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916-0000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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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联是区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区工商联机关是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和隆阳区商会的工作机构,是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建会,以政治引领凝聚发展共识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论述。把工商联的一切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八届一次常委会、八届二次执委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各类宣讲活动32次,150余人,教育引导区工商联领导干部、全区广大民营企业家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及时响应党的号召,传递党的声音、落实党的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2)深化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大调研大走访”活动,进企业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非公经济人士真正成为与党同心同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一年来,共组织开展走访、巡讲86次,涉及企业71家,商会6家。
2.坚持团结立会,以团结奉献担当社会责任
(1)积极参政议政,当好政策参谋者。结合“工商联专职领导走访商会企业”活动,围绕民营经济领域重点问题进企业、进基地座谈交流,一方面把党和政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带下去,另一方面把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收集上来,将一些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部分民营企业的现实困难和企业家合理诉求进行归纳汇总,深入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一来,共走访企业61家,商会6家,并为企业解决了3件困难。
(2)发扬光彩精神,传导社会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致力扶贫帮困、助学助残。引导组织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公益活动,开展敬老、爱幼、帮困、助学、环保等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一年来,组织协调开展各类光彩活动28次,资金40余万元,其中爱心助学活动12次,资金8万余元,涉及隆阳区多个乡镇(街道)的学校。
(3)倡导村企共建,推进乡村同富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万企兴万村”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万企兴万村”行动要求,与110家企业达成意向,通过投资产业、村企合作等形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村民参与的建设模式,让政府、企业、村民在乡村振兴建设中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实现多赢,提高联点村(社区)帮扶效果。今年以来,广泛组织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招商引资、创文创卫、东河治理一线等重点工作,全联领导干部定期不定期轮流到所挂青华街道打渔社区开展创文创卫活动和疫情防控值守等工作,积极开展共治共建行动,做好入户排查宣传、十户联防工作落实,共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整治工作40余次,开展社区环境清理行动、履行网格区值守责任等20余次;积极到所挂河图街道尹家坝社区协作开展“四水”同收工作,累计参与动员136户,完成户内改造121户,旱厕改造完成142户。
3、坚持服务兴会,以服务精准促进民企发展
(1)做优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绿色产业发展,实现由产业链低端向中高端攀升、由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转变、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由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提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实体经济,聚力“三张牌”打造,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和集群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抓住“互联网+”和数字化发展的机遇,用互联网思维谋划企业发展,降低成本,整合资源,提高竞争力。深入开展领导挂钩帮扶企业,做到“一企一策”,个案服务,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2)着力服务稳就业。着力服务稳就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用好用活“贷免扶补”等各类扶持政策,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围绕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区工商联2022年“贷免扶补”任务数170户,目前已完成受理200户,发放贷款3652万元,带动就业881人,小额担保贷款任务数10户,完成14户,发放贷款190万,扶持带动就业170人;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等7个成员单位对182家会员企业开展了“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活动,共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45个,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共同研究分析反馈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了政企沟通平台的积极发挥;按照市区关于“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目标要求,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成员单位分片区开展走访动员会员企业完成了村企结对共建行动。截至目前,完成走访动员130家民营企业参与结对共建186个村(社区)的协议签订和系统录入。
(3)做好商事调解。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委员会职能,发挥总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企业的各类矛盾纠纷,上半年接待来电来访37次,解决诉求1件。
(4)加强经贸交流。加强同异地工商联、异地商会、异地商会党组织、异地民营企业的互访交流,学习借鉴经验,促进两地政商企合作交流,开展商会交流合作,以商招商。组织部分非公经济人士10余人次到楚雄州调研学习商会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4、坚持改革强会,以改革创新扩大商会影响
(1)加强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所属商(协)会党建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商(协)会组建党支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支持党建工作,以党建促会建,推动基层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建好支部阵地,切实发挥商(协)会在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基层商协会、民营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推动结对共建,共谋商会发展。
(2)推进“四好”商会建设。以“四好”商会建设为抓手,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提升商会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完善基层商协会活动服务场所,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会员管理、会费收缴及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商协会运行发展。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逐步在我区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组建行业协会,目前蒲缥、辛街、板桥等3个乡镇地方商会已在筹建过程当中。
(3)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机关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工商联会员股、会员服务中心促进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抓好“作风问题大整治”的后续整改,坚持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2022年以来,区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落实周例会学习30次、“第一议题制度”3次。
(4)强化亲清政商关系建设。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规范企业发展和企业家行为,防范民营经济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通过学习培训、走访调研、会议交流等多种方式,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争当爱国敬业、守法诚信、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经济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2,394.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2,394.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5,668.82元,增长96.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5,668.82元,增长96.6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2月份人员调动(调出2人调入3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413,828.05元;公用经费增加34,371.3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74.70元,工会经费增加5,696.6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5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51,854.39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增加73,313.62元,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增加67,71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增加10,760.77元;2021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金额导致增加15,61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2,394.22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573.45元,占总支出的85.48%;项目支出181,820.77元,占总支出的14.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0,053.82元,增长91.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8,199.43元,增长72.01%;项目支出增加151,854.39元,增长506.7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2月份人员调动(调出2人调入3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413,828.05元;公用经费增加34,371.3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74.70元,工会经费增加5,696.6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5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51,854.39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增加73,313.62元,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增加67,71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增加10,760.7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0,573.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2,339.55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人均141,762.7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233.90元,占基本支出的7.31%。人均11,176.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820.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8,687.00元,用于开展创业就业工作。创业担保贷款人数50人次,实际创业担保贷款完成率达100%,带动就业人数778人次,获得贷款人员对贷款的满意度达80%。
2.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项目2,073.77元,用于“贷免扶补”吸纳就业,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人数170人,实际创业担保贷款完成率达100%,获得贷款人员对贷款的满意度达80%。
3.2022年度创业担保奖补专项资金82,300.00元,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扶持创业人数7000人次,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达90%,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超过2倍,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1亿元,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小微企业的满意度达80%,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达80%。
4.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40,000.00元,用于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劳动者自助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额增长率超过10%,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大于2倍,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达60%,申报定向费用补贴的金融机构满意度达80%。
5.中央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48,760.00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满意度达80%,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额增长率超过10%,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大于2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394.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00,053.82元,增长91.98%,主要原因为:2022年2月份人员调动(调出2人调入3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413,828.05元;公用经费增加34,371.38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174.70元,工会经费增加5,696.6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5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151,854.39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增加73,313.62元,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增加67,71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增加10,760.7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2,37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基本工资281,372.00元、津贴补贴396,051.00元、奖金120,680.92元,办公费11,907.90元、工会经费7,976.00元,其他交通费58,3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3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0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317.92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760.77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6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55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5,929.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723.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3.9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1,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6%。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82,300.00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88,7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我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情况。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情况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我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33.90元,比上年增加34,371.38元,增长78.36%,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7,174.70元,工会经费增加5,696.6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1,5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1,907.90元,工会经费7,976.00元,其他交通费用58,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478,466.92元,其中,流动资产258,198.92元,固定资产220,2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46.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46.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