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8-0006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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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汇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3号),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汇总)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并按照省市区的统筹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运价政策。配合并协调做好交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新(改)建公路、桥涵、航道、渡口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4.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 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上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5.承担权限范围公路、水路建设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公 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6.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码头)、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辖区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权限内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 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协调配合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 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协调配合做好铁路、民航、邮政、城市轨道等行业涉及的地方有关工作。
10.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1)与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2)与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23年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40亿元,1-11月累计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7.07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数的92.6%。全年预计完成40亿元。二是运输市场指标完成情况。1-11月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1424099.3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0.05%,全年预计增长30%。1-11月份完成水上运输总周转量12.82万吨公里,同比增长5.01%,全年预计增长5%。1-10月份完成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2231.9万件,增长7.32%,全年预计增长5%。1-11月份完成航空运输周转量3613.27万吨公里,同比增长50.5%,全年预计增幅36.3%;1-11月份完成航空旅客和货邮吞吐量4.16,同比增长12.52%,全年预计增长10.8%。其中,机场货邮吞吐量0.16万吨,同比增长65.41%;机场旅客吞吐量54.85万人,同比增长11.12%。1-11月完成铁路运输总周转量359667.52万吨公里,同比增长316.72%,因火车站自2022年7月22日开通运营,无2022年1-6以前的往年基础数据,累计数据从2022年7月份开始统计,全年累计数绝对值较小,导致今年与去年相比,同比增速较大,预计完成增幅40%。1-11月多式联运及运输代理营业收入收完成111004.18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0.42%,全年预计增长15%。
2.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项目控制性工程工可、初设、施工图设计、土地、林地、水保已获批,用地预审、矿压、文勘已获批或备案,社稳、地震、环评、地灾、节地评价已通过评审;主线土地丈量工作已基本完成,完成土地款兑付616亩,进场道路完成6条,临时用地提供526.84亩,兑付房屋拆迁及地上构筑物拆迁费用137.86万元,兑付迁坟费用285.38万元,三杆五线迁改工作暂未启动,相关外业工作涉及的测绘,评估工作均已完成;截至目前,路基工程完成7.30%,控制性隧道工程完成5.81%,宝石山特长隧道左幅掘进228.2米,右幅掘进158.4米,苏家庄特长隧道左幅掘进707.8米,右幅掘进581.4米。二是大瑞铁路保山至蒲缥段,正线工程除蒲缥站房及客运设施未实施外均已完工,保山至蒲缥段于2023年4月26日临管线开通货运功能;站前广场进站道路已于2023年3月完工,已具备通行条件。蒲缥铁路专用线接轨于蒲缥站,已于2023年4月26日建成投运。三是泸腾二级公路项目项目控制性工程,截至目前,平行导洞进口端累计开挖2160米、出口端累计开挖2337米,主洞进口端累计开挖1519米、出口端累计开挖1524米。项目建设用地转用批复10月10日已通过省政府批准,待省自然资源厅组件上报请示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征收批复。四是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根据4月15日保山机场现场办公会工作要求,按照一次性报批、分批供地、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土地报批工作,已完成报批土地边界认定和报批土地范围内房屋边界走界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正在开展土地预征收相关工作。五是农村公路。2023年上级下达农村公路计划198项270.324公里,其中,乡镇通三级公路1项20.328公里(2023年下达资金305万元),目前正在施工;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73项123.996公里,已完工55公里,其余68.996公里正在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3座,目前已完工1座(提前实施),2座正在施工;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1项126公里,目前已全部完工。六是水运项目。阿列母祖码头项目于6月1日完成了EPC招标;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可研,初设,航评,水保已获批,目前正开展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工作。
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一是促进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养护,加强水毁保通修复,强化预防性养护,争取养护效益最大化。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共清除边坡塌方7.2万余立方米,清理边沟2.3万立方米,疏通堵塞涵洞145余道,增设警示标志牌116块,设置安全彩带33600米,行道树刷白50余公里,道路裂缝灌缝83公里,修复破损路面40余平方米,机械1045个台班,人工2350人次,抢通阻断道路35处,投入水毁抢险资金450万元,按照上级交通部门下达的任务完成全年养护指标,县道优良路率68.6%,乡道优良路率67.4%,村道优良路率66%。二是加强路政管理。严格落实路政巡查制度。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单27000余份,传达学习相关交通执法文件,开展交通执法赋权知识讲座;开展县道路政巡查16次,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平交道口2处,整治不遮盖篷布运输砂石料泼洒污染公路4起,重点排查公路建筑控制区违规建筑,及时制止和处理公司企业个人不按照公路法规定的建筑控制范围内建筑的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公路各种侵占、破坏等涉路违法行为。三是严抓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共开展7次13个项目49.807公里道路转序,3个项目62.748公里道路建设项目检测质量鉴定合格,合格率达100%。完成了杨柳至白沙沟、隆阳区2021年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孙足-梨树洼修复性养护工程)等3个项目的质量鉴定工作。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综合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绿美农村公路建设。2023年绿美农村公路计划创建64条,共计408公里。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创建。
4.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定了全区联合治超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区专题会议,联合交警、省市驻隆交通执法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培训,为流动治超提供有力保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采购了2台便携式汽车衡。
5.公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截至2023年11月30日,行政审批事项累计422项,其中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10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5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20件,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23件,机动车维修备案364件。行政确认事项累计办理15896件,其中省内通办事项13756件,跨省通办2140件。窗口累计接待办事群众1.2万余人次,累计办理业务16000余件。
6.邮政快递行业监管工作。一是开展行业监督检查。结合“4个 100%”,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和邮政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检查邮政、快递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全员安全业务培训”,截至11月30日,共检查71次45个网点。发出整改意见书18份,开展整改“回头看”18次,全区快递终端均未发生寄递安全事件。二是推动落实邮政业生态文明生物生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潞江镇、芒宽乡、丙麻乡开展寄递环保、生物生态安全宣传3次,发出宣传单130余份,鼓励寄递企业在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对动植物寄递查验管理作出安全提醒45次,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寄递企业生态安全意识。三是严肃野生动植物寄递工作。与全区12家邮政快递许可企业签订《拒寄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承诺书》,同时要求企业与员工层层逐级签订,要求将《高黎贡山野生动植物名录》纳入所有企业学习培训内容,市区联动,分批对全区270多名从业人员开展高黎贡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培训,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辨识能力,杜绝查验过程出现误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综合规划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路政管理股(路政大队)、海事航务股、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事业编制);所属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区交通运输局(本级)1辆,区地方公路管理段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0,630,614.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630,130.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3.71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2,089,507.57元,下降83.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2,089,324.62元,下降83.4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82.95元,下降27.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344,405.84元,2023年新增2人及社保缴费基数变动所致,主要是社保缴费(养老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做实等增加),公用经费增加97,333.34元;安排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元;增加安排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及2021年四季度农村公路建设贷款12,372,435.11元;增加安排蒲缥镇金家门前组桑树地至侯家湾组小团山农村公路等建设补助资金600,000.00元;增加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缴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区级配套及农村公路贷款还本付息8,460,156.0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49,996.11元;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00,000.00元;增加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公路养护减少4,629,962.03元;2020年水上安全、国道G320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征迁等11742669.99元;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减少1,100,000.00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高速公路减少954,000,000.00元;增加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364,300元;增加安排大瑞铁路蒲缥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43,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630,130.96元。其中:基本支出8,979,325.86元,占总支出的5.26%;项目支出161,650,805.10元,占总支出的94.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62,098,657.86元,下降83.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1739.18元,增长5.17%;项目支出减少862,540,397.04元,下降84.2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344,405.84元,2023年新增2人及社保缴费基数变动所致,主要是社保缴费(养老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做实等增加),公用经费增加97,333.34元;安排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元;增加安排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及2021年四季度农村公路建设贷款12,372,435.11元;增加安排蒲缥镇金家门前组桑树地至侯家湾组小团山农村公路等建设补助资金600,000.00元;增加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缴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区级配套及农村公路贷款还本付息8,460,156.0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49,996.11元;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00,000.00元;增加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公路养护减少4,629,962.03元;2020年水上安全、国道G320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征迁等11742669.99元;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减少1,100,000.00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高速公路减少954,000,000.00元;增加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364,300元;增加安排大瑞铁路蒲缥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43,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9,325.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89,248.94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0,076.92元,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650805.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800,000.00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交通运输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50,458.39元;
2.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还息专项资金14,739,111.11元;
3.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1,096,300.00元;
4.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区级配套还本付息补助经费17,893,600.00元;
5.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223,324.00元;
6.农村公路公路养护工作补助资金8,800,000.00元;
7.城市公交运营补贴1,100,000.00元;
8.G219线云南泸水至腾冲段改扩建工程缴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补助资金17,875,800.00元;
9.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6,772,211.60元;
10.大瑞铁路蒲缥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43,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98,295.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69%。与上年相比增加27,478,084.27元,增长82.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344,405.84元,2023年新增2人及社保缴费基数变动所致,主要是社保缴费(养老缴费、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做实等增加),公用经费增加97,333.34元;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增加及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征迁资金、国道G320改建房屋征收补偿、保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增加27,027,011.8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保山机场跑道延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11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6,20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9,210.4元,职业年金缴费(做实)47,897.07元,死亡抚恤297,256.40元,事业人员及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28,554.9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5,07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7,233.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4,721.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缴费)33,125.3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8,334,09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6,331,250.51元,公用经费(办公用品83,038.08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7,268.50元、邮电费61,027.11元、差旅费142,009.00元、劳务费77,389.20元、委托业务费1,862,211.60元、工会经费98,8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7,760.84元、行政人员交通补贴163,200.00元、缴纳残保金29,992.58元)2,071,551.91元;公共交通运营补助1,100,000.00元,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1,096,300.00元,2023年城乡绿化美好绿美交通创建补助资金、国道G320改建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道路运输业务专项补助经费、杭瑞高速收费站改扩建征迁资金11,822,669.99元,农村公路养护8,80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7,76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7760.8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76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3776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范围,导致有所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96.44元,增长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96.44元,增长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监督检查及水上道路安全检查次数比去年有所加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监督检查及水上道路安全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030.52元,比上年增加41,467.68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单位创文宣传展板制作费等公用业务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77,621.08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6,511.11元、邮电费61,027.11元、差旅费82,720.00元、劳务费17,389.20元、工会经费98,8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7,760.84元、行政人员交通补贴163,200.00元、缴纳残保金29,992.58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3,844,815,065.57元,其中,流动资产463,934,890.26元,固定资产1,520,766.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35,650.06 元(净值),其他资产(农村公路公共基础设施)13,378,123,758.7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625,007.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8,450.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71.72平方米,账面原值357,839.3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129.6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691.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4,616.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75.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6,691.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8,932.2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