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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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324-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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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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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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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7号),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区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拟订区级对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政策,监督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2. 贯彻落实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 承担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区和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地方财政体制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 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 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区级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 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 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编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 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上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拟订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 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3. 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拟订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4.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资本管理制度。监管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按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参与组织实施对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

15. 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16. 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7.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 职能转变。(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9. 有关职责分工。(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审核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及时共享。(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工作,会同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房产、车辆等相关资产处置调配工作,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保山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综合股、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含债务和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教育文化股、社会保障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资产管理股、金融与合作股、政府采购管理股、会计股、财政监督股、非税收入管理股、票据股、核算股、国资综合股(含产权管理与资本运营股)、统计考核与财务监督股、金融综合股(含金融业务股)、金融稳定股、债务股、隆阳区会计管理中心。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力以赴优管理。

深入优化预算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相关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和支出安排中的结果运用,参照省、市相关政策,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财政国库各项改革工作力度。开展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全面梳理资产、负债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家底”。强化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监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强化国有资产和资本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提升资产盘活效率。加强国有资本运营收入管理,抓好“资源、资金、资产、资本”四资运作,增强国有企业造血功能。充分调动各部门盘活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地推进资产盘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坚持综合能力提升,全力以赴强监督。

大力加强财会监督,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部门单位内控管理,加强与各类巡察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提升监督效能。继续推行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松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合理控制“三公经费”规模。继续探索完善区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执行。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 56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413,003.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052,003.0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6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947,511.92元,同比增长31.6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2,310,511.92元,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增加。项目支出增1,637,000.00元,一是2023增加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1,290,000.00,主要用于全区各类财务软件系统运维服务费;二是2023增加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90,000.00,主要用于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三是2023增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专项资金90,000.00,主要用于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支出四是新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6,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61,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管户资金加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052,003.02元,其中:本年收入16,052,003.0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052,003.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3,786,511.92元,同比30.8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2,310,511.92元,因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增加。项目支出增1,476,000.00元,一是2023增加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1,290,000.00,主要用于全区各类财务软件系统运维服务费;二是2023增加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90,000.00,主要用于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三是2023增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专项资金90,000.00,主要用于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支出四是新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6,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361,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61,00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61,000.00元,同比增80.50%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管户资金加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13,003.0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052,003.02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6,003.0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2,310,511.92元,同比增长19.62%,主要原因:因人员增加、政府性绩效纳入统发工资,导致工资及按人员核定的办公费增加。项目支出1,96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76,000.00元,同比增长301.22%,主要原因:一是2023增加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1,290,000.00,主要用于全区各类财务软件系统运维服务费;二是2023年增加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90,000.00,主要用于国企改革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三是2023增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专项资金90,000.00,主要用于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支出;四是新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6,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4,086,003.02元,其中:人员经费12,927,274.02元;公用经费1,124,289.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34,44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6个项目,资金共1,96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6个,资金共计1,966,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8,889,37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 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合计20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桌面云、服务软件、耗材等信息化支出

3.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合计1,913,78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等支出。

4.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合计1,67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工工资、支付差旅费、支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提升、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支付体检费、工会经费补助、挂钩扶贫村乡村振兴等相关支出。

5.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6.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5,643.0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7.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

8.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4,4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9.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0.84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勤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10.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8,220.4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1.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6,827.7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12.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1,001.4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13.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070.35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14.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61,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61,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2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2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200.00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共计接待57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2年都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相关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96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124,289.00元,与上年对比增290,466.00元,同比增20.53%,占基本支出的7.98%,主要原因是因支出经费科目调整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资产总额3,775,444.36元,其中,流动资产213,697.61元,固定资产2,791,744.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70,002.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9,06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0,923.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