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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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323-0003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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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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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200000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91号),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管理委员会更名的批复》(隆编办〔20214号)2021年更名为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以所辖国有土地为核心的国有资产和垦区公共事务管理,保障农场管委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场管委会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场管委会的执政基础。搞好农场管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农场管委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场管委会社会稳定。发展文教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林水及国土和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改革责任。管委会把推进农场改革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新城农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持续推进政企分开、社企分开改革。进一步确立国有农场的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农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促进农场多样化发展。  

3.持续推进企业化改革。推动公司改造,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明晰新城农场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场特点、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5.健全农场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对农场土地严格实行分类管理。  

6.积极筹备2023年日间照料建设项目,总投资1,100,000.00元。新建框架结构房屋一栋三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张。

7.持续推进农场现代农业发展。依托新城农场现有产业及资源基础,结合农场改革及“十四五”规划定位,为充分盘活利用资源,以“3+1+1”产业项目布局实现农场企业市场化发展壮大,主要建设:一是利用原老电影院改造为高原特色芒果产业交易中心,占地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数字化交易展示、特色果蔬农产品品牌孵化及电商中心、果蔬指数中心、产学研中心、咖啡果蔬主题休闲中心、农垦知青土司文化活动及文创中心、特色果蔬全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中心、农资超市等。二是利用原闲置活动场所新建一个新型集贸市场,占地约6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82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联合新城村将原新城老街划行规市,规范管理经营,实现新城集市环境、服务、功能整体提升;三是将原咖啡加工厂成为新型高原特色果蔬产业加工中心,占地约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芒果果汁、果冻、果品加工生产线、坚果加工生产线、果蔬冷链中心等;四是打造滇西大环线旅游节点即峡谷阳光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闲置中学改建峡谷阳光日光康养中心,占地1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土司府遗址文化馆,占地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土司府抗日爱国文化主题游道,长度约3.60千米宽度4.50;农垦知青奋斗文化主题游道,长度约3.20千米宽度4.50;游道相关配套节点打造及设施等;乡伴绿乐园380亩及相关配套;游道沿线村庄风貌提升改造、餐饮50户及民宿220户联建配套等内容;五是打造光伏+农场示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分布式户用光伏约500户,总装机容量约7500千瓦年发电量1125万度电,综合效益3,870,000.00/年;农地、机耕路、塘坝等光伏建筑面积3380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5.07千瓦年发电量6084万度20,440,000.00/年;农业光伏综合利用系统一套(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灌溉、光伏立体养殖系统等);抢抓潞江坝列入隆阳区乡村振兴示范的有利时机,充分整合利用老电影院、咖啡厂、街子铺面等资产,采用“3+1+1”产业布局思路,3是指建设一个产业交易中心、建设一个农场新型农贸市场及新型夜市、建设一个产业加工服务中心,第一个1是指围绕滇西大环线打造一个乡村文旅振兴节点,第二个1指依托光伏技术打造光伏+农场创收增效示范工程),策划实施隆阳区新城农场产业基础设施振兴建设项目,合理规划建芒果庄园、火龙果庄园、采摘园等建设,依托特色自然、人文资源、拓展精深加工、农耕体验、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涉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实现职工增收、企业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99,904.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99,904.4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43,100.82元,同比增长10.9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43,100.82元,其中:基本收入增加467,100.82元;项目收入减少24,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99,904.46元,其中:本年收入4,499,904.4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99,904.4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43,100.82元,同比增长10.92%,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67,100.82元,主要为农垦运行经费增加264,63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1,722.45,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745.77元;项目收入减少24,000.00元,主要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减少3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收入增加6,000.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9,904.4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99,904.46元,其中:基本支出4,173,904.4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67,100.82元,同比增长12.6%,主要是农垦运行经费增加264,632.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1,722.45,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0,745.77元;项目支出32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24,000.00元,同比下降6.86%,主要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减少3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收入增加6,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4,173,904.46元,其中:人员经费3,214,510.46元;公用经费430,3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529,044.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32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320,00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4,593.1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2,197.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8.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5,574.59元,主要用于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7,662.1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7,766.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40.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2130105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垦运行合计3,714,52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开支单位办公费、差旅费等,发放生产队干部、其余人员的生活补助,集体转业官兵经费支出,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农垦农场种地农工补助等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为70,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2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94,6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600.00元,同比减少6.08%,占基本支出的4.66%,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人员经费减少12,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新城社区管理委员会资产总额75,273.41元,其中,流动资产290.91元,固定资产74,982.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273.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98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