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87-7/20240914-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8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统一组织、规划、部署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直属党组织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开展直属党组织党员培训轮训工作。指导直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相关环节的审核把关。指导直属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落实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成立、撤并、变更及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直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审批任免。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5.对直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加强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向区委报告。

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专题研究安排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开展半年党建调研,年度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二是着力建强机关党组织。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落实换届提醒机制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实施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党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行动;抓实“云岭先锋红旗党支部”、省市区示范党支部的申报创建工作。三是推动机关党建提质增效。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以“微党课”、“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流动党校”、党务干部培训等方式开展学习;指导党组织、党员认真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立足岗位作贡献”“学习身边榜样情况”等活动,充分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企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股、宣传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232,37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220.02元,占总收入的88.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2,151.00元,占总收入的11.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9,498.84元,增长17.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347.84元,增长3.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42,151.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37,659.84元,项目支出增加141,839.00元。其中项目支出主要是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减少312.00元,党员教育培训设备购买项目经费增加142,151.00元,用于购买党员教育培训设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2,371.02元。其中:基本支出1,082,891.02元,占总支出的87.87%;项目支出149,480.00元,占总支出的12.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9,498.84元,增长17.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659.84元,增长3.60%;项目支出增加141,839.00元,增长1,856.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37,659.84元,晋级晋档、残疾人保障金支付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978.75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951.00元,津贴补贴减少23,177.00元元,奖金增加2,42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51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392.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70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8,171.43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681.0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9,040.35元,水费增加400.00元,电费增加62.59元,邮电费减少5,220.15元,差旅费增加18,47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50元。

2.项目支出增加141,839.00元,其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减少312.00元,党员教育培训设备购买项目经费增加142,151.00元,用于购买党员教育培训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2,891.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7,193.86元,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697.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48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出7,329.00元,分别是办公费5,829.00元,培训费1,500.00元。

2.党员教育培训设备购买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设备,保障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支出142,151.00元,分别是会议室LED显示屏130,861.00元,会议室音频设备5,840.00元,笔记本电脑5,4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220.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7%。与上年相比增加37,347.84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37,659.84元,晋级晋档、残疾人保障金支付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0,978.75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8,951.00元,津贴补贴减少23,177.00元元,奖金增加2,42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8,51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392.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702.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8,171.43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681.0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9,040.35元,水费增加400.00元,电费增加62.59元,邮电费减少5,220.15元,差旅费增加18,47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50元。

2.项目支出减少312.00元,其中: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减少31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9,03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86,010.55元;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等支出123,026.1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71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110.0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46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6,140.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728.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00.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无预算,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97.16元,比上年增加6,681.09元,增长6.13%,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681.09元,其中:办公费减少9,040.35元,水费增加400.00元,电费增加62.59元,邮电费减少5,220.15元,差旅费增加18,47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25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16,765.15元;水费400.00元;电费1,164.16元;邮电费3,279.85元;差旅费19,350.00元;工会经费12,938.00元;其他交通费用6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05,215.30元,其中,流动资产150,655.45元,固定资产154,559.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4,183.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9,92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7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1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17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17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