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3091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区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七是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区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我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区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九是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工作主线,一抓到底推进政治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一刻不停推进“三不腐”释放治理腐败综合效能,一以贯之迭代升级“清廉隆阳”推进正风肃纪,一如既往刀刃向内,从严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时代担当,坚定有力服务保障隆阳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20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包括: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派出区委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5个派出街道纪工委,包括:派出永昌街道纪工委、派出兰城街道纪工委、派出青华街道纪工委、派出九隆街道纪工委、派出河图街道纪工委;单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巡察组及1个巡察信息中心);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8,217,970.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97,770.78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0,200.00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64,931.49元,增长34.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44,731.49元,增长32.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220,200.00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44,731.49元,其中:基础绩效奖增加2,782,400.00元、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嘉奖奖金增加48,0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减少317,797.42元、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和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增加650,000.00元、工资收入增加938,39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80,524.48元;二是其他收入增加220,200.00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增加220,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7,997,770.78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4,156.71元,占总支出的92.49%;项目支出2,103,614.07元,占总支出的7.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55,787.49元,增长30.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00,650.55元,增长32.16%;项目支出增加255,136.94元,增长13.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89,024.31元,主要为:基础绩效奖增加2,782,400.00元、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嘉奖奖金增加48,0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减少317,797.42元、行政人员工资增加938,39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80,524.48元;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401,095.62元,主要为: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标准专项经费增加2,401,095.62元;三是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5,330.62元,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家具费增加2,000.00元、遗属补助增加1,630.62元、慰问费增加1,7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94,156.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120,604.23元,占基本支出的8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3,552.48元,占基本支出的1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3,614.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专项经费支出824,557.30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工作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单位日常开支等,分别是办公设备购置281,398.00元、公务用车购置2辆543,159.30元;二是巡察工作经费支出429,056.77元,主要用于区委巡察办巡察工作产生的各项开支,分别是办公费39,713.00元、差旅费349,864.00元、办公设备购置39,479.77元;此部分删减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97,77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555,787.49元,增长30.57%,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增加2,782,400.00元、公务员及机关工勤嘉奖奖金增加48,0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减少317,797.42元、行政人员工资增加938,393.8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80,524.4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095,18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机构运转支出及办案、巡察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5,83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6,75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8,159.20元,支出决算为767,19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43,159.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8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845.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8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8,159.20元,支出决算为767,19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543,15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84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监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85,501.76元,增长83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纯增543,159.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7,111.46元,增长16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31.00元,增长548.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购置公务用车2辆,导致相应的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外单位考察增加及上级调研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2辆。办案、监督检查、巡察需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办案、监督检查、巡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外单位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3,552.48元,比上年增加2,406,295.62元,增长175.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32,206.86元,印刷费增加750.00元,水费增加1,854.18元,电费增加15,323.78元,邮电费增加79,316.80元,差旅费增加331,237.00元,维修(护)费增加228,431.45元,会议费增加3,360.00元,培训费增加10,04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4,933.00元,劳务费增加423,300.67元,委托业务费增加248,525.00元,工会经费增加505,043.0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8,234.81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5,939.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4,970,967.67元,其中,流动资产8,581,444.83元,固定资产6,386,942.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5,09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682.70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3.86平方米,账面原值1,005,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61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270.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301.4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0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4,131.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1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