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7-7/20240918-0007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重大进展。一是抓经济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固定资产2.0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完成招商引资53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完成个转企213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各项市场主体倍增任务均已超额完成。二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涉农整合道路硬化项目1个,金额70万元;实施河村至魏家部分道路及拱北路周边道路改造项目1个,涉及资金572万元;实施沪滇合作项目(红岩村农文旅产业配套项目)1个,涉及资金429万元。惠及脱贫户及监测户32户153人。三是积极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模式。2023年10个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5万元以上,其中,30万以上有4家(河村、河上村、魏家、青阳),50万以上有2家(魏家,青阳),100万元以上1家(青阳社区195.4万元),青阳社区正在申报“保山市第一批集体经济强村”,街道集体经济总收入比去年增长32.5%。四是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1006.87亩,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10.99亩;落实“非农化”、“非粮化”管控要求,以对违法用地“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完善手续、拆除复垦等措施,完成8宗卫片图斑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机构,包含5个股级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2)事业机构,包含4个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2022年相比增加1个乡村振兴办公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28,591,945.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71,945.50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4,199.30元,下降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591.95元,增长0.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726,791.25元,下降97.32%。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2023年我单位新招录4人,调入1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调出2人,退休3人,且调出、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调入及新增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收入减少314,222.76元;二是2023年大岗位制实行,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补助收入增加1,397,067.21元;三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使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513,342.71元;四是旅游产业示范村建设项目、供水保障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创文迎检等项目减少使得项目经费总体收入减少2,806,243.15元;五是收到区直单位拨来的公益性岗位工资、临时救助、禁毒专干工资等单位资金减少,使得其他收入减少726,791.2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28,579,755.50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6,860.97元,占总支出的62.41%;项目支出10,742,894.53元,占总支出的37.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2,447.59元,下降3.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33,795.56元,增长10.08%;项目支出减少2,806,243.15元,下降20.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633,795.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14,222.76元,主要为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2023年我单位新招录4人,调入1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调出2人,退休3人,且调出、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调入及新增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13,342.71元,主要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使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434,675.61元,主要是2023年大岗位制实行,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使得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增加1,397,067.21元;退休老干部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增加48,408.4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2,806,243.15元,2023年项目支出主要为:河图街道2022年创文迎检补助经费50,000.00元;隆阳区东环路青阳段甫锁凤户房屋征收补偿资金259,100.00元;河图街道离职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1,798.11元;河图街道青阳社区至田坝社区连接道路项目资金700,0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193,300.00元;河图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470,000.00元;河图街道东山森林公园土地流转专项经费550,000.00元;“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2年以奖代补资金21,000.00元;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元;青阳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100,000.00元;河图街道东河流域环境治理用地土地及青苗补偿专项资金329,559.83元;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300,000.00元;隆阳区大官庙社区大官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0元;2023年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4,638.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5,424.00元;河图街道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资金500,000.00元;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0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资金110,200.00元;河图街道红岩村农文旅产业配套建设资金4,110,000.00元;河图街道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60,2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经费40,800.00元;临时人员工资421,676.84元;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土地流转经费527,387.75元,财政代管户专项资金支付日常办公开支7,81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36,860.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10,951.37元,占基本支出的87.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5,909.60元,占基本支出的12.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42,894.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440,2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河图街道2022年创文迎检补助经费50,000.00元;隆阳区东环路青阳段甫锁凤户房屋征收补偿资金259,100.00元;河图街道离职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1,798.11元;河图街道青阳社区至田坝社区连接道路项目资金700,0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193,300.00元;河图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470,000.00元;河图街道东山森林公园土地流转专项经费550,000.00元;“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2年以奖代补资金21,000.00元;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元;青阳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100,000.00元;河图街道东河流域环境治理用地土地及青苗补偿专项资金329,559.83元;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300,000.00元;隆阳区大官庙社区大官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0元;2023年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4,638.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5,424.00元;河图街道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资金500,000.00元;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0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资金110,200.00元;河图街道红岩村农文旅产业配套建设资金4,110,000.00元;河图街道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60,2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经费40,800.00元;临时人员工资421,676.84元;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土地流转经费527,387.75元,财政代管户专项资金支付日常办公开支7,81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71,945.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增加502,591.95元,增长1.79%,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633,795.5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14,222.76元,主要为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各类保险增加,但2023年我单位新招录4人,调入1人,退伍军人安置1人,调出2人,退休3人,且调出、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调入及新增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导致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13,342.71元,主要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使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434,675.61元,主要是2023年大岗位制实行,社区干部工资标准增加,使得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增加1,397,067.21元;退休老干部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增加48,408.40元。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2,806,243.15元,2023年项目支出主要为:河图街道2022年创文迎检补助经费50,000.00元;隆阳区东环路青阳段甫锁凤户房屋征收补偿资金259,100.00元;河图街道离职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61,798.11元;河图街道青阳社区至田坝社区连接道路项目资金700,0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193,300.00元;河图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470,000.00元;河图街道东山森林公园土地流转专项经费550,000.00元;“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2年以奖代补资金21,000.00元;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元;青阳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100,000.00元;河图街道东河流域环境治理用地土地及青苗补偿专项资金329,559.83元;2022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300,000.00元;隆阳区大官庙社区大官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补助资金1,000,000.00元;2023年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经费4,638.00元;隆阳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5,424.00元;河图街道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资金500,000.00元;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0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资金110,200.00元;河图街道红岩村农文旅产业配套建设资金4,110,000.00元;河图街道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市级补助资金260,2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经费40,800.00元;临时人员工资421,676.84元;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土地流转经费527,387.75元,财政代管户专项资金支付日常办公开支7,81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7,54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6%。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8,653.00元,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11,153.00元;其它交通费用7,500.00元;

专项普查活动10,062.00元,用于支付五经普工作开支;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647,416.33元,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2,608,560.00元;工会经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018,711.48元;半供养人员工资支出20,144.85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658,164.59元,用于提升坝区人居环境人员工资900,000.00元;西部志愿者、消防队、社保公益岗、伙食团外包等临时工支出421,676.84元;土地、拆迁补偿款1,336,487.75元;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53,245.00元,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479,226.00元;工会经费、办公费、其它交通费用74,01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

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24,000.00元,用于采购“一队一站”消防器材费用;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0元,用于支付法治建设日常建设材料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6,48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

群众文化支出576,485.12元,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554,125.00元;工会经费、办公费22,360.1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01,10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0%。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838,118.00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825,295.00元;工会经费支出12,823.00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4,879,80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6,964.16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死亡抚恤770,721.20元,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赵国兴、杜仁国、段新贤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残疾人就业3,527.65元,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975.00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30,176.89元;离职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金161,798.1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5,26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8,950.83元,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5,386.04元,用于街道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6,044.74元,用于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881.01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29,55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29,559.83元,用于支付东河流域截污工程土地流转和青苗补偿款;

农村环境保护1,000,000.00元,用于支付大官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40,23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840,233.99元,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722,183.99元;办公费、工会经费118,05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806,75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2%。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1,722,257.01元,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623,811.01元;办公费、工会经费98,446.00元;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60,200.00元,用于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资金补助;

农垦运行303,500.00元,用于支付北七路(河村社区至金竹林社区段)耕地流出图斑整改费用;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70,000.00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0,800.00元,用于支付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900,000.00元,用于支付青阳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100,000.00;河上村收袁官屯自然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款500,000.00;青阳社区至田坝社区连接道路项目款700,000.00元;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000.00元;

生产发展4,110,000.00元,用于支付红岩村文旅产业配套建设项目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

公路养护300,000.00元,用于支付河村至魏家部分道路及拱北路周边道路改造项目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1,000.00元,用于支付尹家坝、田坝、金竹林社区2022年村庄规划以奖代补资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66,44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66,442.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44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66,44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6,442.23元,是因为车辆使用频次高,磨损较大,故障较多,导致维修费增多;以前年度产生的部分维修费于本年报账,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7,735.93元,增长24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7,735.93元,增长24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17,735.93元,是因为车辆使用频次高,磨损较大,故障较多,导致维修费增多;以前年度产生的部分维修费于本年报账,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0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5,909.60元,比上年增加513,342.71元,增长29.9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36,670.53元,水费增加30,000.00元,电费增加87,815.42元,差旅费增加25,553.00元,劳务费增加202,252.83元,工会经费增加8,4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17,735.9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8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79,644,811.89元,其中,流动资产68,244,865.56元,固定资产11,399,940.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65,611.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360.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7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08,048.3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