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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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30322-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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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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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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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86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主要职责是: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期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13月,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区委六届四次全会及区纪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

24月,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二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三是审议隆阳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36月,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自然能提水工程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48月,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关于对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六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八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九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乡村振兴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十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

510月,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级债务限额的议案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建设绿美城镇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五是听取和审议关于隆阳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六是专题询问玉米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作。

612月,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三是评议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四是听取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履职情况。五是审议召开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相关事宜。

2.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查、专题调研及听取和审议报告等工作

1)执法检查。5月,对隆阳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7月,对隆阳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9月,对隆阳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专题调查。11月,对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开展调查。

3)专题调研。5月,对隆阳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调研。5月,对隆阳区自然能提水工程开展情况进行调研。5月,对隆阳区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6月,对隆阳区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7月,对隆阳区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7月,对隆阳区乡村振兴推进情况进行调研。7月,对隆阳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情况开展调研。7月,对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8月,对全区202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8月,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对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9月,对全区建设绿美城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12月,对隆阳区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4)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监督报告、专题工作报告。4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报告。4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6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8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8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8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8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8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10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区级债务限额的议案报告。10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12月,听取和审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5)专题询问。玉米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工作。

6)工作评议。区交通运输局工作。

3.其他工作

1)配合好上级人大开展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准备工作;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建设。4月份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干部外出培训;7月份组织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交流会议。

4)认真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工作。

5)建立健全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监督。

6)继续加强与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7)做好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的运用推进工作。

8)做好区人大常委会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等相关工作。

9)做好人事任免业务工作,依法开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10)做好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事项。

11)做好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12)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的跟踪督促工作。

13)按照区委安排和要求,做好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挂钩产业、项目、乡村振兴、软弱涣散党组织、强边固防和联系学校、企业、专家等工作;支持好抽调干部参与全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

14)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深化改革、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妇女儿童、全民科学素质、未成年人保护、老干部、来信来访、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外交往联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党委信息目标任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15)做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

16)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可以增开常委会会议和增减常委会会议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0人、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479,612.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49,612.8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3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205,610.53元,同比增长9.82%,主要是奖金预算增加746,950.00元、养老保险增加165,640.00元、职业年金增加335,08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7,113.5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49,612.80元,其中:本年收入12,649,612.8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49,612.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374,610.53元,同比增长12.19%,主要是奖金预算增加746,950.00元、养老保险增加165,640.00元、职业年金增加335,08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7,113.55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83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30,00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69,000.00元,同比下降16.91%,主要是我单位代管户预算资金于2022年使用一部分,2023年度预算金额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79,612.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49,612.80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3,612.8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999,610.53元,同比增长34.70%,主要是区人大运行经费增加1,890,000.00元、奖金预算增加746,950.00元、养老保险增加165,640.00元、职业年金增加335,08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27,113.55元;项目支出1,00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794,000.00元,同比下降64.07%,主要是人大运行经费减少2,000,000.00元、人大代管户专项资金增加200,000.00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6,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1,643,612.80元,其中:人员经费8,643,282.80元;公用经费2,974,84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25,488.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1,00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专项业务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1,006,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9,345,532.00元,主要用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接待费等支出。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人大会议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五届六次人代会会议的餐费、住宿费、会议材料费、会场费等支出。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2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7,614.4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5,000.00元,主要用于划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3.28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35,999.6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22,32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39.49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保险。

10.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5,488.0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83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83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一致的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2023年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12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2023年单位均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00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行政支出: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支出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974,842.00元,比上年预算增1,770,386.00元,同比增146.99%,占基本支出的25.55%,主要是本年度将区人大运行经费1,890,000.00元从项目移至基本支出进行核算,导致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幅度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117,280.95元,其中,流动资产754,969.29元,固定资产362,311.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91.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57.43元,流动资产增加63,065.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10100111