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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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15-00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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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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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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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规范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202238号),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研究制定全区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

2.负责隆阳区党史资料文献的征集、研究工作,编纂、出版党史书刊。编辑、出版《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或《隆阳区党史大事记》)。

3.负责全区党史、地方史作品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全区涉及地方党史工作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和管理;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史资料征集和研究。

5.深入开展地方党史、地方历史研究,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的资政和宣传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历史借鉴。

6.负责隆阳区地方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承担隆阳区地情资料的征集、整理、出版工作。

7.指导乡镇(街道)、村志等地方志书编修业务,对乡镇(街道)、村志志书进行初审;指导、审查相关部门编纂的特色志、行业志、部门志、专题志。编辑、出版《隆阳年鉴》。

8.负责区革命遗址(含抗战遗址)的研究、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史志文化七进活动。

9.负责全区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的业务培训。

10.承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中共隆阳区委党史研究室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隆阳实际拟定地方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撰方案;负责组织编撰、出版、发行地方党史、地方志和《隆阳年鉴》《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负责编撰《板桥村志》和《塘子沟村志》两本传统村落志;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出版、发行旧志和古籍,推动隆阳历史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完成市委史志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党史股、方志股、宣教股,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  2022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429,864.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9,256.79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7.57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7,815.30元,增长3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7,207.73元,增长31.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逐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439,580.3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82,043.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660.6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876.34;二是减少编纂《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项目,增加史志编纂工作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48,235.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429,256.79元。其中:基本支出2,279,256.79元,占总支出的93.83%;项目支出1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5,120.73元,增长28.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6,885.73元,增长20.44%;项目支出增加148,235.00元,增长8,398.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逐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86,885.7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29,348.7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660.6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876.34;二是减少编纂《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项目,增加史志编纂工作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48,23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9,256.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4,828.79元,占基本支出的90.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428.00元,占基本支出的9.41%,人均16,494.4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127,760.00元,邮电费15.00元,劳务费22,225.00元。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完成编撰并印刷出版400册《隆阳年鉴(2022)》和50册《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2021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9,25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35,120.73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逐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86,885.7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29,348.7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660.6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876.34;二是减少编纂《中共隆阳区委执政纪要》项目,增加史志编纂工作项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148,23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68,072.00元,主要包含基本工资630,560.00元,津贴补贴803,479.00元,奖金234,03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428.00元,主要包含办公费142,848.00元,水费1,115.00元,电费2,898.00元,邮电费15.00元,差旅费19,778.00,公务接待费1,468.00元,劳务费42,928.00元,工会经费28,278.00元,其他交通费125,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00元,主要是生活补助1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24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370.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51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028.5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625.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7.7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2.00元,增长51.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2.00元,增长51.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和史志编修业务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和史志编修业务2批次、1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428.00元,比上年增加50,779.75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为:办公费增加2,247.20元,水费增加1,014.00元,电费增加767.00元,邮电费减少387.20元,差旅费增加19,778.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468.00元,劳务费增加5,163.00元,工会经费增加22,229.75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5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088.00元,水费1,115.00元,电费2,898.00元,邮电费15.00元,差旅费19,778.00,公务接待费1,468.00元,劳务费20,703.00元,工会经费28,278.00元,其他交通费125,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1,843,367.63元,其中,流动资产4,109.37元,固定资产180,48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00.00元,其他资产1,655,273.2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337.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