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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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324-00004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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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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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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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

2.研究拟定全区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人员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片区的整体推进、易地扶贫开发、扶贫安居房建设、劳动力培训转移、革命老区、科技产业扶贫、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深度贫困地区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抓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及权限范围内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做好扶贫开发的统计和监测。

5.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拟定区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使用方案,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管理好扶贫项目资金;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6.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隆部队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8.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的先进经验。

9.负责做好对乡镇(街道)和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10.履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职责。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158号)文件,隆阳区扶贫办重组为隆阳区乡村振兴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项目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社会事业股、督查考评股、扶贫服务中心。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健全区乡村三级联动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构建自下而上入户排查和自上而下监测相结合的常态化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脱贫人口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制定“一户一策”,实行“一对一”帮扶。

2.抓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认真落实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的各项措施,通过增加经营性收入、提高工资性收入、提高转移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减少合规自付刚性支出等方式,因户因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推动脱贫人口收入稳步增长。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落实好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发挥扶贫资产效益。

4.抓好项目资金管理。科学编制隆阳区2023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杜绝出现“资金等项目”问题;扎实做好项目库管理维护,做好项目库的日常维护工作,提高数据质量。

5.推进沪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东西部协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组织领导、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加强区域协作、促进乡村振兴等4项重点工作,创新拓展协作领域,持续深化协作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迈向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25,448.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25,448.3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410,063.01元,同比增长16.49%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36,406.99元,同比下降0.91%主要为调整基础绩效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33,593.01元,同比增长0.86%单位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70,000.00元,同比下降100%;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446,470.00元,同比增长23.04%,主要精准防贫基金专项资金增加2,490,000.00元,防贫保险补助减少100,0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50,000.00,援滇挂职干部补助资金6,470.00元,单位资金中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25,448.35元,其中:本年收入16,725,448.3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25,448.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880,063.01元,同比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932.53元,较上年增加60,203.26元,增长13.07%;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增加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20,902.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1,046.48元,死亡抚恤增加40,044.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2.86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296845.82元,较上年减少21,706.09元,下降6.8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减少30,295.40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2,863.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1,102.8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28.55元;三是农林水支出15,907,670.00元,较上年增加2,841,565.84元,增长21.75%;其中行政运行减少248,885.16元,事业运行增加250,451.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2,840,000.00元,主要项目支出增加2,840,000.00元,具体为:精准防贫基金专项资金增加2,490,000.00元,防贫保险补助减少100,0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50,000.00元。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3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470,000.00元,同比下降61.04%,主要是纳入预算的单位资金减少47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025,448.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725,448.35元,其中:基本支出3,958,978.3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36,406.99元,同比下降0.9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3,593.01元,同比增长0.86%项目支出12,766,47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146,470.00元,同比增长20.21%,主要为精准防贫基金专项资金增加2,490,000.00元,防贫保险补助减少100,0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增加550,000.00元,援滇挂职干部补助资金增加6,470.00单位资金中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70,000.00元,同比下降100%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400,000.00元,同比下降57.14%主要原因:纳入预算的单位资金减少400,000.0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3,958,978.35元,其中:人员经费3,595,679.35元;公用经费363,299.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6个项目,资金共计12,766,47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5,310,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4个,资金共计7,456,47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开支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5,740.9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3.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336.4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40,044.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补助;

5.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1.0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保险

6.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行政单位医疗103,090.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7.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83,099.27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8.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01,460.1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9.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96.1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

10. 2130501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1,772,112.00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上海援滇干部在隆挂职工作期间的艰边津贴和生活补助;

11. 2130550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1,375,55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工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2. 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760,000.00元,其中:防贫保险区级补助经费2,700,000.00元,精准防贫基金专项资金2,610,000.00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900,000.00元,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6,550,000.00主要用于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和驻村管理办日常工作支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常工作支出,参加防贫保险的农户补助和给予已脱贫户和边缘户防贫救助,已脱贫(未脱贫)但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原因存在较大返贫风险,而自身又无能力消除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和其他应纳未纳入边缘户的其他农户给予防贫救助。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0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2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2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5次,共计接待约580人次。

减少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无函、同城均不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及2023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2,766,47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1,86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3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防贫保险区级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防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开组[2020]24号)文件要求,以防止全区乡村户籍人口因病、因灾致贫或防贫为重点,由市、区财政补贴和保险对象共同承担缴纳保险费,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运营管理,实施防贫保险。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保险补贴人数7.25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

时效指标:保险期限为1个年度。

成本指标:给予参加防贫保险对象补贴金额4/.年、疾病(意外)住院医疗保险救助起付线14754/·年,给付比例70%,年度限额2.1万元/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救助部分损失起付线1万元/·次,给付比例70%,年度限额2.1万元/户;倒塌或判定全损起付线1万元/·次,给付比例70%,年度限额5万元/意外伤害死亡保险救助0—16周岁(含),给付2万元/人;17(含)—65周岁(含),给付3万元/人。。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从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自然灾害住房损失、意外伤害死亡三个方面对参保对象进行保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和财政资金的补贴补助,群众认可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区级驻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确保资金补助区级部门选派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交通补贴、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区联席办工作中日常办公、印刷、会议、培训、宣传等经费。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补助驻村工作队员人数272,驻村第一书记人数126

成本指标:区级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费补助50/.天;区级驻村工作队员交通费助标准100/.月;区级驻村工作队员项目经费补助5000/.;安排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标准标准10,0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工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脱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满意度、脱贫人口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8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28,000.00元,同比减13.33%占基本支出的4.6%,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15,320,845.42,其中,流动资产110,183,292.16,固定资产360,602.6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4,776,950.66,无形资产0.00,其他资产0.0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2,302.1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524.9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0.0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