巩固提升基础财源。加强对民营企业、非公企业的奖励扶持,着力培育规模企业,做大做强骨干财源。积极培育现代服务、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壮大新型财源,提高财政持续增收能力。二是积极鼓励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兑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挂钩、香料烟生产目标、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等考核奖励,进一步调动区乡两级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企业项目申报、建设力度。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和建设力度,扶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房地产市场、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培植等领域的引导扶持力度,发展和巩固骨干财源,积极培育新兴财源,提高财政持续增收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敢于担当的勇气,以持之以恒的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打造隆阳人民幸福家园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