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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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18-000031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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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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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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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2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局机关: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4)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等工作,并做好文化品牌和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负责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

7)组织实施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图书馆:

14)为全区人民提供图书资料的查询、借阅、流通服务。

文化馆:

15)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文管所:

1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工程建设,对建设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方案,核定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登记并公布。负责管理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等工作;全面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科学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以大滇西旅游环线构建为契机,聘请国内旅游设计力量较强的浙江远见旅游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隆阳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潞江坝文旅一体化发展规划》,已完成初稿并征求意见,规划编制方正按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规划编制完成后将为今后五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指明方向。

2.抓传承保护,增强文化自信。一是实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零突破,524日永子被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二是成功申报26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三是成功申报87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市级20人,区级67人。截至目前,隆阳区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13项,其中国家级1项(围棋永子制作技艺)、省级7项(乌铜走银绝技、香童戏、下村麸醋、九隆神话、甲马画、彝族舞蹈擦大钹、保山洞经音乐),市级65项、区级40;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8人,其中:省级20人、市级42人,区级76人。

3.抓管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一是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民宗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制定联合检查方案,成立联合督查专项小组,对全区四名一古一传和革命文物先后开展了4次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文物保护单位处于良好状态。二是开工建设总投资223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45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南、中、北三院修缮项目。三是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区保单位羊邑花桥的修缮方案,并指导汉庄镇彭海村委会、河图街道华美社区、永昌街道易畴社区对市级文保单位宝山寺、区级文保单位小官庙西耳房和西厢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荣华寺进行修缮。四是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汉庄城址综合保护开发工程项目申报。五是根据《保山市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整理并上报隆阳区第一批4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领养清单。六是整理并申报3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4.抓文化惠民,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是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推出了《相约青华海》、《百年辉煌》、《十唱共产党》、《三声鼓响》和《文明在哪里》五期线上广场舞蹈视频教学,让广大群众在享受舞蹈乐趣的同时也达到强身健体的需求。二是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25日联合市、区书法家协会举办了送春联活动,邀请6位本地书法家现场书写春联,共送出春联600余幅。此次活动增进了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距离,把平安、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传达到各个角落,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三是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2-12月期间举办辉煌百年路奋进新征程美影书作品线上展览,共5期,每期20幅作品,共100幅,同时于622-28日在保岫广场长廊推出线下现场展览,共展出作品60幅(美术、摄影、书法各20幅),展览期间参观人数达数千人次,群众反响热烈,好评不断。四是集中力量创作文艺精品,原创集朗诵、戏剧、舞蹈为一体的情景剧《不曾见过你》荣获党的理论宣讲大赛区级二等奖,并在多个活动中演出,取得热烈反响;水彩作品《古道谱新篇沧江飞巨龙》被选为2021年省级美术展览预备作品;摄影作品《热谷四月》及油画作品《最后一公里》入选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保山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五是精心举办岁月如歌新时代 新知识中国红精读一本好书 点亮一盏心灯遇见悦读 遇见美”“月是故乡明致青春系列读书活动,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和好评。

5.抓项目建设,打牢发展基础。一是升AA工作和品牌创建工作。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完善景区内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光丽研学旅游景区按照4A级标准,正完善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标识标牌建设;7月完成板桥镇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潞江镇创建为省级旅游名镇,新寨村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9月板桥青龙街创建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已通过市级3A级景区评定委员会初评,正在申报全国特色小镇。二是旅游重大项目建设。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建设项目、芒宽木棉景观大道建设项目、比顿咖啡文化园4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隆阳区永昌民俗博物馆建设项目、新寨三号咖啡庄园、保山客至顺意大酒店客房建设改造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完成投资入库13.12亿元,完成全年旅游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0亿)的65.6%。三是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投资200余万元新建旅游厕所9座,同时按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求,强化旅游厕所管理,完成厕所管理达标制度上墙公示,配备卫生纸、香薰和洗手液,切实提高旅游厕所管理水平,确保A级景区内旅游厕所管理全达标;完成全域旅游导览图制作安装。

6.抓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结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整治、未成年人保护、平安建设、建党百年安保维稳国家安全、反恐除暴、防汛减灾、消防、食品卫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组织文旅行业单位培训20余场次,发放相关资料3000余份,在行业市场的规范管理上达成了共识;二是借助第三方力量已完成省市下达隆阳区涉旅企业经营户诚信评价任务2103户(其中:品质指数复核1997户、新增初评106户);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管理网上审批系统,向社会广而告知,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一窗通办。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17件(其中娱乐场所14家,互联网2家,文艺表演团体1家),延续换证26件,因疫情原因对10家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培训,全面摸排了行业单位的经营状况,上报整治旅行总社7家、注销文化娱乐场所和网吧行政许可105家。四是组织联合执法23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对象覆盖全区所有的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培训机构、旅交公司、娱乐场所(KTV、网吧、游戏厅)和文物保护单位;受理旅游退换货3起,涉及金额13200;有效处理游客投诉40件,受理涉旅信访转办件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纳入旅游红黑版黑名单8;立案查处酒吧、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案件10件,没收违法所得4476.00元,罚款10.7万元,停业整顿2家。

7.抓宣传推广,提升文旅形象。一是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隆阳版块各项工作,6月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腾云公司完成全区4A级景区(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潞江坝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永子文化园、太保山森林公园)预约管理功能。二是加强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宣传推广,结合隆阳文化旅游资源,制定8条精品旅游线路,制作宣传展架60余份投放到6个星级酒店、11A级景区、区文化馆、区图书馆、保山机场、旅游客运车站等游客量大的公共场所。三是持续做好文旅隆阳新媒体日常宣传推广工作,截至目前(1220日)微信公众号推文共发布927期、2175条、粉丝总量13328人、点击量974936次,文旅隆阳云平台粉丝量10116人、发布信息2354条、点击量494286次,文旅隆阳抖音短视频总粉丝量8267人、发布视频75条、点赞量5.2万次。四是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谋划对外宣传推广,结合隆阳文化旅游实际,组织设计隆阳文化旅游形象标识,制作2021年文化旅游宣传资料《旅游指南》、《旅游手绘地图》、《美食明信片》、《旅游折页》,拍摄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片;加强文化创意旅游商品开发,完成10款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设计策划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文化事业股、旅游事业股、文物和博物股、行业管理和政策法规股、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智慧文旅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4.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

3.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

4.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离休0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540,08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8,922.01元,占总收入的98.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1,160.00元,占总收入的1.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53,768.48元,增长26.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2,608.48元,增长25.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171,160.00元。主要原因是: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收入增加2,395,361.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4,201.19元。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86,288.66元,主要为:2022年晋级晋档以及职务晋升,政策性增资、补发基础性绩效且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遗属补助提标等,导致各种保险缴费收入、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05,629.7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493.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59,165.4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368,126.20元,主要为: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1,354,341.55;其他收入增加81,160.00元。主要为:代管户单位资金公益性岗位工资81,000.00元,代收伙食费160.00元。

2.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财政收入合计增加352,725.56元,其中,拨款收入增加352,725.56元,主要为:一是基本支出增加332,777.96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310,753.02元,主要为:2022年晋级晋档、政策性增资、补发基础性绩效且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导致各种保险缴费收入增加;公用经费增加22,024.94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024.94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9,947.60元,主要为: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增加19,947.60元。

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收入合计增加389,555.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9,555.24元,主要为: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96,408.96,主要为:2022年晋级晋档,政策性增资、补发基础性绩效并纳入工资,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66,761.2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9,647.73;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93,146.28元,主要为: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减少260,000.00;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增加458,000.00;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减少4,853.72元。

4.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收入合计增加316,126.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126.49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126.49元。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15,647.54元,人员经费增加189,649.46元,主要为:2022年晋级晋档、政策性增资、补发基础性绩效且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导致各种保险缴费收入增加;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5,998.08;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0,478.95元: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92,642.00;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经费项目减少82,163.05;其他收入增加90,000.00元。主要为:收到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保障局拨入的20207月至202112月公益性岗位经费9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51,121.9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6,271.00元,占总支出的66.17%;项目支出5,564,850.97元,占总支出的33.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08,374.11元,增长23.3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4,675.08元,增长16.29%;项目支出增加1,583,699.03元,增长39.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支出增加3,108,374.11元。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524,675.08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45,045.44;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6,564.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56,665.4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583,699.03元,主要为: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1,354,341.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86,271.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06,261.41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0,009.59元,占基本支出的7.17%。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45,045.44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286,593.00元,津贴补贴减少294,748.00元,奖金增加205,649.08元,绩效工资增加1,188,06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7,014.7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23,659.1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2,062.9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30,913.8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65,130.42 元,医疗费减少15,761.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136,564.24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95.48元,手续减少50.00元,水费减少2,230.15元,电费减少6,474.51元,邮电费增加51,568.54元,差旅费增加37,956.01元,维修费增加25,299.96元,租赁费减少1,600.00元,培训费减少5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539.00元,劳务费减少27,678.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4,798.00元,工会经费增加94,177.8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0.00;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56,665.40元,主要为:抚恤金增加161,140.40元,生活补助减少1,975.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64,850.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经费179,623.00元,用于日常工作开展运转经费,分别为办公费64,238.56,水费522.90,电费:942.81,邮电费:23,519.46,差旅费:68,013.00,劳务费:16,6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86.27;2019年度旅游革命评价奖励经费591,600.00元,用于开发打造隆阳区旅游业项目,分别为:委托业务费:291,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0;2022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250.00元,用于隆阳区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费,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第一批(旅行社、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资金100,000.00元,补助保山腾途旅游有限公司,为对企业的补助;2018年-2019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279,573.07元,用于玉皇阁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期工程款,为委托业务费;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907,211.13元,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设备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款及监理服务费,为委托业务费;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93,000.00元,用于综合文化活动场所修缮改建资金补助和公共文化宣传经费,分别为委托业务费193,000.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000.00;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50,000.00元,用于综合文化活动场所修缮改建资金补助和公共文化宣传经费,分别为: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

2.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2022年度支出的35,947.60元为2021年免费开放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47.60元,劳务费33,400.00元。劳务费用于支付文化志愿者补助。

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资金46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省、市、区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241,000.002021年省、市、区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225,000.00元。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6,942.29元,主要用于差旅费7,442.29元,劳务费19,500.00元。劳务费用于支付文化志愿者补助。

4.保山隆阳区文物管理所:2021年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支出96,321.00元,分别是办公费14,321.00元,劳务费3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拨梁金山纪念馆免费开放奖金);保山历史名人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支出134,382.88元,分别是办公费23,382.88元、劳务费11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8,92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0%。与上年相比增加3,026,174.15元,增长22.68%,主要原因分析:

1.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与上年相比增加2,196,014.8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4,201.19元。其中: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86,288.66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05,629.7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1,493.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59,165.4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368,126.20元,主要为:2018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增加1,354,341.55元。

2.保山市隆阳区图书馆:与上年相比增加302,721.56元,其中:图书馆增加260,226.94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增加19,947.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6,024.1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50.38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8,755.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5,850.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766.82元。

3.保山市隆阳区文化馆:与上年相比增加328,853.24元,其中,群众文化增加201,572.73元,文化创作与保护增加450,0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减少4,853.72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6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4,057.4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657.13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9,655.8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22,762.4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67.06元。

4.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与上年相比增加198,584.4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905.50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2,107.46;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9,798.04元。 项目支出增加10,478.95元,主要为:保山历史名人博物馆免费开放正常运行经费增加92,642.00;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经费项目减少82,163.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302,15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励金、遗属补助、公务交通费,缴纳工会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89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8,87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7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77.6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9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7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877.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97.08元,增长4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58.08元,增长9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39.00元,增长20.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文旅融合产业的发展,招商引资任务加重,外来企业考察次数增加,接待次数也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区图书馆送书下乡和区文化馆的送戏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文化和旅游厅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实地调研及招商引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9,453.00元,比上年减少36,906.47元,下降6.40%,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减少36,906.47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4,734.46元,手续减少50.00元,水费减少229.00元,电费减少685.71元,邮电费增加51,568.54元,差旅费增加20,431.00元,维修费减少80.00元,租赁费减少1,600.00元,培训费减少5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539.00元,劳务费减少27,678.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54,798.00元,工会经费增加52,810.1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0,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000.00元,单位资金减少58,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具体开支如下:办公费55,369.00元、水费60.00元、电费6,102.46元、邮电费51,568.54元、差旅费45,240.00元、委托业务费9,800.00元、租赁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9,098.00元、工会经费66,615.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0,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8,071,916.73元,其中,流动资产6,328,620.15元,固定资产10,293,296.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84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85,053.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1,8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50,456.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50.00;出租房屋436平方米,账面原值336,7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5,398.99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9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1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2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