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汇总)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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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18-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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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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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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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汇总)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3),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措施,并按照省市区的统筹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运价政策。配合并协调做好交通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工作。组织拟订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建公路、桥涵、航道、渡口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市、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

4.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 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上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5.承担权限范围公路、水路建设监管责任。组织落实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办法并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6.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行业监管。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码头)、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辖区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7.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权限内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 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协调配合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 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9.协调配合做好铁路、民航、邮政、城市轨道等行业涉及的地方有关工作。

10.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1)与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2)与保山市隆阳区水务局、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规划建设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路政管理股(路政大队)、海事航务股,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事业编制)。下设1个事业单位,即: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2022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3893亿元,完成年内下达任务目标的113.56%

2.重大项目建设方面

一是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施工队伍已进场,驻地建设已完成,进场道路及临建设施正在建设,控制性工程苏家庄特长隧道进出口端已动工。完成了正线和进场道1850亩的永久用地的测绘和2个拌合站55亩和1个钢筋加工厂11亩的临时用地测绘,完成了58户房屋(含地上附属物40户)的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兑付征迁资金2000万元。

二是大瑞铁路大理至保山段建成投入使用。保山火车站已于今年722日开通运营,结束了保山不通火车的历史,一步跨入了动车时代。截至1231日,保山站累计运送旅客已突破101.31万人次、保山北站运输货物145.74万吨,大幅度加快了铁路沿线旅游及物流经济发展。

三是腾泸二级公路项目控制性工程高黎贡山腾越隧道已开工建设,隆阳段平行导洞掘进550米,主洞掘进522米。目前隆阳区已提供土地120.676亩(尚未兑付征迁费用)。完成弃土场、进场道、搅拌站、工棚驻地等临时性用地选址428.4亩。

四是蒲缥站衔接道路建设项目(G320国道至专用线装卸场大门),一期项目目前路基土石方工程剩余10000m³;路面工程尚未实施,1座小桥梁板吊装完成;蒲缥中河桥T梁预制完成,下部结构稳步推进。二期项目路基土石方工程全部完成;1座小桥梁板吊装完成;目前正在施工安防工程,路面工程尚未实施。

五是水运项目。阿列母祖码头建设项目已获得工可、初设批复,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环评、水保、洪水影响评价等支撑性报件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可研已批复,初设编制已完成正组织开展报批工作,同步项目初设、环评、水保等也在进一步编制中。

六是农村公路项目。完成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166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74公里建设任务。

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方面

一是着力促进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养护,加强水毁保通修复,做到路容路貌、路面整洁,加大对路肩水沟的养护,路肩路基排水良好,及时处治路基缺口,水沟排水畅通。截至目前,共清除边坡塌方4.5万余立方米,清理边沟、涵洞堵塞1.2余万立方米,清除路肩杂草2100余公里,修复路面破损2000余平方米,水毁损失2343万元,已投入水毁修复资金500万元。

二是强化预防性养护,争取养护效益最大化。截至目前,组织专业的养护队伍对易罗池-梨花坞、杨柳-岩头等8条农村公路开展养护性修复,进行裂缝灌缝治理,累计治理里程约16公里,共投入人工180人次,资金30万元。

三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工作;巩固美丽公路建设成果,积极推进绿美公路建设,全区共创建绿美农村公路7条,196公里。

四是加强路政管理。严格落实路政巡查制度。1-11月上路巡查24次,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单35000余份。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平交道口3处,对占用公路乱堆、乱放、乱停行为现场整治50余起,整治不遮盖篷布运输砂石料泼洒污染公路3起,开展公路脏乱差行动,清除建筑、生活等垃圾40吨;完成老保腾线枯死行道树的更新补种,共采伐枯死的行道树140棵,更新种植清香木200棵;制定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交警、路政、运政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主要对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进行巡查,督促高速公路收费站做好超限超载车辆禁止上路等工作,共劝返超载车辆12起。

五是严格质量监督工作。对涉及在建项目实施的丙麻、汉庄、芒宽等17个乡镇(街道)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公路建设质量安全问题40余条,并督促现场进行整改。根据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认真组织开展转序交工验收检测和项目巡查。共对7个在建项目开展8次转序交工验收,及时进行项目巡查,共下发10份抽查意见通知书,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4.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成立了物流保通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了任务,制定了政策措施及任务清单;摸清了底数,做好农村公路摸底排查整治;

二是通行证网上办理,保障货运车辆通行。组织涉及的单位都已注册账号处理货运车辆通行证申请;

三是持续做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政策执行,及时解决辖区投诉和问题处理。做好大货车入隆返隆的保通保畅,及时处理12328热线投诉,处理投诉9起。

5.水上运输周转量:全年目标增长15%1-12月累计完成水上运输总周转量13.04万吨公里,同比增长15.01%

6.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全年目标增长20%1-12月累计完成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2555.46万件,累计增幅21%

7.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全年目标增长1.5%1-12月航空运输总周转量为2594.16万吨公里,同比减少%

 8.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营业收入(瑞和锦程):全年目标增长20%,按营业总收入:1-12月份完成95466.19万元,同比减少2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综合规划建设股、政策法规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路政管理股(路政大队)、海事航务股、邮政安全发展中心所属单位1个,即: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合计59人。2022年相比去年无变化,原因是:区交通运输局部门调入2人,同时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总体人员减少1人(其中:退休2人,调出1人,新招录1人,退伍安置1)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32,720,12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719,455.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6.66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7,978,881.61元,增长1,495.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7,978,214.95元,增长1,495.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66.66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7,978,214.95元,其中:(1)人员经费增加1,462,361.57元,2022年人员新增1人及保险基数变动、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和晋级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公用经费增加130,101.38元,由于人员增加和应急抢险工作较多、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经费增加;(3)项目支出增加966,221,415.64元(农村公路养护增加6,000,000.00元,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专项债券增加954,000,000.00元,项目前期经费增加500,000元,行业燃油补贴增加5,189,000.00元等);2.其他收入增加666.66元(共青团西部志愿者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2,728,788.82元。其中:基本支出8,537,586.68元,占总支出的0.83%;项目支出1,024,191,202.14元,占总支出的99.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67,813,878.59元,增长1,490.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2,462.95元,增长22.93%;项目支出增加966,221,415.64元,增长1,666.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7,978,214.95元,其中:(1)人员经费增加1,462,361.57元,2022年人员新增1人及保险基数变动、人员工资正常调整和晋级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公用经费增加130,101.38元,由于人员增加和应急抢险工作较多、物价指数上升等因素导致经费增加;(3)项目支出增加966,221,415.64元(农村公路养护增加6,000,000.00元,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专项债券增加954,000,000.00元,项目前期经费增加500,000元,行业燃油补贴增加5,189,000.00元等);2.其他收入增加666.66元(共青团西部志愿者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7,586.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44,843.10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2,743.58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4,191,202.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元。开展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工可、测量、初勘、社稳、用地预审、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23,661,240.11,主要用于:1.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支出10,600,000.00元;2.拨付隆阳区蒲缥镇金家门前组桑树地至侯家湾组小团山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赶工期进度款2,000,000.00元;3.拨付保山市城市公交公司城市公交运营补贴2,500,000.00元;4.拨付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13,101,000.00元;5.支付隆阳区水泥厂至瓦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794,244.00元;6.拨付保山兴民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贷款本息资金12,750,000.00元;7.拨付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还本付息资金18,086,000.00元;8.开展路政及海事管理工作支出80,000.00元;9.拨付丙麻乡、板桥镇农村公路灾损抢通资金100,000.00元;10.拨付保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工程专项债券954,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0,211.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4%。与上年相比减少30,744,698.65元,下降47.92%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462,361.57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739.98元;2.项目支出:(1)行政运行科目公用经费项目增加149,996.11元;(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保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减少933,240.00元;(3)农田建设、水土保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财政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减少12,199,100.00元;(4)公路建设科目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增加500,000.00元;(5)公路养护科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增加6,029,962.03元;(6)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保山火车站点建设、农村公路贷款本息、东南绕城高速配套项目、交通运输企业贷款贴息等项目减少34,858,996.00元;(7)车辆购置税支出科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6,957,000.00元;(8)其他交通运输支出科目行业燃油补贴项目增加5,189,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0,21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079.52元;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做实部分)95,837.08元;3.发放1人死亡抚恤212,810.80元;4.行政工勤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28,488.0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26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7,330.42元(区交通运输局143,224.66元,地方公路管理段294,105.76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9,061.36元(区交通运输局100,924.04元,地方公路管理段188137.32元);3、大病医疗保险缴费等2,525.66元。(区交通运输局2,525.66元,地方公路管理段2347.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1,558,73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3%。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8,044,843.10元(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2.公用经费492,743.58元(含发放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41,900.00元);3.2022年第三批省预算内安排怒江中下游航道建设工程(保山段)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6,729,962.03元;5.海事管理291,420.40元(人员经费248,811.00元,公用经费42,609.40元(含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2,869.40元);6.开展路政及海事管理工作经费80,000.00元;7.农村公路灾损抢通补助100,000.00元;8.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7,832,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64.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6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及相关规定,使“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892.02元,增长1,00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892.02元,增长1,00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31,892.02元,主要为区交通运输局公务用车保险费增加146.62元,燃油费增加9,550.4元;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公务用车增加22,195.00元,车辆维修费和部分过路过桥费由个人垫付。(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公务用车2021年燃油费尚未纳入预算,仅支付了保险费,由于无燃油费,基本上无法使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巡察、检查,农村公路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562.84元,比上年减少5,593.25元,下降1.9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标准,切实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水电费5,937.44元;2.邮电费35,000.00元;3.差旅费26,473.00元;4.劳务费9,333.24元;5.工会经费36,383.00元;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69.40元;7.其他交通费用(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59,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资产总额13,877,660,792.32元,其中,流动资产491,087,910.88元,固定资产4,869,312.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17,673.30元,其他资产13,380,385,895.38元其他资产是公共基础设施-公路基础设施、代职工管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改基金(账户冻结无法缴财政资金)等(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7,049,02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00.00元(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本年度核减报废载货汽车一辆价值85,600.00元,区机关事务局无偿划拨公车一辆至我单位价值147,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报废车辆),账面原值85,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资产减少原因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由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记账核算,故区交通运输局核销原记账价值及退回施工企业保证金、支付工程款所致;无形资产原值较上年减少22214.98元,土地使用权13280.02平方米。原因为: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国有资产划拨至区属国有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发[2022]18号文件,将保和道班、党西道班等10个道班划拨至隆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