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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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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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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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课题研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监督乡镇财政工作。

2. 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3. 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全区和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受隆阳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及机关运行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审批区级预算单位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和市对隆阳区的转移支付。

4. 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组织开展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算、监督和专项稽查;监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实施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6.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7. 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参与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8.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9. 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0. 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负责全区地方金融类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11. 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组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协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建立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2.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13. 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组织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4.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5. 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16.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7. 参与全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及文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8. 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对违法、违规分配使用资金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杜绝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加强对村级代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筑牢涉农资金使用防线,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19. 行政审批项目,以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0. 承办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住经济大盘。

严格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完成留抵退税7.72亿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将向上争取资金纳入全区7项重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指导督促下,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35.1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8.43亿元的124%。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对隆阳区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全区19547宗资产预估价值总计458.94亿元。全力推进保山市农村供水运营特许经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已放款2.8亿元)3个项目。着力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实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实现采购活动一门式、一网式办理。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截至2022年底,隆阳区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率达到86%。发挥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效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成惠农支付点279个,普惠金融服务站85个,评定信用乡镇1个、信用村21个。推动金融运行稳中向好。2022年,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560.67亿元,同比增长9.84%;各项贷款余额581.35亿元,同比增长10.75%;存贷款余额增长速度10.3%。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房租减免政策。截至2022年底,落实减免房租惠及市场主体户数为873户,总计减免房屋租金732.66万元。

2.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维护区域稳定。

地方债务风险稳步化解。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偿还一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偿还一批、资产处置收益偿还一批、债务重组偿还一批的思路,通过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处置资产、争取再融资债券支持等措施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本息6.87亿元,稳妥化解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PPP项目规范运行,合理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增长率,严守财承10%的红线不放松,有效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到位。召开全区处非联席会2次,重点监测全区83个金融网点异常开户、可疑资金结算等工作。开展涉非涉稳风险隐患排查1次,组织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2次,清理规范经营范围含财富管理等第三方财富管理企业14户。积极引导2P2P网络借贷机构退出市场,发布防范新型非法集资、消费返利等风险提示4次,立案查处7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组织七进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受众24.5万余人。

3.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行部门和单位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各类资金资产,保障合理支出预算。积极实践新一轮区乡财税体制改革。制定实施《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实施意见》,兼顾区、乡两级利益,财力适度向下倾斜,切实提高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能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实施《隆阳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制度文件,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打造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实现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切实提高。扎实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将各级(除医院外)存在单位资金收支业务的所有预算单位纳入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范围,单位资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控制。按照先有预算才有指标、先有指标才有支出的原则,实时记录和反映单位资金预算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实现预算管理业务全流程顺向可控、逆向可溯的管理目标。全面推开区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和安全性,预算单位实现足不出户进行资金支付,提升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工作效率和各预算单位的行政效能。深入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依托统一的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公务平台(简称公务之家),实现公务人员出差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纵深推进国企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国资监管的各种规章制度,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企业人才引进、薪酬待遇、企业风险防范等方面制定下发一系列完善国有企业管理的文件,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质量和管理水平。

4.坚持加强财政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政府采购采管结合效果明显。2022年,全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5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5亿元,实际节约资金0.06亿元,节约率2.3%。非税票据管理更加规范。严把票据领用审核、日常监督、核销、保管、销毁等环节,日常管理规范性不断提高。贯彻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要求,完成服务平台搭建对接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有序开展。会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深入。2022办理新增23家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完成辖区内51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登记工作,对隆阳区4179名会计人员信息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完成2021年全区206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组织对全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共1679人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印发《隆阳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公务用车出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2022三公经费财政支出0.13亿元,较2021年压缩0.18%。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更加规范。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宣传推广、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链条,严格遵照《保山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修订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隆阳区共完成购买服务项目29个,完成投资0.71亿元。监督检查持续发力。全力推进财政质量年工作,以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为主线,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乡镇(街道)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公务出差缴纳伙食费情况、政府过紧日子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分配及使用、收支真实性、招商引资财经纪律执行专项检查等工作,促进各单位增强风险意识、财经法纪意识,推动立行立改、现场整改工作落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稳步构建大监督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含乡财办、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教育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金融与合作股、非税收入管理股、综合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财政监督股、会计股、票据股、国资综合股、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股、金融综合股、金融稳定股、债务股、会计管理中心(财务不单列)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076,74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29,285.85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7,460.81元,占总收入的0.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0,981.96元,增长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3,521.15元,增长3.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47,460.81元,本年纯增147,460.81元。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3,521.1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897,309.94因人员增加2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0,097.54基本工资增加369,186.00元、津贴补贴增加128,231.00元、奖金减少338,826.42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4,383.57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02,802.1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69,546.0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43,836.5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6,236.3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400.15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7,212.4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04,620.4,生活补助增加2,592.00公用经费增加542,479.55(2022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关键数据安全保护项目,增加系统维修维护费用)项目支出减少1,013,275.24元(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减少2,179,386.8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629,029.41元;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增加791,124.53.41元等总项目经费减少)。2.其他收入增加147,460.81,主要为财政代管户收入,收到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拨入诚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062,769.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0,197.36元,占总支出的86.72%;项目支出2,132,572.59元,占总支出的13.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6,514.25元,增长2.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9,789.49元,增长11.53%;项目支出减少1,013,275.24元,下降32.2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增加426,514.25元。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90,097.54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42,479.55因人员增加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0,097.54基本工资增加369,186.00元、津贴补贴增加128,231.00元、奖金减少338,826.42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4,383.57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02,802.1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69,546.0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043,836.5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6,236.3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400.15;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7,212.4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04,620.4元,生活补助增加2,592.00元。公用经费增加542,479.55(2022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关键数据安全保护项目,增加系统维修维护费用)。2.项目支出减少1,013,275.24元(其中: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减少2,179,386.8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629,029.41元;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增加791,124.53.41元等总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30,197.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17,281.88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2,915.48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2,572.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3,275.24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013,275.24元:其中:1.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增加791,124.53,主要用于全区管理系统等诸多专项财务软件系统及大量后台数据库的维护;2.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629,029.41,主要用于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3.国家金财工程专项资金增加19,876.65,主要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经费4.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28,319.00,主要用于全区预决算培训、会计知识提升培训、职工财务素质提升培训等财政能力提升专项培训;5.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减少289,200.00元;6.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减少2,179,386.857.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减少31,037.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9,285.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相比增加293,030.15元,增长1.87%

1.基本支出增加1,439,789.49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0,097.54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42,479.55主要为:办公费增加59,051.73元,费减少3,287.22元,劳务费增加414,082.37元,工会经增加103,031.07,其他交通减少26,65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67,952.66元等;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7,212.40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04,620.40生活补助增加2,592.00

2.项目支出减少1,013,275.24其中:1.财政一体化业务等系统运行业务经费增加791,124.53元;2.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增加629,029.41元;3.国家金财工程专项资金增加19,876.65元;4.基层财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增加28,319.00元;5.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减少289,200.00元;6.财政工作专项经费减少2,179,386.85元;7.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减少31,037.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60,87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1,238,024.38元,项目支出1,222,850.1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3,5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3,638.88元、死亡抚恤金204,620.4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5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70.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5,1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64,832.83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132,842.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5,284.8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48.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09,72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34,905.22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74,817.19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8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0.00元,支出决算为5,5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人均接待标准降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0.00元,下降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0元,下降3.7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2年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人均接待标准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公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工作调研和专项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9,431.38元,比上年增加408,995.45元,增长46.99%,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08,995.45元,其中:1、办公费增加59,051.73元,2、水费增加3,287.22元,3、电费减少1,481.84元,4、差旅费减280,598.27元,7、工会经费增加103,031.07,8、其他交通费减少26,650.00,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7,841.00元等;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07,212.4元,其中:抚恤金增加204,620.4元;3.资本性支出增加83,472.00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增加83,472.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抚恤金、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资产总额15,509,199.26元,其中,流动资产213,697.61元,固定资产14,513,299.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82,202.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411.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072.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3.86平方米,账面原值736,999.68元;处置无形资产(土地)2,727,322.92平方米,账面原值220,580,330.18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66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6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66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