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3-00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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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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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9-1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区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按照干管权限,研究并提出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科级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配合市委组织部办理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二级班子正职的考察、任免、待遇、工资等手续;承办党群机关、人大、政协一般干部考察调动、工资待遇等手续;负责乡(镇)组织员队伍建设和乡党校等阵地建设;宏观指导区直各部委办局二级班子调整任免。
3、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区直机关下派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4、宏观指导并参与全区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报告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对区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全区因公出国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
6、宏观管理全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对区级五大机关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全区科级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区直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7、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待遇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政策措施,并实施有效管理。
8、制定全区领导干部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考试测评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区委公开招考选拔乡科级干部的笔试和面试;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研究和制定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并负责做好考试测评的具体工作;协助区委做好选拔配备的科级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的考核测评工作。
9、围绕各个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区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0、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管理区直属机关党委。
11、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全区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和区直参照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区干部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组织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和信息的综合传递及督查工作。
13、隆阳区老年大学: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落实上级关于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和工作部署。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欢度晚年、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制定和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正常开展。开展全区老年大学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进区、乡、村三级老年大学建设。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14、党员教育中心(加挂保山市隆阳区党员于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牌子)。
15、党群服务中心: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承办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协助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承担组织、宣传、统战等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推进街道、社区两级党群服务中心阵地空间和联盟体系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务本务实,全力为隆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学思想、重实践,主题教育从严从实。及时启动、从严推动主题教育,制发各类文件30余份,对标对表推动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整治整改等工作。举办2期区委常委班子读书班,扎实开展5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11952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1633次,开展宣讲245次,受众1.12万余人,推出34期《理耀隆阳》系列理论宣讲节目。
2.抓基层、固根本,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完善并压实区、乡、村三级抓党建工作责任,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年发展党员387人,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规范运行,完成村(社区)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双提升”行动教学成绩跃升至全省第1名。制定出台《隆阳区村(社区)干部“八要八不做”》。在中心城市4个街道分别选取1个社区试点,争取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实施项目。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创新提质,杨柳乡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法获中央肯定和表彰,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第一次“擂台比武”荣获一等奖,《梅开时节又见君》等7部党员教育片在省市获奖,1部党课获评全省优秀党课,隆阳党建工作辨识度不断提升。
3.重引领、当先锋,“两个作用”有效发挥。始终坚持组织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隆阳“5·02”地震发生后,省、市、区委组织部从代管党费中紧急划拨资金支持抗震救灾;1200余个基层党组织和1.4万余名党员干部迅速响应,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500余支参与抗震救灾。“9·03”云龙县漕涧镇山体塌方至隆阳区瓦马乡受灾情况发生后,区、乡、村、组党员干部第一时间赶赴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积极引导参与绿美行动中,乡镇(街道)义务植树106万余株,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1700公顷、植绿277.5公顷,建成一批省级和市级绿美乡镇、绿美社区、绿美村庄、绿美校园、绿美公路、绿美景区、绿美河湖。
4.严选育、重历炼,干部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围绕党的事业发展需要抓实干部队伍育选用管工作,重点从信访维稳、招商引资、防风化债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选拔任用干部。对标开展重点领域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永昌红色驿站”教育、服务、管理全市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作用充分发挥。
5.建机制、聚人才,招贤纳士氛围清新。年内开展20次人才引进活动,刚性引进人才190人,柔性引进省内外专家71人。制定出台《隆阳区尊师重教若干措施(试行)》《隆阳区卫生人才六条(试行)》和《隆阳区区属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等系列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隆阳从医、从教、从业,2023年以来签约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120人。保山中咖食品有限公司杨竹获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和保山市第二届“兴保人才奖”表彰奖励。加紧探索制定“保山市隆阳中心城市聚人气工作方案”,力求吸引更多人到隆阳投资兴业。成功举办2023年世界咖啡烘焙大赛,与青岛大学海洋纤维新材料研究院等39家科研院所、重点高校达成合作,完成市二院万林骏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等12个省级专家工作站建站备案。充分借力腾冲科学家论坛机遇,不断拓宽“异地引才”和“飞地引智”通道,围绕隆阳资源制作招才引智宣传手册向参会院士专家赠阅,全力抓好项目推介,提升刚性引才、柔性引智实效。
6.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全面过硬。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党支部为单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对标模范机关标准,努力打造自身清、自身正、自身硬的模范机关和过硬队伍,持续巩固“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成功创建为“节约型机关”,从严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民族团结、创文创卫、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区级年度综合考评排名第一。始终做到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全力全速推动区级下达或交办任务,部门挂包的1户信访户顺利签约实现销号,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协调资金约10万元帮助瓦马乡安邦村、汶上中心、安邦小学解决一批急难愁盼事项,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维稳、东河污染治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取得实效,年内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教育工作优秀集体”、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全市党员教育视频片制片工作先进单位”。认真落实保山市组织工作提质增效九条激励措施,实行组织系统全员信息制,信息宣传多点开花、卓有成效,180余篇组织工作经验做法稿件在《中国组织人事报》《组工参阅》《乡村干部报》《云南日报》《云南老年报》《云南组工通讯》《云岭先锋》《保山日报》等中央和省市权威纸媒网媒、组织系统内刊宣传推介,得分排名在全市组织系统稳居“第一梯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股、干部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工作股、干部教育股、干部监督股、信息管理股、党员教育中心、老干部生活待遇股、老干部政治待遇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86,07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92,842.60元,占总收入的99.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233.55元,占总收入的0.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10,204.55元,下降19.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31,630.38元,下降19.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1,425.83元,增长29.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比上年减少政府性项目财政拨款项目500万元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而2023年老年大学学费收入较上年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07,392.60元。其中:基本支出7,933,568.68元,占总支出的68.35%;项目支出3,673,823.92元,占总支出的31.6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13,119.38元,下降19.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29,138.11元,增长34.37%;项目支出减少4,842,257.49元,下降56.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比上年减少政府性项目财政拨款项目500万元导致本年支出减少;而2022年12月机构改革,隆阳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撤销,所有人员并入区委组织部核算,因人员增加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33,568.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23,696.72元,占基本支出的8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9,871.96元,占基本支出的11.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3,823.92元。其中:
1、隆阳区委组织部运行经费支出446,439.1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耗材、设备等办公费支出。
2、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支出541,270.60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青班培训班费用、区管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费用、2023年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及村委会主任培训班部分费用、2022年区管干部 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费用等。
3、春节慰问经费支出120,09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 、任职 10 年以上并以离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02 年以来因公死亡干部家属、脱贫攻坚一线受伤和患重病干部等。
4、基层党组织建设项目工作经费支出183,33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抓党建保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费用、瓦马乡安邦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补助、付办公用OA办公网络使用费、办公费、职工垫付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5、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经费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宏光社区党建示范工作经费补助。
6、2022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市级补助资金支出352,900.00元,保山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市级补助资金352,900.00元,隆阳区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补助经费373,820.00,三个项目合计拨付1,079,620.00元,全部用于拨付2023年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补助。
7、2022年全省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15,000.00元,用于拨付2022年全省定向招录选调生租房补贴。
8、保山市财政局下达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经费36,000.00元,用于拨付2022年、2023年到村任职选调生驻村生活用品采购支出。
9、保山市财政局下达全省选调生工作生活补助经费80,000.00元,用于拨付2022年定向选调生一次性生活补助50,000.00元,2023年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30,000.00元。
10、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120,000.00元,用于拨付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
11、隆阳区赴市外挂职借调人员保障专项资金132,985.00元,用于保障赴市外挂职借调人员往返差旅费及伙食补助。
12、党组织综合平台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专项经费10,000.00元,用于云视讯及OA系统费用。
13、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及远程随机调研系统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99,814.00元,用于拨付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及远程随机调研系统建设项目费用。
14、隆阳区委组织部老干部经费支出113,104.00元,用于拨付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日常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费用。
15、年初预算老干部政治待遇专项经费支出296,268.37,用要支付老干部读书班、离退休干部报刊杂志订阅费、日常开展离退休干部活动费用等。
16、隆阳区老年大学办学补助经费支出155,352.79元,主要用于隆阳区老年大学授课老师授课费、日常办公支出等。
17、隆阳区委组织部代管资金账户各项经费114,55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隆阳区老年大学授课老师授课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92,842.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增加2,168,369.62元,增长23.25%,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机构改革,隆阳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撤销,所有人员并入区委组织部核算,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08,57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0%。具体为: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3,863,662.21元,用于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401.78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90.00元,用于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8,985.00元,用于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62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199,81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62,80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6%。具体为:用于支付慰问退休干部支出2,800.00元,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1,234,876.84元,用于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575,648.1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787.00元,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1,672.32元,用于缴纳职业年金缴费61,148.27元,用于拨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466,647.20元,遗属补助134,182.00元,用于缴纳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44.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1,46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具体为: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0,255.84元,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244.30元,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5,591.62元,用于缴纳工伤保险等10,371.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72,75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65,714.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3%,完成年初预算的187.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750.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65,714.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76%,原因为2023年燃油价格上涨,且公务用车已老化,更换轮胎等材料,且修理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较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7,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控接待费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控接待费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1,581.14元,增长13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753.14元,增长28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72.00元,下降50.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因为2023年燃油价格上涨,且公务用车已老化,更换轮胎等材料,且修理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较大。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8,753.14元,原因为2023年燃油价格上涨,且公务用车已老化,更换轮胎等材料,且修理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较大;公务接待费减少7,172.00元,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控接待费开支导致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服务离退休老干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到隆阳区开展调研、监督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871.96元,比上年增加263,186.63元,增长40.70%,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机构改革,隆阳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撤销,所有人员并入区委组织部核算,因人员增加导致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3,247.63元(办公费减少20,577.10元,水费增加6,316.53元,电费增加3,963.34元,邮电费增加20,000.00元,差旅费增加18,999.00元,维修(护)费增加6,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5,174.00元,劳务费减少36,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27,768.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8,753.1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41,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24,511,732.74元,其中,流动资产1,982,925.39元,固定资产22,443,882.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4,924.3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9,38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9,11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