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3-00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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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9-1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
1.组织召开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协商。对事关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 建设以及民生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调研、视察,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 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
3.征集和督办委员提案。
4.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联系,增进 共识。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侨务政策,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同胞、 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的联谊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6.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做好教、科、卫、体的协调发展和文化、文史资料的调查研究及征集、编辑出版工作。
7.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和履职档案,确保委员履行好权利和义务。
8.协助党政部门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工作,维护边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9.加强与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乡镇(街道)政协联络组开展工作,研究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推动政协事业发展。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方向“把得更牢”。一是切实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不断深化凝聚共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参加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7场次,组织政协常委集体学习和外出培训6场次,开展委员分组学习30余场次。坚持半年开展一次政协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加强政协新闻宣传采编报送、审核管理,全年共编发《政协简报》40余期,累计被上级采用采编38篇,发挥了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凝聚合力的主阵地作用。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撰写发言材料17篇、交流学习体会17人次、提出工作思路84条。结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确定调研选题17个,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36场次,发现发现问题85项,提出对策建议104条,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助推隆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干担当和实际成效。
2.坚持服务大局,把履职焦点“对得更准”。一是党政有部署,班子就积极作为。聚焦区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年内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15万元;引进并落地农文旅招商引资项目1个,项目到位资金3420万元;组织机关干部到挂钩社区、东河支流开展河道清洁行动和入户宣传发动10余次;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督察2次;深入网格社区开展创文、创卫志愿服务活动100余次。同时,积极参与全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命案防控、抢险救灾等中心工作,在攻坚克难、助推发展中展现了责任担当。二是发展有需要,班子就主动跟进。发挥政治协商优势,组织政协委员专题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并推进落实重点协商议题19项,为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的确定实施提供了“政协方案”;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推动办理各类政协提案123件,办复满意率100%,为全区资源经济、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等工作注入了“政协力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近三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等重点工作开展视察,组织常委会议进行专题议政性协商,为助推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协智慧”。三是群众有期盼,班子就倾力聚焦。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围绕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慢性病防治、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民生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协商,整理报送各类社情民意30余条,汇集广大委员、专家学者意见建议46条,为推动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诤言、献良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
3.坚持和谐包容,把各界力量“聚得更紧”。一是团结合作更加密切。强化政协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与政协调研视察活动50余人次,提交提案17件、大会发言材料6篇,保证了各党派团体参政有舞台、建议有机会、协商有渠道,为各界人士表达意见创造了良好环境。二是联络联谊更加深入。加强同各族各界人士联系,积极帮助界别群众排忧解难;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络联系,引导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同知名人士的联系,积极为招商引智穿针引线、铺路搭桥,助力重大项目落户隆阳、重点企业投资隆阳、重要人才扎根隆阳。三是横向交流更加频繁。年内,热忱接待外地政协系统莅隆开展对口协作、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文旅融合等考察学习活动15场次,积极推介隆阳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达到了对外宣传展示、相互学习交流的目的。组织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赴外地考察学习杨升庵文化传承和保护、林下经济发展、殡葬改革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取得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实际效果。
4.坚持守正创新,把履职品牌“擦得更亮”。一是延伸基层协商触角。主动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农村延伸,协商议题向重点领域聚焦,深入推进“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今年以来,审核确定各类基层民主协商议题40件,由班子成员主持的基层协商议事活动25场次,在助推基层治理、移风易俗等方面取得了让党委认可、让群众赞誉的初步成效。以土官村取消“清明客”,推进移风易俗开展的“院坝协商”典型案例在全省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二是搭建委员活动平台。建成21个乡镇(街道)委员工作室和2个行业界别委员工作室,实现了政协“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进一步向基层末端延伸。由张学海等5名委员成立的公益社会服务委员工作室深入“5・02”地震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5人次,捐款捐物合计20余万元,在灾难面前汇聚了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的爱心和力量。由刁国兴等13名委员成立的社会法治委员工作室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1500余人次,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政协委员投身普法强基的责任和担当。三是提升为民办事质效。今年以来,班子成员认真制定和主动认领“为民办实事”清单17件,现已办结17件。持续开展政协“双助推”行动,组织政协委员深入脱贫村、乡村振兴示范点走访座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1件,协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争取项目资金50余万元;积极争取爱德基金会“孤儿助学金”47.26万元;会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公益慈善组织持续开展献爱心活动,累计捐款捐物1000余万元;发动全区政协委员第一时间到“5・02”地震灾区、“9・03”山体塌方受灾地区参与抢险救灾、开展志愿活动,捐款捐物折资200余万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政协很温暖、委员就在身边”。
5.坚持从严治党,把作风能力“提得更高”。一是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今年以来,科级班子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委室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2次60余人次。通过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上好廉政党课、开展廉政家访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持续开展作风整治。着力纠治“四风”,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聚焦“躺平式”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4种情形17种表现形式反思查找作风之弊,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实干导向,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主动聚焦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十种鲜明导向”激励干部增强斗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推进政协机关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主要领导不搞“一言堂”,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在政协机关营造了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华侨和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联络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协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35,098.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35,098.6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2,345.13元,下降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8,223.13元,下降8.0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122.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35,950.51元,减少原因为本年度人员退休7人,分流减少3人,另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34,280.79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35,326.00元,水费增加1,015.56元,电费增加9,963.94元,邮电费增加6,939.30元,差旅费增加52,181.00元,劳务费增加283,835.86元,培训费增加62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1,937.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7,233.3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704.8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56,5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106,553.41元,主要为政协运行经费项目减少1,678,615.34元,政协会议经费减少329,255.07元,文笔塔建设资金增加404,985.00元,政协系统干部外出开展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费经费增加455,142.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1,190.00元,2023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40,0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4,122.00元,主要为本年度没有其他单位拨入款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35,098.66元。其中:基本支出8,883,179.67元,占总支出的85.95%;项目支出1,451,918.99元,占总支出的14.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8,223.13元,下降8.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330.28元,增长2.28%;项目支出减少1,106,553.41元,下降43.2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687,454.11元,主要变动为本年度退休7人,分流减少3人;二是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51,503.60元,主要是增加了死亡抚恤金254,135.60元,离休费减少2,230.00元,生活补助减少402.00元;三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514,496.6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433,118.27元,印刷费增加132,081.25元,水费减少30.69元,电费减少985.42元,邮电费减少53,843.57元,差旅费增加141,917.00元,会议费减少306,492.12元,培训费增加279,154.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918.00元,劳务费减少323,195.82元,委托业务费增加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7,233.3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64,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0,198.31元;四是资本性支出增加42,22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3,179.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26,386.33元,占基本支出的8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6,793.34元,占基本支出的15.27%。人均支出36,670.0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1,918.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2023年支付1,1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老干党支部2023年主题教育学习资料费。
2.根据隆财预〔2023〕249号下达2007年12月预拨文笔塔建设资金404,985.00元,此笔指标资金的下达主要用于消化以前年度挂账资金需要,财政一体化系统直接支付该笔资金,区政协已完成账务处理。
3.政协会议资金2023年支付550,601.99元,保障区政协一年一次全体会议、政协常委会议等的工作相关经费开支。
4.政协系统干部外出开展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费经费2023年支付455,142.00元,主要用于2023年6月底和7月初组织的政协系统干部外出开展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支出。
5.2023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023年支付40,000.00元,本年度完成了4笔院坝协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5,09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08,223.13元,下降8.08%,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35,950.51元,减少原因为本年度人员退休7人,分流减少3人,另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634,280.79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35,326.00元,水费增加1,015.56元,电费增加9,963.94元,邮电费增加6,939.30元,差旅费增加52,181.00元,劳务费增加283,835.86元,培训费增加62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1,937.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7,233.3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704.8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56,5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106,553.41元,主要为政协运行经费项目减少1,678,615.34元,政协会议经费减少329,255.07元,文笔塔建设资金增加404,985.00元,政协系统干部外出开展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费经费增加455,142.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1,190.00元,2023年第一批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4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1,99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336,246.37元,政协会议550,601.99元,参政议政455,142.00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4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2,73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62,8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385.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773.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6.34元,死亡抚恤301,739.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37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29,510.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2,72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146.7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9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9.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1,9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调研、视察、考察类学习交流活动大量减少;二是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控制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18.00元,下降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8.00元,下降7.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按照要求,缩减接待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外政协系统到隆阳区考察学习及挂钩的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793.34元,比上年增加634,280.79元,增长87.7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5,326.00元,水费增加1,015.56元,电费增加9,963.94元,邮电费增加6,939.30元,差旅费增加52,181.00元,劳务费增加283,835.86元,培训费增加62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1,937.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7,233.33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8,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8,704.80元,资本性支出增加56,524.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日常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资产总额880,635.28元,其中,流动资产354,490.54元,固定资产424,895.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1,248.8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595.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046.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701.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081.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701.2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701.2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