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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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20-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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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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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30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管理和指导全区党政机构、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直各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审核全区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其内设机构的调整和更名。审核或审批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编制使用核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负责机构编制业务指导培训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受理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承办区委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控编减编严守底线,“减”的力度加大,“控”的成效凸显。一是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加快。以《条例》为遵循,围绕“动议、论证、风险评估、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强化机构编制政治属性,压实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研究机构编制事项,增强审批事项科学性合理性。全区各部门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均提供“五个有利于”论证报告,实现全覆盖。二是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规范。力推“控编减编”、空编集中管理、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审计、事业单位创新挖潜五项机制,有效盘活编制资源。三是机构编制配置优化高效。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服务功能,成立东河管护中心、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将彭海中学整体撤并至汉庄中学、道街中学整体撤并至坝湾中学。促进部门更好履职,设立区林长制办公室、调整红十字会内设机构。核增区广播电视电影公共服务中心(区志愿服务促进中心)及区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事业编制7名、调整区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职能职责,合理调控编制资源助力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四是机构编制督查整改稳步推进。根据全省机构编制督查整改工作要求,印发《隆阳区机构编制督查整改方案》,研究制定部门机构编制督查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并将督查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机构编制评估调研内容。目前已完成领导职数设置不规范整改任务,并于年内完成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局部超编年度整改任务。五是编外人员清理规范有序开展。共清理规范351人,清理比例5%,年经费支出预计减少640.21万元,全面完成2022年省、市编外人员清理规范任务。六是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严格每月工资联审,及时更新人员信息台账和实名制系统信息,做到单位人员统计不重不漏,出入明晰,动态管理。

2.重点领域改革守正创新,“改”的效能释放,“创”的步子加快。一是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环境保护垂管体制、公安管理体制、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等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行政管理体制,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二是探索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将板桥镇、辛街乡确定为改革试点,不断强化乡镇统筹协调职能,推动重心下沉、力量下移、保障下倾,把分散的单位力量和执法资源整合起来,合力疏通基层社会治理堵点,确保试点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快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从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社会治理等多维度入手,让营商环境、便民利民找到实际载体,实现“一窗口”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

3.登记管理科学规范,“管”的纪律更严,“服”的效率更高。一是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存在老旧牌子未摘除、仍保留老旧印章等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成。二是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冠名。自查出冠名“云南”4家,冠名“保山”9家,均已报请市委编办登记管理科答复后立行立改。三是健全完善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全区83个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补证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322个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实现“一次不跑”办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综合股

2.机构编制管理股

3.登记管理股(隆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4,19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196.70元,占总收入的96.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000.00元,占总收入的3.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1,454.73元,增长53.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2,454.73元,增长47.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9,000.00元,本年纯增59,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工资调整及新增基础性绩效奖励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2,454.73财政代管单位资金纳入预算一体化核算,2022年收到其他单位拨入经费59,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475,196.7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040.70元,占总支出的97.48%;项目支出37,156.00元,占总支出的2.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1,847.73元,增长44.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2,273.51元,增长44.42%;项目支出增加9,574.22元,增长34.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调整及新增基础绩效奖励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及机构编制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8,040.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8,133.30元,占基本支出的8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907.40元,占基本支出的10.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为完成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5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相关支出,用于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办公费8,569.00元,邮电费25,447.00元,差旅费3,1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196.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51,847.73元,增长44.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调整及新增基础绩效奖励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及机构编制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4,98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49,168.00元、津贴补贴5,11,852.00元、奖金1,96,899.00元、办公费17,675.80元、差旅费5,100.00元、电费441.1元、邮电费62,367.10、维修(护)费1,190.00元、工会经费14,5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5,3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9.4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90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845.76元,机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1,054.8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31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1,042.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094.32元,职工工伤保险缴费1,176.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07.40元,比上年增加59,407.39元,增长65.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282.70元,水费减少1,560.00元,电费减少1423.91,邮电费增加36,920.10元,差旅费增加1,960.00元,维修(护)费1,19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1,494.5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1,75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59.4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361,29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23,741.47元,固定资产230,548.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965.19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