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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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20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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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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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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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139号),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 负责本辖区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护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所有的而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

10.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稳步提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始终把经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街道经济社会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势头。一是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年内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9,812.24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38,659.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6个,共计10,014.00万元。二是招商引资形势喜人。共引进中升驾校建设项目、诚信运输公司建设项目,签约资金达 3,133.00万元。

2.稳控结合,平安建设平稳有序。一是严格落实五包五保责任制和月报制度,做到重点稳控人员底子清、情况明、责任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事项,切实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三是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回头看。共对辖区 26679户家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其中高风险家庭 4户,风险家庭57户,已根据工作方案实施四定三包 (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化解、包反馈)。四是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织机构,规划好辖区内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点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计划,实现家庭、学校和社会预防工作在社会整合。五是各行各业进行常态化摸排,以严打整治为主线,以安全防范为重点,以平安宣传为基础,真正做到了每月排查、每月统计、每月上报。六是持续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扫黑除恶工作力度。

3.强化举措,安全生产毫不放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今年以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商贸企业、商场、超市、学校、水库、建筑工地、自然灾害隐患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等 563次。

4.压实责任,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不断调整优化五级网格,共划分4424个网格,选任4728名网格长,累计开展网格员集中培训8轮,培训3万余人次;开展网格调度460余次。辖区全覆盖全员核酸检测2次,共计检测 211605人。区域核酸检测6次、桌面应急推演2次、 辖区全覆盖清洁消毒28次。封控管理3个小区,临时管控红庙社区太保北路小区92人、易畴社区景盛花园24人、王家庄社区奥新三期 24人,合计140人。

5.拉高标杆,融入魅力隆阳建设。一是全力做好创文迎检工作,对照测评标准,全面启动问题整改。二是巩固创卫成果,认真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共建绿色家园。三是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专项排查、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环保工作机制。

6.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全面提升。一是抓好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为工作目标,统筹推进四水同收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永昌街道共涉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3个板块。截至2022年底,已完工40个,完工率63.49%,正在施工7个,未开工16个。三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倡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与隆阳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其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家庭创建总数12595户,2022年计划创建数 7557户,初评达标 9683户,已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注重保护,城市生态逐步提升。一是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工作。全面建立街道、社区、小组、河道管理员四级河长体系,实现河掌云 APP 常态化巡河,按照街道河长每月巡河不低于1次、社区河长每月巡河不低于4次的要求APP 巡河率达 100%。街道对一级支流所有排污口逐一清查,街道一级支流污水口53个,截至2022年底已全部封堵完成,完成任务数 100%。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及林长制相关工作。全面管控森林资源,在各护林点、进山路口安置摄像头15个,球形摄像头1个,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对街道公益林面积重新优化落界,区划后公益林面积由 40193亩变为38887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机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21,749,35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49,352.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35,380.67元,下降2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35,380.67元,下降24.9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一)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在职人员增加等使得人员经费收入增加1,004,780.27元;(二)办公费、工会经费、社区党建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使得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400,827.81元;(三)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下村小学征迁专项资金、疫情防控、创文经费等项目减少使得项目经费收入减少8,640,988.7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21,749,352.07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6,628.07元,占总支出的81.96%;项目支出3,922,724.00元,占总支出的18.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538,360.67元,下降28.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628.08元,增长0.58%;项目支出减少8,640,988.75元,下降68.7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一)基本支出增加102,628.0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45,034.5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03,008.35元,主要为办公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社区党建经费等增加使得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249,814.80元,主要原因为抚恤金减少36,710.8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党支部的考核奖金1,213,104.00元未支付;资本性支出增加4,400.00,主要原因为购置办公设备。(二)项目支出减少8,640,988.75元,主要为:下村小学拆迁项目减少6,270,000.00元;税收超收收入创卫复审经费减少2,000,000.00;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0元;市级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增加24,080.00元,阿式清真寺建筑风格风貌改造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减少26,514.00,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700,000.00,遗嘱补助资金减少8,676.00元;超收分成收入经费临聘人员补助资金增加303,925.00元;创文经费减少563,803.7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26,628.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87,124.84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9,503.23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22,72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3,371,84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080.00元,资本性支出335,800.00元。

1.办公费388,160.00元用于街道办事处年度平时办公费经费支出

2.劳务费1,393,151.00元。其中923,951.00元付办事处临时工劳务费;469,200.00元用于付护林员劳务费;

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533.00元,其中拨17个社区经费1,008,630.00元,用于各社区疫情防控经费支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资金300,000.00元用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支出;扑火装备采购及森林防火专项经费52,060.00元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支出;拨17个社区2022年创文工作经费199,843.00元,用于各社区开展创文工作支出;付学府社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30,000.00元,用于学府社区平安社区建设;

4.生活补助166,880.00元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200.00元用于支付一次性火化补助及惠民安葬补助街道承担专项资金;

6.项目支出154,000.00元,其中用于支付智慧党建活动服务室装修施工费100,000.00元,用于支付阿式清真寺风貌改造项目支出54,000.00元;

7.办公设备购置支出58,100.00 元为办事处办公桌、电脑等设备购置;

8.专用设备购置123,700.00元为林业站森林防火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49,35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538,360.67元,下降28.19%,主要原因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628.08元,增长0.58%;项目支出减少8,640,988.75元,下降68.7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02,628.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45,034.5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调整基础绩效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03,008.35元,主要为办公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社区党建经费等增加使得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249,814.80元,主要原因为抚恤金减少36,710.8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党支部的考核奖金1,213,104.00元未支付;资本性支出增加4,400.00,主要原因为购置办公设备。2.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8,640,988.75,主要为:下村小学拆迁项目减少6,270,000.00元;税收超收收入创卫复审经费减少2,000,000.00;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资金减少800,000.00元;市级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增加24,080.00元,阿式清真寺建筑风格风貌改造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减少26,514.00,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700,000.00,遗嘱补助资金减少8,676.00元;超收分成收入经费临聘人员补助资金增加303,925.00元;创文经费减少563,803.7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0,59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7%。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69,711.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51,265.00元;用于工会经费、办公费、其它交通费用18,446.00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345,841.73元,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3,306,372.50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923,793.23;生活补助15,676.00;房屋建筑物构建100,000.00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90,725.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2,108,925.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181,800.00元。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4,000.00元,主要用于阿式清真寺风貌改造项目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10,31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94,754.00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159.00;办公设备购置4,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000.00元,用于学府社区平安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8,30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16,1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补贴。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392,155.45,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378,180.45元、办公费112,00.00元、工会经费2,77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19,89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3%。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1,100,061.68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016,160.68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支出83,901.00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6,190,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17个社区2022年社区党建经费170,00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6,020,64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024,072.4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街道相关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纪实支出44,772.52元。

死亡抚恤178,050.40元用于街道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发放。

殡葬48,200.00元用于一次性火化补助及惠民安葬补助街道承担专项资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4,101.77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3,05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8,636.98元,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8,243.26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1,345.9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26.51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干部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5,37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965,374.47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859,908.47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支出105,46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82,12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支出72,689.9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绩效工资72,689.90元。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1,240,2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168,158.00,用于工会经费、创文支出72,082.00元。

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0,4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48,8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3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加强公车规范管理使用,本单位属于城区单位,征地拆迁工作减少使得公车使用区域变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且2022年已划拨到隆阳区机关事务局两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966.00元,增长25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66.00元,增长25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车规范使用,本单位属于城区单位,公车使用区域较小,财政安排支付资金量小,部分运行维护费无法报销,2022年财政加大支付力度,支付金额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3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3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创文创卫、征地拆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9,503.23元,比上年增加1,107,408.35元,增长151.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35,064.63元,水费减少6,418.70元,邮电费增加62,000.00元,差旅费增加133,256.00元,劳务费增加434,754.00,工会经费增加88,511.4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96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2,1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4,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1,064.63元,水费9,037.60元,邮电费80,000.00元,差旅费142,952.00元,劳务费629,754.00,工会经费114,33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36.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6,92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00.00,资本性支出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6,911,632.48元,其中,流动资产6,656,394.22元,固定资产10,185,23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955.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7,72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33,921.00 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