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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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914-00002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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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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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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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6号),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委、区人民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莅隆的接待服务工作。

3)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4)落实省内外各州市和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莅隆的接待工作。

5)负责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率团赴外省、州市和县区考察的前站接洽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

6)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掌握接待信息。

7)联系协调上级接待部门,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全区接待系统网络建设,抓好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8)参与隆阳外宣,积极宣传推介隆阳,树立隆阳良好形象,不断提高隆阳知名度。

9)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一是压实党建责任。结合接待办党支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隆阳区接待办公室党支部“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工作实施方案》《隆阳区接待办公室党支部2022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为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抓好常态化学习。主要领导按照规定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党性教育专题学习,认真完成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依托“学习强国”“ 云岭先锋”等APP平台随时随地学;办内全体党员完成单位内部的党建活动既定动作和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服务能力。三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首先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打牢了领导干部理论功底,进一步厘清党建工作思路,提升了支部工作水平。四是完善党组织建设。为更好的组织接待办全体党员开展党内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我办于今年4月向区直机关工委提出党支部成立申请,617日,经区直机关工委委员会研究同意成立隆阳区接待办公室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要求,7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党支部书记选举工作。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好支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从实做好党员积分、承诺践诺、党费收缴等各项党务工作。2022年,召开党员大会7次、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

2.抓好主题实践活动,不断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接待办党支部及时征订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进行交流研讨,党支部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授专题党课,接待办党支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二是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杨善洲精神、解放思想、“作风之问”和“大抓项目年”学习研讨各1次,区接待办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六进”宣讲5场,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4次,参加区管干部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班2人,参加《接待与交际》杂志社培训2人,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宣讲1次,观看了1次《杨善洲》电影、重温了1次入党誓词的“五个一”活动,用杨善洲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提振信心、鼓舞斗志。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接待办公室制定“重大民生实事计划”3件,领导班子成员开列“为民办事清单”6件、党员干部开列“为民办事清单”3件。目前,“重大民生实事计划”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100%;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清单”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100%。四是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接待办党支部累计到青华街道太平社区开展活动8次服务,累计服务时长17.51小时;在职党员到常住地社区参与活动65次,累计服务时长145.64小时。

3.打造作风过硬机关,营造清正廉洁氛围。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党员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与全体干部签订个人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承诺书,开展主要领导谈心谈话活动,观看《亲情绑架下的权利腐败》警示教育片,开展赵茂琦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和家庭助廉等活动。年内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5份。严格落实《隆阳区接待办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日常接待工作中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杜绝搞变通、搭便车等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清廉隆阳”建设等活动,召开作风问题大整治阶段总结会1次,作风建设大点评活动1次;区级领导对照市委“八问”和隆阳区十七条“画像”对我办班子成员及干部队伍 “画像”情况进行点评1次;落实隆阳区“三个工作法”,制定“三服务”清单,落实主要领导下基层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接待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三是建设廉洁文化。结合“清廉隆阳”建设行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党纪学习实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区接待办2022年未发生涉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情况。

4.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提升履职实效。一是强化接待服务能力。一方面,在接待任务中工作人员始终能够做到讲政治、守纪律,谨言慎行,彰显隆阳特色,确保接待工作不出错、不误事、不疏漏。突出隆阳的人文历史和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大力倡导文化型、健康型、节约型接待理念。另一方面,接待服务到位。对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做到餐桌有席位卡,现场实地考察有指示牌,晴雨有伞帽,切实做到参观考察安排到位、餐饮住宿服务到位、生活习惯照顾到位,做到接待有温度、有厚度、有亮度。最后,根据全年学习计划,在每周工作例会中安排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学习,开展接待礼仪、报账流程、隆阳区情等培训,按照财务要求持续完善我办接待审批流程,严格单据真实性、逻辑性审核,要求全体干部在接待过程中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精准帮扶,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按季度走访挂钩脱贫户,为脱贫户送上折合人民币1130元的物资;向区财政局争取水寨乡棕元村大栗哨村组道路项目彩票公益基金补助30万元;为水寨乡棕元村向区红十字会争取鞋子144双。2)从难处聚焦,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从20201月底疫情防控以来至今,坚守后勤一线,做到人员、住宿、饮食三个保障到位,为机场检查点、火车站检查点、高速公路检查点、芒颜检查点、赛格检查点、勐古检查点、留观酒店提供了坚强的后勤生活保障;3)积极开展创文、创卫、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东河治理工作,对所负责的太平社区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累计18次,切实做到“扫干净、理清秀、绿起来”,现太平社区人居环境环境已有较大提升。4)狠抓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全区7项重点工作目标,对接招商引资企业5家,其中:已带领中财中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泉州商会)到瓦马乡汶上街、瓦马街进行乡镇农贸市场项目选址实地考察2次;带领保山安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到东城进行实地考察2次;其余三家企业由于项目前期筹备等问题还在进一步接洽中。5)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区接待办信访维稳应急预案,排列值班表,每天由班子成员带队到青华街道红花社区掌握包保户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值守措施、包保户动态、下一步工作重点等,认真参加青华街道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重点群体集中分析研判会,及时传达会议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和接待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9,57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578.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9,549.88元,增长14.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549.88元,增长14.10%;上级补助收入增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增加33,564.77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3,564.77元,主要变动为调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其中:基本工资减少8,194.00元、津贴补贴减少158,134.00元,奖金减少3,714.76元,绩效工资增加201,827.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6,735.36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203.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925.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73.33元。

2.公用经费增加22,636.93元,其中:办公费增加23,546.84元,差旅费增加3,980.00元,工会经费增加8,110.09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3,000.00元。

3.项目支出增加68,845.18元,主要为: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支出347,10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263.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大抓项目年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二是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0,3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17.82元。其中:办公费增加1,662.18元,差旅费减少16,08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129,578.03元。其中:基本支出762,112.03元,占总支出的67.47%;项目支出367,466.00元,占总支出的32.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5,046.88元,增长12.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201.70元,增长7.96%;项目支出增加68,845.18元,增长23.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2,112.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201.70元,增长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调整工资标准,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0,574.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24%,人均118,429.1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537.14元,占基本支出的6.76%,人均8,589.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46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经费项目支出347,10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263.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大抓项目年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二是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0,3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17.8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57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5,046.88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区直接待部门接待项目资金,增加68,845.18元;2.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资金,增加56,201.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2,72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8%。主要用于保障接待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3,718.00元,公用经费支出51,537.14元,项目支出367,46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156.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78.88元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7.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00.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55,700.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7,1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7,10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7,1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7,1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1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接待更加规范,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厉行节约取得实效,又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去年锐减来访人次数减少接待减少,相关会议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3,263.00元,增长3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3,263.00元,增长31.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工作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大抓项目年的原则,区委、区政府统筹谋划,各级单位的调研和考察不断增加,接待人次和批次较上年增加,所以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工作,共完成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接待任务共162批,接待人次236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后划分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资产总额107,102.71元,其中,流动资产6,995.57元,固定资产95,42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52.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23,2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