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7-7/20240918-00067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盛街道办事处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行政区域科学、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行政区域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1.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12.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行政区域干部、工作人员。

13.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支持下,永盛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密团结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稳中向好。

1.抓经济、聚动能,综合实力稳中有进。始终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产业,推动经济实现加快发展。一是经济发展提速增效。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9712万元;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企业1430户,完成率110.23%,个转企486户,完成率100.4%;完成招商引资2800万元;债务化解1070万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各项经济指标平稳运行;全面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完成清查登记单位1161户,个体户3295户。二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力推进东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农村板块34个自然村主支管网108公里,城市板块2个自然村主支管网15公里,东河流域污水截治验收通过4696户;配合产业园区积极推动通威二期项目建设,服务嘉保生物年产5千吨生物多糖一期项目投产。三是征地拆迁工作有序开展。保山产业园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湾片区一期拆迁兑款稳步推进,通威二期项目房屋拆迁和东河流域污水截治土地流转顺利完成,保山隆基沉积车间VOC尾气治理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四是拆迁安置工作高效推进。今年以来完成东环路、董家坡、玉龙物流园、玉龙棚改、长岭岗一期、长岭岗二期、汉营走马古镇、东河治理、青堡路、朱家写字楼等10个项目拆迁安置,涉及群众370户,安置面积11.5万平方米。

2.抓产业、树新风,乡村振兴全面发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全面施策、精准发力,助推街道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以绿美乡村创建为契机,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杨官屯、大栗树、陶官屯、羊邑街、大湾社区、核桃箐等6个市级绿美乡村创建,累计种植杜仲树2000棵、清香木1500棵、栀子花2万棵;完成对小沙河、王海水库等水域的绿化美化5000㎡,种植树苗2000余株;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户厕改造340户,公厕改造5座,摸排卫生厕所问题共595个,整改完成576个,整改率96.8%;完成158户危房改造户的“一户一档”材料查缺补漏工作。二是河长制林长制走深走实。河湖“清四乱”行动扎实开展,出动人员803余人次,机械26台,整治河道岸线46.3千米,清理垃圾22.94吨,清理淤泥1310余方,劝导不文明行为7件,巡河护河372人次,推动解决实际问题64个;巡林护林实现常态化,总林长、总督察长、街道林长共巡林193次。三是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放小额信贷249.10万元,完成率108.30%,雨露计划补助10.75万,防贫保险保费征收13568人,正在有序推进,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8万元,多措并举帮扶监测120户386人。四是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完成耕地流出整改1724.42亩,其中补划永久基本农田62.337亩,完成整治耕地撂荒图斑686个;完成水稻种植面积7400亩,小麦种植面积1500亩,玉米种植面积20000亩,油菜种植面积6600亩;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居民增收致富为目标,积极推进永盛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联通公司、玉米制种、栀子花种植、撬装加油站、设施农业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截止2023年11月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175.15万元;完成12个社区村庄边界及村庄发展预留用地划定;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五是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建设,依托阵地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活动、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53场次,共计1600余人次参与;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作专项宣传栏13块、海报150份、宣传标语300余条、覆盖全街道12个社区、156个居民小组;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180余场次;以“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月活动为契机,组织专场文艺演出5场,参与群众1000余人,深入推进辖区移风易俗,涵养文明新风;2023年2月永盛街道被保山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3.抓民生、强保障,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持续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强化公共服务实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共参加活动人次2630人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捐资4.5万元改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积极落实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1个涉及资金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万元、兜底保障资金584.5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6.78万元、高龄津贴68.35万元。三是其他事业稳步发展。开展老有所学活动10余次,丰富了辖区内老年人晚年生活;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1-11月受理“12345”市长热线348件并全部按时办结;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44.36万元,惠民殡葬补助20万元,农机补贴57.204万元;全面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努力完成目标任务数100%;完成“城居保”征缴20138人,完成比例100%;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二期167人次,转移劳动力就业22313人;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全年共有16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

4.抓治理、提质效,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紧绷安全之弦,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抓实环境保护。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开展东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保山东河坝区段空间保护管控规划》相关要求,对东河沿线50米范围内的29户养殖户进行关停、4户进行搬迁,完成891户污水贮存池建设;全面整改东河流域污水治理验收反馈问题;不断健全秸秆禁烧巡查、宣传工作机制,发挥巡查作用,加强环境保护;完成东河干流241个排口,东河一级支流119个排口规范整治工作,全力保障水质环境。二是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针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燃气安全、防溺水等方面全方位开展38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定期监督管理,累计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问题106个,排查问题隐患491项,完成整改412项,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组建应急队伍,制定并完善度汛方案和山洪灾害预案,全面落实防汛责任。三是抓牢社会治理。以全面深入推进开展“普法强基”为主线,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召开“普法强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综治工作会议24次,重点人员、家庭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研判分析会议32次,开展信访风险研判6次,普法宣传8次,各班子成员接访45次,领导挂包案件结案2件,排查矛盾纠纷152件,化解108件,正在稳控44件;收到上级转发及群众到街道反映信访诉求共计98余件,目前已按照工作流程完成88件,10件正在办理中;扎实开展重点人员摸排稳控工作,摸排各类重点管控人员2003人,其中刑释解矫人员320人,精神病患者417人(其中公安部门评估列管三级以上精神障碍患者53人),邪教人员33人,11类重点人员61人,涉军群体7人,90年代末大中专毕业生群体8人、其他涉访人员2人,特殊青少年21名,上门女婿1134人,确保了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5.转作风、优服务,政府效能明显提升。把切实转变作风,优化政务服务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政府。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累计开展专题学习5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班3期1100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养;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围绕中心,以“党建+”主题采取现场观摩与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共同开展的方式,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二是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创新人大工委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倾听选民之声、呼应群众之盼、凝聚选民之心作用;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人大工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审计监督,深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工委共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5件(合并办理8件),上级转办件9件,自办件1件,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三是抓牢抓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隆阳区永盛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印发《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体教育中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工作作风,立足工作实际,狠抓乡村振兴、东河整改、安全生产、拆迁安置、耕地流出、“厕所革命”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此外,团委、妇联、工会、政协、民族宗教、统战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管理综合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24,646,17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6,171.86元,占总收入的100%;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01491.40元,增长1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47880.87元,增长237.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4,946,389.4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盛街道划转隆阳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编〔2022〕7号 ),1-8月永盛街道属于工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单位,所以1-8月工贸园区财政分局拨款列其他收入;2022年9月起永盛街道划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隆阳区财政局的预算单位,故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22年增幅大,其他收入降幅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24,646,171.86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3,638.30元,占总支出的62.70%;项目支出9,192,533.56元,占总支出的37.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01,491.40元,增长10.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44,691.27元,下降17.35%;项目支出增加5,646,182.67元,增长159.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244,691.27元,其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减少3,661,488.36元;项目支出增加5,646,182.67元,其中: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增加2,400,000.00元,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经费及工作经费增加2,393,000.00元,东环路建设项目群众安置接房相关经费增加2,208,459.9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53,638.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56,945.69元,占基本支出的8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6,692.61元,占基本支出的12.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92,533.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建设项目征地资金1,291,492.60元,主要是保障永盛街道大栗树社区10GW高效光伏电池片建设项目征地资金的及时兑付。

2.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400,000.00元,主要用于集体经济项目房屋购买,发展壮大永盛12个社区集体经济。

3.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经费及工作经费2,393,000.00元,主要是及时兑付群众土地流转费,保障群众利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4.东环路建设项目群众安置接房相关经费2,208,459.96元,主要是保障顺利完成东环路建设项目部分遗留安置问题,共计安置群众103户。

5.工作经费899,581.00元,主要是保障辖区创文、创卫复审、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农村公路养护、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厕所革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4,679.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5%。与上年相比增加17,066,439.16元,增长278.03%,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盛街道划转隆阳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编〔2022〕7号 ),2022年1-8月永盛街道属于工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单位,所以2022年1-8月工贸园区财政分局拨款支出部分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2年9月起永盛街道划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隆阳区财政局的预算单位,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66,439.1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16,56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366,410.81元,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150,150.61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38,50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87,110.17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支出51,39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48,67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1,166,843.38元、社区干部工资支出5,639,462.89元、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2,3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9,67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80,68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892,73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0%。主要用于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9,133.68元、省级护林员劳务费支出20,40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400,000.00元,土地补偿及委托业务费2,563,200.00元、“厕所革命”4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3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8,45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主要用于东环路建设项目群众安置接房相关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5,93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5,931.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93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55,931.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得一定效果。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631.90元,增长14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631.90元,增长14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以前年度未及时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街道日常办公及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无国内接待支出及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6,692.61元,比上年增加1,109,259.61元,增长140.87%,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增加631,205元,街道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478,054.6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街道和各社区正常运转,主要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69,024,595.96元,其中,流动资产267,482,016.21元,固定资产1,534,096.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83.0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97,820.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56.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7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75.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675.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675.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