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8-0007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5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承办省、市、区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转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区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4.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对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9.承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10.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1.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14.负责全区烟草产业、农场改革、城乡统筹、中低产田地改造、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办公室“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和“办文、办会、办事”的职能。坚持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总值班室、综合股、秘书股、信息调研股、外事股、议案提案办理股、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行政股(老干部股)、财务股、隆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城乡统筹综合协调股、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打私办)综合股、区农场改革发展综合协调办公室、区烟草产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07,551.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07,551.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8,148.13元,下降1.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8,025.04元,下降1.8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123.09元,下降100.00%。
主要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23,470.72元,主要为上年度在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及基础性绩效奖励,有补发情况,本年度按调整调整后标准执行,使得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用支出减少735,622.61元;同时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减少1,922.31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29,908.2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2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95,445.68,主要为隆阳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增加542,210.68元,入滇挂职干部补助经费增加21,81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5,977.00元,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58,162.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减少25,600.00元,律师顾问服务费费减少205,000.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61,900.00元,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减少110,490.00元,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减少23,4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10,123.09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08,485.09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1,551.53元,占总支出的82.56%;项目支出2,146,933.56元,占总支出的17.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7,091.56元,下降1.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3,470.72元,下降3.09%;项目支出增加96,379.16元,增长4.7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35,622.61元,主要为:2010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减少859,874.83元,2010350科目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4,802.00元,其他保险费等增加49,450.22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922.31元,主要为:2010301科目办公费减少35,942元,印刷费增加47,700元,水费增加1,771.23元,电费增加1,360.70元,邮电费减少24,993.54元,差旅费增加44,447.97元,维修维护费减少29,913.50元,租赁费增加8,000.00元,会议费减少620.00元,劳务费减少158,6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04,137.83元,其他交通费减少38,1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0,000.00元;2010301科目办公费减少24,000.00元,电费增加24,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696.00元;2080501科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423,298.20元,主要为2080801科目抚恤金增加445,257.20元;生活补助增加21,959.00元。
4.资本性支出2010301科目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9,224.00元。
5.项目支出增加96,379.16元,主要为隆阳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增加542,210.68元,入滇挂职干部补助经费增加21,81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5,977.00元,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58,162.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减少25,600.00元,律师顾问服务费费减少205,000.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61,900.00元;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减少110,490.00元;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减少23,400.00元;财政代管户资金支出增加933.4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61,551.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1,905.71元,占基本支出的88.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9,645.82元,占基本支出的11.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6,933.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1,162,055.08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5,977.00元;财政代管户资金支出933.48元;入滇挂职干部补助经费21,81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511,558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74,400.00元;春节慰问专项资金25,200元;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经费34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7,551.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228,025.04元,下降1.82%,主要原因为: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23,470.72元,主要为上年度在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及基础性绩效奖励,有补发情况,本年度按调整调整后标准执行,使得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用支出减少735,622.61元;同时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减少1,922.31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29,908.2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2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95,445.68(项目支出中财政代管户资金933.48除外)元,主要为隆阳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增加542,210.68元,入滇挂职干部补助经费增加21,81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5,977.00元,春节慰问经费增加1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58,162.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减少25,600.00元,律师顾问服务费费减少205,000.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61,900.00元;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减少110,490.00元;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减少23,4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53,73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6%。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6,522,085.5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63,479.38元(其中:办公费609,598.37元、印刷费47,700.00元,水费2,978.02元、电费43,798.22元、邮电费23,313元、差旅费479,223.89元、维修(护)费591,846.00元、租赁费8,000.00元、劳务费141,325.05元、委托业务费345,000元、工会费326,594.83元、其他交通费用51,29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7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10.00元;资本性支出147,29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0,18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6%。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3,63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82.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82.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未发生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645.82元,比上年减少11,146.31元,下降0.93%,主要原因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减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1,000.00元、印刷费47,700元、水费2,978.02元、电费39,000元、差旅费197,447.97元、租赁费8,000.00元、工会费326,594.83元、其他交通费用512,9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4,540,052.28元,其中:流动资产3,558,342.08元,固定资产922,14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9,562.7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80,708.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54,425.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837.00平方米,账面原值3,101,428.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2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9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9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