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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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00924-00023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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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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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14次,听取和审议(审查)“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开展视察、检查、调查(调研)1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审判员、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等205人次,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在职人员52人,其中工勤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3,442,29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42,294.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639.85元,下降7%,,主要原因分析:  

1.2010101行政运行经费减少713,869.25元;  

2.2010104人大会议增加187,854.7元;  

3.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1,099,945.6元;  

4.2010108代表工作减少390,125.5元;  

5.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增加1,186,066.18元;  

6.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0元;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0145.68元;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88,503.74元;  

9.2080801死亡抚恤增加388,418.40元;  

1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07.59元;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增加365,091.18元;  

1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77,018.60元;  

1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3,689.42元;  

14.2210203购房补贴增加32,21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3,551,215.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9,215.34元,占总支出的90.69%;项目支出1,262,000.00元,占总支出的9.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779,321.24元,增加25.80%,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2,282,151.74元,主要为:2010101行政运行减少251,859.99元,2010104人大会议增加952,685.2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减少22,054.40元,2010108代表活动减少630,125.50元, 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和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经费增加1,186,066.18元,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0,145.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88,503.74元2080801死亡抚恤增加388,418.4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07.59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增加365,091.1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77,018.6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3,689.42元2210203购房补贴减少40,243.00  

2.项目支出增加497,169.50元,主要为:2010104人大会议列为基本支出减少764,830.5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1,122,000.00元为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2010108代表活动增加140,000.00元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89,215.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2,151.74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2,282,151.74元,商品服务支出减615,926.96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1,297,866.3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169.50元,增加65%,主要原因分析:2010104人大会议列为基本支出减少764,830.5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1,122,000.00元为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2010108代表活动增加140,000.00元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1,122,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000.00元为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已全额下拨至各乡镇。  

2、2010108代表活动支出14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00元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全额下拨至各乡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1,215.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对比增2,779,321.24元,增加25.80%,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2,282,151.74元,增长22.81%,主要为:2010101行政运行减少251,859.99元,2010104人大会议增加952,685.2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减少22,054.40元,2010108代表活动减少630,125.50元, 2010199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代表建议办理经费和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经费增加1,186,066.18元,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80,145.6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88,503.74元2080801死亡抚恤增加388,418.40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07.59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增加365,091.1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277,018.6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43,689.42元2210203购房补贴减少40,243.00  

2. 项目支出增加497,169.50元,主要为:2010104人大会议列为基本支出减少764,830.5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增加1,122,000.00元为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2010108代表活动增加140,000.00元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08,03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奖金6,801,695.65;商品服务支出4,704,868.44元:其中;办公费107,307.90元,印刷费12,399.88元,水费5,683.50元,电费7,676.27元,邮电费38,203.10元,差旅费80,613.00元,会议费947,635.20元,培训费25,638.00元,公务接待费4,061.00元,劳务费116,679.73元,工会经费105,761.00元,其他交通费用508,0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2,745,189.86元,其中:老干部活动费和体检费49,923.68元,拨付各乡镇补助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48,600.00元,代表建议办理经费1,160,000.00元,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经费1,262,000.00元,拨付马里社区工作经费10,000.00元,在职人员体检经费14,666.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40.00元;资本性支出91,530.00元,其中:分散采购增便携式电脑(2台)10,700.00元,分散采购台式电脑(3台)17,700分散采购数码复印机1台)16,500元,分散采购多功能一体机1台)2,650.00元,分散采购碎纸机21,700.00元,分散采购触控一体机133,500.00元分散采购木骨架沙发11,180.00元分散采购椅子53,000.00元分散采购办公桌14,6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7,38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7,952.32元,职业年金缴费88,503.7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07.59元属于失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5,818.40元,其中:退休护理费4,400.00元,退休人员家具费3,000.00元,死亡人员抚恤金388,418.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5,7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65,091.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7,018.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689.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1.00元,完成预算的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16.00元,完成预算的4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9,655.00元,下降9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9,6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00元,下降1.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保山市人大组织常委会组织赴缅甸、泰国、马来西亚出访交流1人,支出39,600.00元,因公出国出(境)减少39,600.00元,接待费减少55.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06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地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接待4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4,398.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7,866.38, 增加36.55%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用经费资金,减少214,170.49元;  

2)差旅费资金,减少71,792.50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39,600.00元;  

4)会议费资金,增加941,334.2.0元;  

5)培训费资金,减少174,642.00元;  

6)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55.00元;  

7)劳务费资金,增加59,079.73元;  

8)委托业务费,减少16,819.02元;.  

9)工会经费,增加16,415.00元;  

10)公车补贴资金,增加46,320.00元;  

1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资金,增加686,886.46元;  

12)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增加65,11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181,433.78元,其中,流动资产692,680.76元,固定资产488,753.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4,679.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7,871.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35,7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1,433.78      

692,680.76       

488,753.02      

       

       

       

488,753.0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5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5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5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1,122,000.00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14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度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1,122,000.00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14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分别为省人大常委会给予永盛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经费补助各20,000.00元,共计140,000.00元。市人大常委会给予全区21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经费补助各6,000.00元,小计126,000.00元,给予332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经费补助各3,000.00元,小计996,000.00元,共计1,122,000.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做了充分的准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我单位在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委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预〔2019915号)文件,安排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0,000.00元,于2019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预〔2019955号)文件,安排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122,000.00元,于20199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资金1,262,000.00元于201912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2)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资金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五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  

3)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档案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档案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档案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是隆阳区地方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在区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依法行使本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三项职能。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是隆阳区地方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在区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依法行使本地方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三项职能。根据人大职能,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为18委: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市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根据区委安排,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④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收入13,442,29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42,294.34,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8,90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1,215.34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9,215.34元,项目支出1,262,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活动内控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122,000.00元其中: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投入项目资金1,122,000.00元,该笔资金全额下拨至个乡镇,用于代表活动阵地的建设工作,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122,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给予隆阳区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补助下拨至各乡镇。分别为省人大常委会给予永盛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经费补助各20,000.00元,共计140,000.00元。市人大常委会给予全区21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经费补助各6,000.00元,小计1,122,000.00元,给予332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经费补助各3000元,小计996,000.00元,共计1,122,0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全覆盖,即按照“两个必建”的要求,着眼于“建”,抓实代表活动阵地覆盖达标,实现乡镇(街道)必建,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社区)必建。在省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进会召开后,隆阳区随即召开了全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推进会,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亲临会议指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要求在2019930日前完成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强力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201910月底全区新建提升乡级人大代表活动站21个,村级人大代表联络室240个。  

保基本,即按照“七有”标准,着眼于“管”,抓实代表活动阵地提标规范。督促落实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的“七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统一牌子、有公示栏、有制度、有台帐、有办公设备、有活动),全面加强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软件和硬件的建设,配齐配好必要的设施和资料,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联系群众、执行职务等搭建履职平台,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同时,通过积极向省市争取和多方筹措,对全区代表活动阵地的给予新建和提升改造资金补助,确保代表活动阵地的软硬件建设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促提升,即按照“三个”规范的要求,着眼于“用”,抓实代表活动阵地提质增效。隆阳区按照“三个”规范要求(规范活动组织、规范活动内容、规范活动管理),坚持精准到位和方便代表活动的原则,结合实际统一制作了“四簿”、“四册”、“一档案”。同时选取一批基础较好,代表居住集中,活动开展较好的代表小组或选区,打造一批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阵地建设实效全面提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2)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目资金用途和具体支出情况;三是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三)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