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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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14-00005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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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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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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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2.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

6.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隆阳区推进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

7.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10.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11.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石油储备规划并实施管理。

1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14.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15.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

16.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17.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

18.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

19.负责军队粮油供应管理。

20.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2022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457,000,000,000.00元、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8%,第二产业增长8.6%,第三产业增长2.7%。农业产值增长6.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5%;建筑业增长18.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0%;进出口总额增长89%;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0%9.0%;引进区外到位资金增长8.9%;开发就业岗位1.52万个,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15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控制在3%以内。

2.完成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354,400,000,000.00元,增速13.4%。一是抓责任落实,强化高位推动。印发《隆阳区20227项重点工作计划目标》,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作为全区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按月将目标分解至27位区级领导、19个区直部门、21个乡镇(街道),压实各年度投资工作责任;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以项目为基础,把高质量发展的大主题转化为具体的项目,印发《隆阳区大抓项目年实施意见》,实行重点项目区级领导挂钩,将重点项目分别挂钩到区委、人大、政协、政府28位区级分管领导和16个区直部门。二是抓精细管理,强化投资预测分析。2022年,结合上级政策、资金投向、隆阳资源优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抓,强化项目的科学谋划,持续加大项目的谋划储备。

3.完成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根据2021年市级考核隆阳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及《隆阳区20227项重点工作》明确目标,按季度对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全年预计完成通报4次。全区共涉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23项,区级可实时掌握具体情况的11项,其他12项指标情况或需上级反馈或无法月度统计。二是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营商环境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研究梳理出今年评价指标变化情况,并将文件和指标对比情况转发给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指标牵头单位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尽快明确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印发实施《隆阳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明确了2022—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

4.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注重统筹协调。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40项任务要求,统筹乡镇(街道)、区直行业部门落实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等后续扶持工作。全区所有搬迁户均不同形式加入合作社或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了户户有主导产业。精心组织就业帮扶,打通用工企业和搬迁劳动力就业渠道,全区搬迁人口实现就业9470人,户均就业达到2.38人,3972户实现稳定脱贫。二是注重项目支撑。指导乡镇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加大后续扶持项目包装谋划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各级预算内资金支持。三是注重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搬迁脱贫成果。

5.完成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再创佳绩,信用体系考核获评第一。2020年和2021年,隆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连续两年获评五县(市、区)第一。二是强化统筹,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截至1120日,全区共归集信用信息数据149.06万条、累计归集1291.48万条信用信息数据,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市区级双公示抽查和核查。五是大力推广,信易贷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6.完成价格管理和价格调控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价格认定工作法治意识,扎实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截至20221120日,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价格认定协助》共完成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429起,案件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1%,受理的刑事、行政等案件中,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无一例重新认定、补充认定或复核裁定的案件,结案率达100%。二是强化价格监测工作,完成云南省重要农产品价格、云南省菜篮子价格两大类46个品种的采价、汇总和上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疫情防控用品等40种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春耕期间化肥等17种农资产品价格监测,共上报89期,为上级部门作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严格落实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呈现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略有上升,教育收费大幅增长,资源类收费和涉企收费大幅下降的特点。四是统筹推进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区发改局及时协调对接住建、市监等部门对全区61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130个物业小区的水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五是做好资源性定价和成本调查测算工作。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程序,核定高黎贡国际精品文化园景区和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景区以及火车站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配合市级开展保山中心城市供排水价格的制定工作。完成《隆阳区城区2012年部分保障性住房定价成本调查》《隆阳区城区2013年部分保障性住房定价成本调查》《高黎贡国际精品文化园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景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等6个成本监审项目。六是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成省级安排的3个专项调查,5个种植品种以及2个养殖品种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并撰写分析材料15篇;七是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制定了隆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费标准和调整了我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存在的收费公示内容不全、服务性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提醒和告诫,并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

7.完成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抓实疫情期间粮油稳供及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统筹三家国有粮食企业建立联防联控措施,实行粮油市场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抓好粮源组织调度保障,掌握全区30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库存状况,随时保障可能出现的粮油市场紧急供应,及时回应疫情谣言影响市场供应的社会关切问题。接区应急管理局动用指令共发放救灾物资22批次,有效支持疫情防控和灾区人民的生活。二是抓实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做好储备质量管控,健全资金、粮油存储、出入库、监管协作等方面15项机制,配合区国资委完成3家粮食企业按政策性和经营性资产、业务分类改革重组工作,将清廉隆阳建设融入粮食购销全过程,持续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持续筑牢滇西粮仓根基。三是全面推进法治粮食建设,完成全国粮油库存专项检查,完成区级储备粮质量进行抽样送检,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完成成品粮大米550吨增储任务,完成区级储备粮粳稻1871吨,油菜籽161.3吨,菜籽油50吨轮换任务下达。确保粮油市场经营秩序良好、粮油品种丰富,价格稳定,质量较好,货源充足,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不达标的粮油流入市场。四是高效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完成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建设扫尾,组织区财政、保山城投集团,第三方造价、审计公司进行了项目终验。积极组织申报保山滇西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纳入2023年全省重点推进仓储设施项目。

8.完成能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隆阳区西邑东生态治理及修复光伏发电6.2万千瓦项目加快建设,蒲缥、横山、罗明、杨柳、联合总装机10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隆阳区2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屋面资源筛选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隆阳区明子山水库抽水蓄能电站、啊嘎寨河水库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专业规划及勘察等工作有序开展;500千伏兰城变三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和办理用地手续;保东变已取得省发改核准批复。二是推广天然气利用。2022年预计铺设城市天然气高中低压管道59.64公里,全区用气量1373.054万立方米。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督促业主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制定完善年度预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政策法规股、项目前期股、固定资产投资股、产业发展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价格调控监测股、物资储备管理股、物资储备建设股、物资储备安全股、物资储备监督检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3,887,669.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25,606.37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063.33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55,060.20元,下降19.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7,123.53元,下降20.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62,063.33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经费拨款收入增加841,832.96元,主要为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618,028.58公用经费拨款收入增加223,804.38元;

2.项目经费拨款收入减少4,358,956.49主要为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减少8,500,000.00元;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增加3,080,000.00元;隆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0元;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增加10,2077.00元;2021年烟草打假打私补助经费增加208,429.86元;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288,000.00元;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增加205,000.00元;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增加67,300.00元。

3.其他收入纯增62,063.33主要增加2020年至2021年的城镇公益岗位补贴收入增加市级粮油物资储备工作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878,377.48元。其中:基本支出7,149,755.74元,占总支出的51.52%;项目支出6,728,621.74元,占总支出的48.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99,128.42元,下降20.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4,604.07元,增长14.30%项目支出减少4,493,732.49元,下降40.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增加894,604.07元,主要为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调资等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70,799.69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3,804.38元;

2.项目支出减少4,493,732.49主要为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减少8,500,000.00元;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增加3,080,000.00元;隆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0元;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增加10,2077.00元;2021年烟草打假打私补助经费增加208,429.86元;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288,000.00元;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增加205,000.00元;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增加67,3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9,755.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00,560.25元,占基本支出的8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9,195.49元,占基本支出的10.48%。人均支出17,027.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28,621.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和中国好粮油项目资金5,180,000.00元,主要用于拨付项目实施企业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资金5,180,000.00元;粮油物资储备专项工作经费377,923.17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发改局政策性粮食亏损挂账贷款利息支出165,622.17元,拨军粮供应站补助资金205,000.00元,支付粮油质量监测费用7,301.00元,分别是:利息补贴165,622.17元,其他对企业补助205,000.00元,委托业务费7,301.00元;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经费815,398.57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抓项目稳投资专项工作各项办公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200,223.11元,差旅费173,371.75元,印刷费100,000.00元,产业融合项目咨询服务费50,000.00元,维修费9,891.71元,农产品成本调查误工补助资金154,677.00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27,235.00元;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67,3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费用;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88,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实施企业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25,60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减少3,651,899.53元,下降20.89%,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894,604.07元,主要政策性调资、晋级晋档等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18,028.58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76,575.49

2.项目支出减少4,493,732.49元,主要为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减少8,500,000.00元;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增加3,080,000.00元;隆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0元;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增加10,2077.00元;2021年烟草打假打私补助经费增加208,429.86元;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增加288,000.00元;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增加205,000.00元;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增加67,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08,82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493,425.35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200,000.00元,物价管理支出102,007.00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13,321.5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8,99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6,19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2,106.72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支出224,908.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5,787.3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12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9,645.28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366.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0,543.4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5,572.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主要用于拨付企业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88,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辛街集镇安置区建档立卡搬迁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补助资金67,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806,36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248,438.03元,粮油信息统计支出7,301.00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费支出205,000.00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165,622.17元,中国好粮油项目支出5,180,0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43.00元,下降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00元,下降4.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展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发改局到我局调研项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6,424.38元,比上年增加223,804.38元,增长47.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9,120.00元,印刷费增加29,974.00元,咨询费增加20,000.00元,电费增加16,036.03元,邮电费增加15,600.00元,差旅费增加102,720.00元,工会经费增加61,24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2,2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费和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9,532,347.11元,其中,流动资产67,554,060.10元,固定资产1,978,287.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255.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20.0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