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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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912-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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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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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及市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区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区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6.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7.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8.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9.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10.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区供销社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审计、统计、组织、人社等部门和市供销社财务科的指导下,财务统计审计股认真履职,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新建县域集采集配中心2个,完成指标100%;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基层社2个,完成指标200%;完成县级需建立董事会的公司制企业3个,完成指标100%;建立社资委的县级社1个,完成指标100%;提升改造薄弱基层社2个,完成指标100%;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个,完成指标100%;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完成指标100%;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0个,完成指标100%;食用菌总产量12,229.6吨,完成指标100%,总产值37,026万元,完成指标100%;隆阳乡耕销售总额136万元;教育培训203人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8,604万元,入库率达到86.04%,已报数金额为7,626万元,报数率达到76.26%;向上争取资金25万元,完成指标100%;市场主体培育新增102户,完成指标102%。

2.社有企业发展情况

2023年,一是持续推进“隆阳乡耕”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充分发挥“隆阳乡耕”品牌影响力,2023年隆阳乡耕完成线上交易额81.6万元、线下交易额54.4万元,完成总销售额136万元;二是积极拓展神飞冷链物流中心业务经营范围,搭建购销体系,增强社有企业实力。神飞冷链物流中心主要开展农产品低温仓储、运输等业务,2023年新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出境水果果园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相关资质,促进神飞冷链物流中心拓展果蔬对外出口业务。三是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帮扶乡镇基层组织建设,2023年积极协调5万元资金,帮助摆菜村发展豆腐乳腌制产业;协调5万元资金,帮助水沟村发展高山泉水生态鱼养殖项目,不断助力乡村振兴。四是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瓦窑供销社5.02地震造成的损伤进行修缮、对道街供销社进行提升改造,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兴盛公司稳步发展,2023年以来兴盛公司秉承“稳中有进”原则,在原发展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业务,扩展范围,提升公司收益。

3.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一是制定出台2023年度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指导督促基层供销社加大改革力度。聚焦“三会”制度建设、优化行业指导、密切层级联系、推动联合合作等关键领域,补齐改革短板,理顺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二是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打造供销合作社、涉农金融机构融合发展的综合平台,积极拓展综合合作功能,形成以生产为基础、流通为主导、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三是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通过招商引资与江苏皓策公司联手打造具有供销社特色的撬装加油站,降低农民消费成本,促进农民增收,践行为农服务宗旨。四是谋划隆阳区供销社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三年行动,坚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发〔2015〕11、云发〔2015〕32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合作指导股、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2,104,843.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4,843.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0,431.27元,下降38.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20,431.27元,下降38.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2023年我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39,922.51元,公用经费减少27,898.76元;

2.项目经费减少952,610.00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收回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原百货大楼后面仓储区及职工宿舍区)国有划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补偿资金增加60,800.00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936,900.00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减少82,000.00元,“2160201行政运行”供销社工作经费支出增加5,49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2,104,843.92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553.92元,占总支出的95.23%;项目支出100,290.00元,占总支出的4.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40,431.27元,下降38.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7,821.27元,下降15.50%;项目支出减少972,610.00元,下降90.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367,821.27元。2023年因我单位调出1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39,922.51元,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7,898.76元;

2.项目支出减少972,610.00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收回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原百货大楼后面仓储区及职工宿舍区)国有划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补偿资金增加60,800.00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936,900.00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减少82,000.00元,“2160201行政运行”供销社工作经费支出增加5,490.00元,“2160299基层社奖补资金”减少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4,553.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8,826.12元,占基本支出的92.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727.80元,占基本支出的7.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29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实施项目3个,分别是收回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原百货大楼后面仓储区及职工宿舍区)国有划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补偿资金60,800.00元、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34,000.00元、供销社工作经费项目5,4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4,04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相比减少444,331.27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367,821.27元,2023年因我单位调出1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339,922.51元,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7,898.76元;

2.项目支出减少76,510.00元,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减少82,000.00元、供销社工作经费项目增加5,49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46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531.20元、失业保险缴费605.78元、公务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14,535.20元、职工遗属生活补助32,79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88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73,453.10元、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98,608.84元、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8,823.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项目34,000.00,具体是①展销会。依托上海莘爱福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圆佃”社区专店专柜的消费协作阵地作用,举办隆阳区特色农产品展销会2场,提升隆阳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②社区推介。在上海开展消费协作社区开展地推活动1场,达到品牌传播,推广产品的目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408,69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1,257,477.76元;支付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社有企业等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151,217.8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27.80元,比上年减少27,898.76元,下降16.0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69.76元,邮电费减少266.00元,差旅费减少8,742.00元,工会经费减少3,071.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0,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708.80元,邮电费2,412.00元,差旅费1,71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0,647.00元,其他交通费用98,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569,818.71元,其中,流动资产196,976.74元,固定资产372,839.9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1,413.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126.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8.1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834.5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