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4-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6号),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隆的接待服务工作。
3.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4.落实省内外各州市和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5.负责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率团赴外省、州市和县区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6.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7.联系协调上级接待部门,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全区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8.参与隆阳外宣,积极宣传推介隆阳,树立隆阳良好形象,不断提高隆阳知名度。
9.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一是抓实干部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等,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会议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全体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首先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控,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政治鉴别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区接待办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3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参加区管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2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研讨1次。二是抓实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好支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从实做好党员积分、承诺践诺、党费收缴等各项党务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3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6人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党员双报到,结合乡村振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单位党组织累计到太平社区报到15次,服务时长43.73小时。2023年在职党员报到累计27次,服务时长60.83小时。三是抓实主题教育。深刻认识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通过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党课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组织到金鸡“4.15”武装起义展览馆开展党性教育;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组织集中观看《我本是高山》电影,并就观看情况开展交流发言;立足区接待办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围绕“如何做好新时代下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讨论交流;积极参与挂联社区组织的“绿美社区”创建植树活动2次,捐赠绿美景观苗木5棵,开展“东河卫士”志愿服务12次;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深入查摆问题清单2个,已实现全部销号。
2.公务接待服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市区若干文件精神,按照“有利公务、简化礼仪、严控标准”的要求,围绕“细致、精致、极致”的目标,严格接待审批程序、接待范围、接待标准,不断强化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及铺张浪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全年学习计划,在每周工作例会中安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等文件学习,开展隆阳区特色饮食文化、咖啡冲泡、接待礼仪等培训,组织区委食堂工作人员到区内各定点接待场所学习;7月份,会同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公务接待培训,并抽取29个区直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就接待管理制度、报销凭证、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接待管理工作。三是强化交流学习。根据市接待办工作安排,8月份安排1名干部到南博会参加接待服务后期保障工作,11月份安排1名干部到腾冲科学家论坛参加接待服务后期保障工作,工作结束后抽调干部分别就交流学习体会作了分享。
3.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始终绷紧“一岗双责”之弦,对所分管股室、领域实行日常监管,对所分管股室、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等各项制度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二是深化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数据“密”影》、《警钟长鸣筑牢防线》、《<红线>启示录》、专题片《心若沉浸》、《巡“剑”破“风”》、召开专题工作会、通报学习违纪违法案例、到区检察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和廉政家访,年内开展廉政家访4次,家庭助廉活动1次,领导干部廉政谈话3次,节前廉政提醒3次。三是强化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典型表现,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研讨会1次,形成了我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制定我办“三服务”清单,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下基层工作;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共计查摆整改问题清单26个。
4.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按季度走访挂钩脱贫户,根据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调整要求,派驻1名工作队员到水寨乡海棠洼社区任第一书记,年内组织开展了4轮入户走访工作。二是抓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根据信访维稳工作要求,排列值班表,针对包保户实际情况进行协调,积极走访,寻找工作突破点。三是抓实创文、创卫、东河治理等工作。参加绿美社区、绿美单位创建等工作,到青华街道太平社区开展卫生清洁、疫情防控、创文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累计15次。四是抓实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目前已完成2023年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20万元);成立了区接待办招商引资专班,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招商1次,企业莅隆考察洽谈3次,与区发改局共同新签约项目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和接待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333,44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428.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3,862.43元,增长1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3,850.63元,增长18.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1.8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增加66,347.79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6,347.79元,主要变动为调如事业管理人员1名,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5,294.00元、津贴补贴减少33,305.00元,奖金增加5,035.76元,绩效工资增加40,672.2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5,558.24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73.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84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877.87元。
2.公用经费减少4,367.03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606.40元,电费增加3,670.37元,差旅费减少1,63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801.00元,其他交通费用无变化。
3.项目支出增加141,869.87元,主要为: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增加126,414.00元。因疫情防控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和“大抓项目年”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2023年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增加15,455.87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035.87元,差旅费增加14,4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333,428.66元。其中:基本支出824,092.79元,占总支出的61.80%;项目支出509,335.87元,占总支出的38.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3,850.63元,增长18.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980.76元,增长8.13%;项目支出增加141,869.87元,增长38.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66,347.79元,公用经费减少4,367.03元,项目支出增加141,869.8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4,092.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6,922.6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70.11元,占基本支出的5.72%,人均6,781.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9,335.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支出473,5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414.00元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大抓项目年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2023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二是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35,815.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55.8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42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3,850.63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61,980.76元,主要为:事业运行科目人员经费增加66,347.79元、公用经费减少4,367.03元;2.项目支出增加141,869.87元,主要为: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增加126,414.00元;二是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增加15,455.8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5,60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接待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9,100.79元,公用经费支出556,505.9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17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137.12元和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7.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64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38,434.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99.28元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14.2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00元,决算为473,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00元,决算为473,5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3,5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3,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000.00元,决算为473,5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级要求“三公”经费预算逐年递减10%,且“三公”经费不能超预算,每年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都在逐年递减,主要是上一年公务接待费因疫情等原因接待费支出骤减与今年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有差距。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6,414.00元,增长3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6,414.00元,增长36.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和“大抓项目年”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在接待过程中始终秉持热情周到,优质服务的原则,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慎思慎行,细致周到;始终坚持方便务实、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突出隆阳特色、保证客人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食宿,服务节约两不误;始终做到讲政治、守纪律,严格按照接待标准和要求做好接待工作,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接待任务共246批,接待人次3,47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资产总额30,259.93元,其中,流动资产7,088.42元,固定资产1,7435.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736.1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24.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95.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7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