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4091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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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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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9-10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隆阳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14.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16.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7.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1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19.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
20.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形势总体平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提出全年经济发展预期,制定出台24条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明确奖补标准,用于“四上”企业培育、出口物流补助等,产业发展、市场主体扶持力度持续增强。大力培育规上服务业纳规入库,全年永驿物流、三测信息、保山学院后勤等8户企业,分别纳入多式联运、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等6个行业。持续健全经济运行监测研判机制,坚持经济运行月月监测预警、月月分析研判、月月通报调度。强化经济工作全过程管理,做好指标摸底预计、研究提出预期、跟踪指标报数、返数后分析研究等环节,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1—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较1—9月回落2.8个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9%,较1—9月回落3.1个点。商品房销售面积41.29万平方米,增长0.2%。限上批零住餐分别上报-21.8%、1%、13.9%、5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30亿元,同比增长5.6%,较1—9月回落0.3个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3亿元,增长4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5亿元,增长4.5%。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666.69亿元,增长22.5%;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632.07亿元,增长10.6%。
2.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始终坚持大抓项目,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将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1.4亿元,负增长0.9%;在库项目预计年内支撑投资345.2亿元;12月计划新开工项目60项,总投资134.8亿元,年内预计完成投资17.7亿元。加强资金争取,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29项、11.39亿元,有效支撑重大项目建设,其中:获得预算内资金支持项目24项、3.2亿元,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4项、7.8亿元,获得中长期贷款支持项目1项、1.02亿元。
3.清洁能源不断突破。2022年以来,隆阳区获省能源局下达光伏发电项目指标257.8万千瓦,占比5.4%,位居全省第一。一是谋划储备光伏资源。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三次光伏资源排查工作,2023年10月梳理报送旧寨、莫卡、六合等21个159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储备,摸清资源底数,为全市光伏资源“一张图”“一个库”建立打好基础。二是有序推进建设任务。截至12月11日,华能西邑东、横山、蒲缥、联合、杨柳、罗明、河湾、鱼和、秀岭9个16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90.53万千瓦。中能建白玉、浪戛、黑岩洼3个10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三是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同步推进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电站、集中式风电建设项目等,做实项目谋划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4.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牢市场、政务、创新、法治、社会5大环境22项主要任务,698项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实现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降低,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秒批秒办”。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推进效能评估,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企座谈沟通形成常态,协调服务涉企机制更加完善。
5.绿美工作深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绿美惠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科学绿美,系统构建、多元共生,科技支撑、产业助力,政府引导、广泛参与”的基本原则,加快城乡人居环境提质,加快树立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加快提升隆阳的美丽、隆阳的魅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截至目前,隆阳区各乡镇(街道)义务植树106万株,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面积1700公顷、植绿277.5公顷,新增游园30个,区级领导带头参加绿美行动现场活动10余次,植树60余亩,2300余株。投资100余万元,建成省级绿美社区5个、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村庄4个、省级绿美校园7所和市级绿美村庄171个、市级绿美农村公路92条、市级绿美A级旅游景区8个、市级绿美河湖5个,2023年以来完成林业总产值49.97亿元,使城镇乡村更加宜居、宜业、宜行、宜学、宜游。
6.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一是谋划部署辐射工作。牵头研究起草了《隆阳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谋划项目281项,总投资2018亿元;《隆阳区融入环印度洋地区大通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谋划项目70项,总投资666.8亿元。二是高效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各部门推进数字经济工作。全省首个县域数字经济产业供应链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小黄牛供应链平台底座搭建完成。1-10月完成投资23.84亿元,同比增长1499.47%,增速位于全省各县区首位。三是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2023年“诚信之星”宣传推荐、“诚信文化进校园”暨校园“诚信文化教育基地”创建、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推广诚信建设活动,开展“双公示”及其他5类行政管理事项清单梳理。2023年1-11月,全区共归集信用信息数据354.74万条。
7.民生保障有效提升。严格落实政府储备粮规模任务,落实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监管和收获粮食品质监测,及时调整更换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大瑞铁路蒲缥粮食物流园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1354.87万元,实施安置区工业辣椒加工车间等7个项目,助力搬迁群众产业发展。“一老一小”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配合组织召开全国首场“一老一小”经验交流会,争取专项债支持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被省发改委遴选为典型案例。全力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供应,“5·02”地震调拨应急帐篷615个,折叠床1739张,棉被3946套,彩条布65件,雨衣50件,手电筒30个,棉大衣40件;瓦马乡“9·03”山体滑坡地质灾害调拨帐篷125顶,折叠床500张,棉被1000床,大米2吨。持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农药化肥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前三季度均低于3%的目标,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政策法规股、项目前期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价格调控监测股、物资储备管理股、物资储备建设股、物资储备安全股、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517,99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17,993.4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630,323.78元,增长148.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92,387.11元,增长149.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62,063.3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拨款收入增加977,336.46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10人和正常晋级晋档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977,336.46元;二是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增加19,662,279.54元,主要是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792,000.00元,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粮食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900,000.00元,保山市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1,700,000.00元,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减少263,300.00元,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减少3,580,000.00元;三是其他收入减少62,063.33元,主要是减少城镇公益岗位补贴收入和市级拨粮油物资储备工作经费(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534,043.48元。其中:基本支出8,127,092.20元,占总支出的23.53%;项目支出26,406,951.28元,占总支出的76.4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55,666.00元,增长148.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7,336.46元,增长13.67%;项目支出增加19,678,329.54元,增长292.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977,336.46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10人和正常晋级晋档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977,336.46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9,662,279.54元,主要是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792,000.00元,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粮食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900,000.00元,保山市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1,700,000.00元,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减少263,300.00元,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减少3,580,000.00元;三是其他支出增加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经费16,050.00元(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7,092.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34,069.15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3,023.05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406,951.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2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山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资金21,7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项目实施企业保山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粮食区级配套补助资金2,50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项目实施企业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建设;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8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实施企业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节能降耗企业;政策性粮食亏损挂账贷款利息补贴资金165,622.18元,用于支付农发行挂账贷款利息;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38,7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费用;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经费176,324.12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各项办公费用支出;新能源板块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107,913.00元,主要用于开展隆阳区新能源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办公室、差旅费支出;财政代管单位资金16,0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办公费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17,993.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20,692,387.11元,增长149.67%,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拨款增加977,336.46元,主要是2023年人员增加10人和正常晋级晋档调资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977,336.46元;二是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9,662,279.54元,主要是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792,000.00元,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粮食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900,000.00元,保山市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1,700,000.00元,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减少263,300.00元,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减少3,580,000.00元;三是其他支出减少62,063.33元,主要是减少城镇公益岗位补贴收入和市级拨粮油物资储备工作经费(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49,31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2%。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865,074.05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84,237.1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9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49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9,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1,975.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7,431.73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支出532,669.6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9,222.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8,242.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8,415.28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9,011.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3,010.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27805.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拨付项目实施企业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080,000.00元和企业节能降耗补助资金12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8,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38,7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5,868,43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093,275.58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165,622.18元,保山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1,700,000.00元,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资金支出2,500,000.00元。其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050.00元。(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决算为1,7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决算为1,7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0元,决算为1,7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79.00元,下降3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9.00元,下降38.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发改委到我局调研项目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023.05元,比上年减少3,401.33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401.33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费和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8,503,185.43元,其中,流动资产67,551,736.72元,固定资产951,448.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65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328.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